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矮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日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沈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矮最利於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後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後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流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著战斗後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在一家店铺的屋棚上。穿破屋棚,一个姿势不良,“砰”的一声响,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唉唷!为什么本大爷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会飞到天上!”摸了摸摔痛的屁股,兰斯挣扎著起身,第一件事就是摘掉脸上的那片胡子。
“该死的东西,戴你是掩人耳目,却害的本大爷变成通缉犯。”连骂了数声,兰斯把胡子收进怀里。
看看後面,好像没有追兵,暂时是安全了。兰斯叹口气,担心地向长街那边望去。自己虽然脱了险,但是同伴们却还被困在包围阵中,倘若当真这么一走了之,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作人这么没义气,真是猪狗不如。”想起了可能已给剁成八块的雪特人,兰斯更觉黯然。“怕虽然是很怕,可是作人不能没有义气,就算他们已经壮烈成仁了,好歹也得替他们善善後,尽点心意吧!”
可能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也可能是天性使然,更或者两者都有,兰斯把义气这项规条,置於一切道德之上。在他的观念里,杀人放火算不上什么,因为英雄好汉都必定要杀人,至於烧杀抢劫,那更是不值一提,因为成大事者,行事多少都有些不同,谁看不顺眼,宰了就算。
要当英雄好汉,不必太拘谨於一般的道德,甚至有时候反而要更放的开,所以,做事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成功,一切是非都可扭转。唯有义气,一个人如果没有义气,非但当不成英雄好汉,甚至连男人也算不上。
这样的想法未必是对,却是兰斯至今深信不疑,由弱肉强食、尽我生存的法则中,所培养出的唯一信念。他现在也还记得,从小,每当酒足饭饱,死老头总是一面说∶“成大事者无所不为”、“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却又一面痛骂自己的兄弟没有义气、卑鄙无耻。
当时老头子那份如狂如颠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兰斯记得,老头子每次发泄过怒气之後,总有三五天郁郁寡欢,可见事情影响之巨大。不过,或许连兰斯自己也不明白,如果从受到影响的深远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对他的一生,有著更沈重的影响。
拿定主意,兰斯准备潜回战场看看情况,倘若运气好,或许可以帮上些忙。方要举步,後方传来了人声,却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来察看。
“哇!发生了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兰斯没好气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来那家店铺是间面店,有几名开小差的警备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颐,一看到兰斯,个个紧张得兵器上手,严阵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终於逮到了机会,兰斯分辩道∶“你们看,他有胡子,我没有啊。”
警备兵互看一眼,斥道∶“还在胡说八道,剃了不就没有了吗?”说著,取出守备兵专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这些人中没有骑士,兰斯自忖,要了结他们不是难事,但是若时间拖长,引来大批人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这时出手伤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烦而已,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把手一摆,兰斯拔腿就跑。守备兵尽皆错愕,照理说,自己才是弱势的一方,就算唤得同伴围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个普通人也比不过一名d级骑士,这是常识,何况是柳一刀这种悍匪,哪想到他会主动逃跑,大喜过望之馀,本能性的从後追赶。
照理说,既然彼此实力悬殊,守备兵应该是不敢追上,但兰斯这“柳一刀”表现的太过窝囊,毫无高手气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负重伤,虎落平阳”的错觉,加以雷因斯出的悬赏实在太重,五百枚金币对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数字般的巨富,是以,要围剿柳一刀,或许没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钜款,这可是个个争先。
“哗!追啊。”
“别让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币,哇哈哈哈,老子发财啦!”
彷佛庆典一般,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後,兰斯在前面没命狂奔,後方却有近百人紧追不舍,除了守备兵,也有些闻风而来的江湖人士,甚至还有一般民众,拿著菜篮、菜刀,想要分一杯羹,一颗人头值五百枚金币,要是砍了根手指,好歹也可以风光个几年吧!
