于灿玉回到姑姑家,进屋时依然哼着刚学的新歌。
“去跟小夏告别了?东西他也收了?”于书玫知道她的去向,所以问的很随意。
侄女能有这么大的转变,夏臻的功劳不小,自己对哥哥也有一个交代了。
所以她说要送他一台录音机,也爽快地答应下来。
比起她的健康,三百多块钱算什么?
当初哥哥将外甥女托付给自己,她看得出来,哥哥其实没抱多少希望。
现在却在自家恢复健康,等外甥回到部队,不知道哥哥见到后,会是怎么样一付表情?
每次想到这个,于书玫就觉得特别有趣。
“嗯。”于灿玉点点头。“一开始他不肯收,后来我说再送我一首诗,作为报酬,他没有答应,反而送了我一首歌。”
说完拿出那张纸条,给姑姑看。
那得意的表情,就像个得到心爱礼物的小姑娘。
“这是一首歌?”于书玫以前是中学语文老师,文学鉴赏能力也很强,看到《血染的风采》这首诗歌,顿时被里面炽热的情感吸引住了。“歌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是单看歌词的话,绝对是一首极其优秀的作品。”
如果说一开始听儿子女儿对夏致推崇备至,她还有些不以为然的话。
等上个周末,看到外甥女手里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和女儿手里的《盛夏光年》,她开始有些明白了孩子们的想法。
能想出这种诗歌的作者,绝对算得上文采斐然。
加上今天这一首,短短几天时间,就写出这么多优秀诗歌,只怕不输于那些大诗人了。
“诗写得好,歌也好听。”于灿玉现在恨不得向世人宣告,夏臻送给自己一首极其优秀的军旅歌曲,至少在她听过的歌里,绝对能排进前十名。
“是吗?那你唱来听听。”于书玫被外甥的语气弄得心痒痒的,就想见识一下这首歌是不是真有这么好?
心里已经打定主意,只要过得去,她都会顺着外甥女的语,赞扬几句。
于灿玉见姑姑这样说,也没忸怩,对着歌词就唱起来。
她的声音本来就极其清亮甜美,用略带悲伤沉重的语气唱出来时,仿佛看到军人在战场上流血牺牲,让人忍不住潸然泪下。
“这绝对是首好歌。”于书玫听后马上语气肯定地说了一句。“回到部队后,你千万别发扬风格,把歌让给其它同志唱,我有种预感,一旦在部队慰问演出时唱出这首歌时,肯定会引起全体军人的共鸣——”
外甥女还是太年轻了,总说自己以后有的是机会,所以喜欢发挥风格。
她已经遇到过好多次机会,最后都让给了比她年长的老同志。
所以进入部队四年,独唱两年,依然在原地踏步,没有获得丝毫成绩。
如果能把这首歌唱好,很快就能获得名声,那对她们这种部队的文职人员来说,极有可能获得晋升的机会。
特别是眼下战争还没结束,正需要给战士鼓舞打气的时候,这首《血染的风采》一出,效果绝对超出大家的想象。
“放心吧,姑,这是夏臻老师专门给我写的,怎么可能让给其它人?”于灿玉语气肯定地说道。
夏臻到家后,把录音机从纸箱中拿出来,插上电源,然后放进磁带,准备试一试效果。
老实说前世除了初中时用过随身听,很快又被mp3代替,所以对录音机并不熟悉。
不过简单的播放还是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