“要命,这柳一刀到底是混哪条道上的,怎么结了那么多仇家,什么妖魔鬼怪都追来了。”身为被追赶的一方,兰斯心中悲叹不已。
自己跑,别人追,追的人不但没被甩脱,还越来越多,再这么下去,自己定给累死,得要尽快把他们甩脱才行。问题是,要比熟悉地势,自己根本比不过这些土生土长的暹罗人,而现在又不可能回身大杀一场,那要如何甩脱。
“哎,穷则变,变则通,找不到可以甩脱人的地方,那就换个让人不敢追的地方。”一面跑著,兰斯有了个连自己都觉得荒谬绝伦的主意。--------------------------------------------------------
追赶兰斯的众人,追过几条巷子,只见兰斯忽然加速,拉开了与众人之间的距离,消失在街尾。群众大感吃惊,连忙加快速度抢上,但奔到街尾,也只见对面人影一晃,随即不见,如此几次,兰斯踪影早无,不知去向了。
“可恶,就不信他那么会跑,一定还在这附近,大家协力,把这淫贼搜出来领赏……不对,是除害,千万不可让他跑了。”一名持刀男子振臂一呼,希望获得响应,却发现回应出乎意料的少,包括警备兵在内,暹罗本地人俱是一片默然。
男子呆道∶“怎……怎么了吗?”沈默中,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惊悚,这不是形容词,因为有过半的人,脸上的确出现了极度惧怕的神色。
男子举目四顾,在兰斯消失的方向,不远处,是一堵旧墙,墙上的绘饰,看得出曾经的华丽,但如今藤蔓缭绕,青苔厚涂,已然残破不堪,墙的面积甚广,後方的植树成了密林庇荫,看不清墙後景物,却依稀可以看见东方式楼台的影子,看来,墙後是座败落的庭园。
“这……难道是……”发觉气氛诡异,而又想起了某个流传的传说,男子的声音也颤抖了起来。
他也曾经听人提起过,暹罗城中,有座沈家废园,自荒废之後,就给城中宵小所占据,发生无数冤案,有人自缢於其中、有人在园中进行交易後,给黑吃黑弃尸、有人埋婴尸於园中练邪法、亦有女子在内遭到奸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废园中传出了闹鬼的消息。
一群相约园内交易的混混,遭到异物侵袭,惨死在园里,之所以会被发现的理由,是因为其中一人在拼命逃跑之馀,已经翻到了围墙之上,却还是逃不过杀身之祸,惨死在围墙上,被第二天路过的路人发现他仅馀的半个身体。
在那以後,废园中不时传出种种异声,清晨枭鸣,暗夜鬼哭,而各类惨案也时有所闻,厉鬼之名遂不胫而走。有人大著胆子入园探看,却在隔天早上横尸街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三年前和人赌约试胆的快腿祈六,他的尸体被发现挂在废园的老树上,死不瞑目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深沈的血窟窿。
到底废园厉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答案,上百种说法,在耳语的传闻中,累积了废园的凄厉传说,而继续吞噬著人命,甚至连已有相当根基、想藉阴气修练巫法的魔导师,也成了传说牺牲品的一部份。魔导师公会在派人勘定後,将此地划为一级危险区,而禁止有人涉足其中。暹罗城的一般居民,更是将此处视为禁地,相争告诫。
现在,明明知道兰斯极有可能躲进了废园,但要说是进去搜查,众人面面相觑,皆如土色,忆起从小听过的种种传说,几乎连腿都快软了,哪还有胆子进去窥探。
可是,就此让五百枚金币从身边溜走,那又说什么也不甘心。莫可奈何之下,只好各自散开,自行巡视废园各处出口,反正兰斯迟早得出来,而废园的鬼再凶,也不至於攻击到园外的世界,这样,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恶,这些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啊!”兰斯从墙壁的破孔,窥视著外界的动向,基於专业的经验,他判断出人群没有散去,而是改为把守出入口式的巡逻,并且绝非一时三刻内会散去,自己得藏匿在这园中一段时间了。
他是翻墙进来的。既是做贼,自然要习惯给人追,像这类的求生本事,兰斯早就滚瓜烂熟,先是加快速度拉开距离,趁机翻过围墙,摒息藏匿,果然,一如原先的预料,慑於鬼屋的盛名,没人敢追进来,逃脱计画成功。不过,倘若让兰斯真的弄清楚了这废园的种种传闻,恐怕夺门而逃的就是他了。
“算了,反正本大爷也还要多呆一阵子,就让这些傻鸟在外面喝风好了。”兰斯说著,由林中觅路往内走去。
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选择这地方做藏身所。昨晚,自己给那女鬼吓得破胆而逃,可是事後回想,实在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怖,虽然没看见女鬼的脸,无法判断是否是青面獠牙,但从记忆中的苗条身段来看,似乎是个美人,自己连面目也没看清,就被吓得夺路狂奔,真是大大的没面子,趁著现在青天白日,百鬼辟易,刚好重来一探,挽回面子。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会合,才发现兵器失落,後来回想,便是失落在这沈氏园中,此次进城的目的之一,本来也就是为了取回兵器。
拨开长草,兰斯走上了回廊。这沈家园林确实是相当壮观,虽然现在已经残破不堪,但仍是可以从其规模中想见昔日盛景,而且尽避草木荒芜,藤蔓遍生,但园子大致的面目却还保留的不错,实在不像是两千年前的东西。
“这么说很奇怪,不过,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反而倒像是……”一面走著,兰斯心里犯著嘀咕。
明明是青天白日,但园中弥漫的寒气,仍然让人冻的直打哆嗦,而且不是那种冻人身体的凉气,而是让人打从心底凉起,直令头皮发麻的寒意,就连兰斯这么粗线条的人,也本能地感到不安。心惊之下,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不对劲,就连静栖的草木也好像张牙舞爪起来。
在他的感觉里,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了,反而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封住了,不然,本来应该风化的东西,为什么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呢?
想到这里,兰斯不由得心里暗骂,都是雷因斯的那臭丫头不好,每次欢好过後,总爱挑些鬼怪传闻、魔法常识来当床边故事,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听太多,才害得自己一听到鬼怪就头痛。
“这么说起来,死鬼臭老头也很爱讲鬼故事啊!”出自一种难以理解的心情,兰斯想起了养父。记忆中,荒山寂寂,每当夜晚无事,老头子也很爱说一些江湖轶闻,或是吹嘘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诛除了多少厉害的妖魔鬼怪,讲到夸张处,常引得压根儿就不信的兰斯捧腹大笑。
很奇怪的,一想起这两个人,兰斯就有种想笑的冲动。不是可笑,而是某种安心、舒适的感觉,填满了整个胸膛,让人不由自主的微笑出来。园子里的阴森气息,也彷佛消褪许多,没有那么可怕了。
“去,有什么好怕的,瞧瞧本大爷百邪辟易的手段吧!”哼著不成调的歌谣,兰斯迈开大步,朝後方梅林步去。--------------------------------------------------------
步进梅林,那种极冰凉的感觉又冒了上来,兰斯呼了两口气,大著胆子迈入林中。
昨晚夜色太黑,很多东西没有看清楚,而现在看来,在茂密的枝干间,梅花朵朵绽放,红的、白的、青的、黄的,英华缤纷,便宛如多种不同色的云彩,飘荡於树上,虽然没有一般咏梅的暗香稀疏之美,却也大见雅致。
“他娘的,果然是个鬼地方,梅花哪有这等开法?”兰斯生长山野,各类花草的开谢时节自然熟知,只见眼前梅树成林,各类名种梅花错落生长,而没有一棵树的开放时节与旁边的相同。寒冬盛放的白梅旁,是正含苞的青梅,换言之,这里的每一株梅花,都被停滞在独立的时光中。
“难怪有雪说这里梅花终年不谢,想不到还有这等古怪。”越看越觉不对,还是早点离开为妙,兰斯定下心来,照著记忆中的方向,去找自己昨晚的行迹。
“哎呀,找到了。”就在前方不远处,兰斯随身配戴的长刀,斜插在一株梅树之下,兰斯大喜过望,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将刀拔起。
“乓!”
刀拔起的刹那,下方响起了清脆的声音,兰斯顺势一看,只惊的差没连头发也竖起来。
在下方,一个瓷瓮裂成两半,看样子,适才钢刀就是插在那上面,给自己鲁莽一拔,登时破裂。而那瓷瓮的形式,似乎便正是昨晚所见的骨灰瓮。
兰斯这一惊非同小可,所谓“鬼是女的厉”,自己弄坏了人家的遗骨,倘若就此惹得女鬼缠身,那只怕没命离开暹罗城了。心惊胆跳之下,便要跪下祝祷道歉,忽然又觉得眼前有些不对,定睛看来,却见那瓮中并无骨灰遗骸那类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兰斯蹲下身来审视。既然瓮中装的并非骨骸,那兰斯大爷胆子便大的多,举指拨开瓷瓮碎片。在碎片之下,是一些细碎物件,一只荷包、一根簪子、几封纸包,与一柄团扇。
“奇怪,这不是骨灰瓮啊!”兰斯啧啧称奇,一时间忘了离去,想起瓮上好像有字,便试著将碎裂的骨灰瓮拼好。
这瓷瓮埋地已久,而兰斯拔刀时手劲又大,如今裂成粉碎,哪里拼的回去,但从地上的碎片中,还是可以看到残馀的一些字样,“爱女病弱”“早亡”“生平爱物”“最爱庭园”“远眺”“长思”……,拼凑起来,大概可以明白原先的意思。
记得昨晚看见这瓮上有个大大的“沈”字,这么说来,是当初不知道哪一代的沈家主人,有个女儿病逝,他伤痛之馀,将女儿平时爱用的小东西,埋在这庭园中,故而才有这瓷瓮的存在。
兰斯心道∶“我就说嘛,哪有人把骨灰葬在自家院子的,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些小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便算是价值连城,此情此景下,他也不敢妄动。恭恭谨谨地祷告了一遍,将东西拾回碎瓷片中。
待得拾起那团扇时,扇面似乎有字画,轻轻将灰尘拂去,扇面上是一副仕女梳妆图,旁边题著一款小令。
“今年花信又匆匆,为谁开,雪中高树?
鬓影云丝,孤灯白兔,镜里风华处。
病榻寂寞久缠绵,凤帏苦卧更难眠。
鹊巢空筑,流星徒坠,只有月相怜!”
笔致柔顺妩媚,是出自闺秀之手,清简数笔间,别有一种凄凉意味,再配合词中意义,当时的情境更是昭然若揭。兰斯虽然不通文墨,但“鹊巢空筑、流星徒坠”中所流露的病中自伤寂寞之意,这点他是可以咀嚼出来的。
取饼几封纸包,兰斯凑近一闻,果然,虽然味道已经变淡,但依旧可以分辨出来,是某种山草药。纸包封口隐然有胭脂香气,看来,这应该是团扇主人当年服用的药草吧!
兰斯回望所来之处,在重重梅林的尽头,是一座独立式楼阁,恰好可以眺望整个梅林,那么,是不是在许久许久之前,有一名深闺少女,长年缠绵於病榻,对镜感伤年华。在百般寂寥之下,她望著园中的梅花坠落,猜想自己来日无多,提笔填词。
那份寂寞、无奈,这时想来,真是想想也觉得凄凉,而那女孩却“只有月相怜”。
兰斯把玩著团扇,在梅树下伫立不语。有一种很哀伤、很哀伤的感觉,无声地洒遍了他的精神大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他注视团扇,想像一个妙龄女子,在药炉烛火下,静卧病榻,苍白著脸,举帕轻咳的景象,突然间,一抹紫影在脑际划过,跟著,胸口整个痛起来。
“怎么回事,旧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发作起来,真他娘的。”兰斯抚著胸口,皱起了眉头。下山之後,与苍月草相会之前,自己的胸口,曾经受了莫名其妙的伤,伤愈,结了近寸长的伤疤,而後,每当夜阑人静,往往胸口就会有莫名的隐痛,跟著,便是极剧烈的头痛。
“可恶,又来了,下次见著阿草那臭女人,一定要她彻底检查一次,不能再用风湿的烂理由搪塞过去了。”头又开始做痛,兰斯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非常厌恶这个时刻,不光是为了快要裂开的头痛,更是因为在头痛之馀,有另外一种想落泪的冲动,重新涌上心头。
就像现在。
兰斯深深吸了口气,把那份感觉压抑下去。此刻他心情大坏,而刀既然已经拿了,就该早点离开这里,该做的事还很多呢。
把东西放入瓷瓮,重新埋好,兰斯便欲离去,方要举步,瞥见地上散乱的梅花瓣,心中一动,打个哈哈∶“人说礼尚往来,今天本大爷从你这边把刀拿走,总也该留点什么做补偿,可别给人家说,兰斯大爷欺压妇孺。”
他这么说,一半是因为心情恶劣之馀,很想开些玩笑自我消遣,另外一半,却是有些异想天开,想说人家寂寞已久,自己既然从她“坟上”取走刀子,总得另外留个什么东西陪陪她才是。
在怀中左掏右找,寻不出个适当的物件,他个性豪迈,素来不爱细小玩物,现在突然说要找,一时之间也还真变不出来。翻了几翻之後,忽然眼前一亮,喜道∶“有了。”
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绢,样式很是美观,送给女孩子正合适。兰斯挑了根较细的树枝,把丝绢缚在枝头上,笑道∶“你是深闺怨妇,本大爷是无德浪子,说来也算是一对,这帕子是不是算作定情礼物呢?”
炳哈一笑,迈开步子,觅路出园了。
微风轻轻拂过枝梢,吹弄手绢,沙沙声响,如初雪般的梅花瓣,重新又洒遍了一地。暗香袭人,冷光疏枝中,似乎有一道素白身影,在梅树下若隐若现。
“唉……”
一声低语,合在风中轻轻响起,不知是风声,抑或是叹息?--------------------------------------------------------
兰斯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日,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後,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著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大哥吗?”
兰斯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乾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高兴的拉住兰斯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著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他人呢?”在兰斯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他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後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於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表啊。”“哇!血人李煜来了。”兰斯、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兰斯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有雪躺在地上,低声呻吟,声音有气无力,奄奄一息。
兰斯胸中一阵激动,将有雪抱入怀中,悲痛道∶“都是为了掩护我,你才变成这样的,有雪,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雪特汉子。”源五郎道∶“大哥,您的衣服……”兰斯道∶“没关系,他是我们的兄弟,染上兄弟的鲜血,是一件光荣的事。五郎,能有这样的兄弟,你应该觉得骄傲。”源五郎应道∶“是,大哥,小弟非常骄傲。”
“是……是大哥吗……?”有雪勉力睁开眼睛,神光涣散,已是入气少,出气多,他喘息道∶“能……能掩护……您……平安……平安脱险,我……我……已经……已经……”
兰斯心中悲痛,虽然觉得有雪的身体尚温,说话的中气也还颇足,但想来也是回光反照之象。这雪特人尽避爱贪小便宜了些,想不到却是这样的忠肝义胆,自己能有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人间走这一遭了。
看他满身鲜血尚未凝结,显然创口是既多且深,他一个逃跑的雪特人都身中八十三刀了,那深处敌阵,与敌人坚持到最後一刻的花次郎,岂不是被砍的血肉横飞,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兰斯望向源五郎,源五郎会意,叹道∶“花二哥武功高强,又是吉人天相,我想,我想他会没事的……”兰斯听得直摇头,在那种情形下,能有多吉人天相,至多不过是粉身碎骨变成大卸八块而已。
“是啊!几位好兄弟,个个都吉人天相,百灵庇佑,我区区花次郎蒙其庇荫,又怎么能不逢凶化吉呢?”夕阳照映下,花次郎无声地出现在门口,眸子里神光慑人,原本的醉意一扫而空,一头长发随风飘动,看上去很是有种教人怦然心动的神采。
他缓步踱进来,一双剑目先是与源五郎别有深意地对看了一眼,继而望向兰斯,笑道∶“兰斯大侠无恙否?”
兰斯给他瞧得一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人和早上的那个醉鬼有什么关连,唯唯诺道∶“你……你不是给砍了十八刀,身陷重围吗?”
“哦,我那么糟糕吗?”瞧了源五郎一眼,後者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花次郎笑道∶“大概是我体质特殊,好的快吧!”说罢,不待兰斯发问,迳自对地上的有雪道∶“有雪大侠平时定是喜欢小鸡小鸭这类的动物了?”
兰斯听不懂这天外飞来一语,道∶“什么?”
“不是吗?”花次郎冷笑道∶“不然为什么喜欢在身上涂满鸡血、鸭血来装睡呢?小心感冒啊。”
兰斯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狂怒,怒喝声中,一拳就往有雪身上打去,要活活扁死这假死偷生的雪特人。没等他打到,有雪已经翻身逃开,对著花次郎嚷嚷道∶“你个死花次郎,扯老子的後腿,老子可跟你没完没了……咦!你的身上为什么有油腻味?”
花次郎一笑,淡然道∶“吃了肥鸡烧鸭,当然有油腻味。”
“肥鸡烧鸭?”有雪一愣,怪叫道∶“哇!你这家伙真没良心,不但扯我的後腿,还吃我辛苦偷来的鸡腿,来来来,我们斗三百回合分个输赢,我要打的你连猪腿都做不成……”话没说完,已经被兰斯扑倒在地,霹哩啪啦地就是五个巴掌。
花次郎晒道∶“我是看你人不在,鸡鸭又快被烧焦了,这才好心代劳,你这雪特人真是不识好人心。”转向源五郎,嘿声笑道∶“五郎兄弟好厉害的高脚啊,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累得花某事後搜遍了暹罗的大街小巷,把什么苍蝇蚊子通通赶上了天空。”
源五郎报以微笑,欠身一揖,道∶“多亏了花二哥冷里飞来一剑,小弟才有机会逃出生天,还要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了。”
花次郎嘿了一声,摘开葫芦盖子,咕噜噜地又灌了几口酒。这个源五郎的确不简单,利用自己与人过招时心神稍分,把气息隐藏至灰飞湮灭,就此甩脱了“锁魂”的追踪,逼得自己大耗心神,用思感搜遍了整个暹罗城,最後还是无用,要不是因为记得兰斯曾提过此处,说不定就此给他甩脱了。
既然要玩,大家就来玩玩看,且瞧是谁的手段高明些,反正,就算撇开其他的不算,光是刚才街上的那一下,大家还有一笔老帐可算呢。
他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人是面带微笑,听的人也是诙谐应对,但言语中的机锋却锐利至极,直让听的人为之捏把冷汗。当然,如果有人在听的话。
而事实上是没有的,在另一边,兰斯已经把有雪痛殴的不形,越揍越是生气,这小子贪生怕死,定是不晓得溜到哪去,然後涂了满身鸡血鸭血回来骗人,还骗的自己几乎掉下泪来,真是想想也有气。
痛揍了半天,馀怒未消,而手也揍累了,正在想是否做罢,还是乾脆拿刀将这杂碎劈成两半,有雪已经杀猪般的大叫起来。
“别……别再打了,其实我是私下去查探情报,是为了办正事,不是逃跑啊!”
“情报?你还能有什么鬼情报。”
“是很重要的情报啊!真的很重要,是有关於东方家那批红货的最新消息。”
兰斯一惊,与源五郎、花次郎对看了一眼,就此放下拳头。--------------------------------------------------------
“喂!五郎、次郎,现在这算是什么情形。”
“我不知道,大哥,不过我肚子好饿。”
“呃……两位,你们要继续呆下去,我是不反对啦,不过,你们真的确定我们有必要那么蹑手蹑脚的吗?”
在街角的一端,兰斯等四人黑巾蒙面,偷偷窥视著前方的那所巨宅。
有雪刚才报出了惊人的消息,不知道为了什么,本来已该远去的东方家礼队,如今仍滞留在暹罗城,而且似乎没有离去的打算。这消息一传开,当然再度引起了震撼,让目睹昨天恶斗的江湖豪客又开始窃窃图谋,为的,当然是那份价值连城的财宝。
“窝凿赊额士气渣但经报,泥闷边别印。(我早说我去查探情报,你们偏不信。)”脸肿成大饼似的有雪,仍在为了自己的行为辩解。
花次郎晒道∶“猪脸大侠比手划脚,意欲何为啊?”
为了查探情报,兰斯决定立刻起身,到东方家礼队栖身的驿馆去搜集资料,由於早上的风波,兰斯下令全组人遮掩面容,免得又给人当柳一刀追杀。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驿馆前人来人往,看来似乎只是些普通行人,但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些人个个兵器放在及手处,摆明是来踩盘子的,而为此特意蒙面的兰斯,不但没收到原本的效果,反而成为全场最瞩目的焦点,不少人都在奇怪,“哪里来了这样一个笨贼?”
源五郎道∶“大哥,我觉得自己这样好糗,如果人家问起,我该怎么解释啊。”
兰斯不耐烦道∶“就跟他说,你是魔导师,谁有意见你就咒死他。”
四人入城後波折连连,如今已是傍晚时分,他四人都已一整天未进食,肚子早饿的咕噜直叫,只是因为兰斯的坚持,才一直在这里蹲著看。
有雪道∶“大哥,我觉得我们可以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再来。”兰斯道∶“胡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睡的鸟儿吃的更多,现在天色已晚,正是查探情报的好时机,等一下天色更黑,我们就设法溜进那屋子去,看看能不能……”
他讲的全是如意算盘,完全没考虑过实行的可能性,只是他话才说完,那屋子的大门就“呀--”的一声打了开来,一个相貌颇为清秀的小僮,腰间横插著柄赤色小矮,衣饰华贵,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在他身後,一群精壮汉子推了几辆小车跟著,一时间瞧不清是什么东西。
小僮站定身子,向周围打了个四方揖,朗声道∶“各位英雄豪杰请了,暹罗城是主,我东方家是客,自来强龙不压地头蛇,也请各位英雄自重。”他模样讨喜,此刻稚气未脱的脸上,强充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实在是使人莞尔,但有鉴於他代表的身份,话中又自有一种威严气氛。
小僮又说了几句,最後道∶“倘若还有什么人心怀不轨,想要夜间来扰人清梦的,这几位仁兄便是榜样。”
说罢退身回宅中,而那群汉子则是将推车一倒,几名江湖人士,或缺胳膊或缺腿,如滚地葫芦一般,狼狈的滚下了车子,看来就是早先潜入大宅,给东方家拿住,然後被变成这样来杀鸡儆猴。
此举令群众哗然,哪里还赶围观,不一会儿就散的乾乾净净。只剩那几个男子,伤处淌血,在地上辗转呻吟,状极哀怜。
兰斯瞧得一股凉意直透脊背,很自然的想到,倘若自己晚上真的潜入,不成功还好,倘若成功进了去却出不来,那……
“大哥,我想,咱们还是改天再来吧!”
听到有雪的要求,兰斯默然地点了点头。--------------------------------------------------------
夜阑人静,晚风吹拂,一行人又回到了先前的废屋。因为这一天实在很累,所以在勉强啃了有雪仅馀的口粮果腹後,兰斯与有雪立刻倒在乾草上呼呼大睡,看来大有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打算。
花次郎在屋外挑了根大树,选了较粗壮的一根枝干栖身,横躺其上,随著树枝摆动,静静闭目。
源五郎似乎也是常露宿野外之人,熟练地在那棵树前生了火,铺好垫布,把背往树干上一靠,就这么舒舒服服的闭上眼睛,令人想不到他这么一副公子哥的娇贵样,能够这么吃苦耐劳。
“喂!人妖小子。”
“哦,花二哥还没睡啊。”
源五郎才一坐下,头顶响起了花次郎的声音。
“我想问问你,你这么跟在那两个杂碎的身边,到底是想作什么?”
“哪有为了什么?”源五郎笑道∶“报恩啊,我无处可去,两位大哥肯收留我,我自然应该感恩图报,这样作,花二哥认为很奇怪吗?”
“哼!”花次郎冷哼一声,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两个杂碎睡的跟死猪一样,这里现在只有你我二人,你大可不必再装下去。”说完,他沈吟道∶
“嗯!昨天东方家的那场混战,雪特人抱起你狂奔之际,小子你发了三招,两剑一指,第一招是白鹿洞的『天光云影』,第二招是白鹿洞的『河山铁剑』,这两招隔空剑指,打乱了东方家在花轿旁的护卫,也让东方家预伏的高手措手不及,所以场面才失去控制。”
花次郎道∶“『天光云影剑』、『河山铁剑』,都属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你这样年轻的年纪,两样兼修,不简单啊!”
源五郎微笑道∶“白鹿洞是当今武学正宗,一向广为流传,或许小弟误打误撞,偶然学得了一招半式,那也不足为奇啊!”
“那白衣小子趁乱逼近花轿,可是却被围住,闯不出来,你又发了第三道指劲,荡开左右兵器,助他脱险,这一指可不寻常啊!”花次郎声音忽地一紧,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与西王母族有何关系?西王母族千多年未现人间,你又怎地会使『绕指柔红』?”
源五郎一笑,女孩子气的脸上,出现了慧黠的笑容,“唉唷!这可得问我师傅了,他老人家只管教,我作徒弟的在一边学,哪知道师傅教的是什么?又怎么晓得还有这么多典故?”
花次郎一怔,道∶“你师傅?”随即想起这小子狡猾多诈,他说有师傅,说不定只是推托之词,三十六绝技向来非白鹿洞嫡系门人不传,能同时兼修任两门绝技者而有成者,当世不过二十人,自己可说无一不识,可是哪有白鹿洞门人会兼学西王母族武学,又会教出这等鬼徒弟的?
没等花次郎开口追问,源五郎已经反客为主,笑问道∶“没想到花二哥懂得这么多,了不起啊了不起,如果不是看您的打扮不对,小弟还真要以为您和那柄名剑有关系咧?”
“什么名剑?你又知道了什么?”摇晃的树枝忽然停止了摆动,花次郎的语音整个冷峻了起来。
无视於顶上直逼而来的寒意,源五郎如顽童也似的笑道∶“哈哈,您既是姓花行二,剑法那么了得,又是这等英俊风流人物,小弟自然将您与花家那柄风流名剑联想在一起了。”
花次郎听了这一句,面色转和,冷哼一声,过了好一会儿,缓缓道∶“你既然不愿说,那也由得你。你既然与东方家结下梁子,到时候自有东方家本门来找你算帐,至於我们的份,就看看到时候我有没有心情追打落水狗了。”
花次郎心中想到,这源五郎周身透著古怪,白鹿洞对於上层武学向来防守得极严密,这人居然运用自如,就连已经成为传说武学的“绕指柔红”他也会用,而且行运间大见馀力,这等功力,绝对是当今世上的特级高手。
这么样的一个人,却故意装出一副不会武功的拙样,跟著那两个杂碎瞎混,又故意破坏东方家的行动,内中定有惊人图谋,反正自己无聊已久,很想找些事来活动筋骨,那就用这小子来开刀吧!大家不妨耗一耗,看看谁才是老狐狸。
源五郎笑道∶“花二哥哪的话,咱们既是一党,便会祸福与共,他朝小弟要是有什么麻烦,还望您像今天这般,多多拔剑相助啊!”
树上,花次郎微微冷笑,闭上双目,再不答话。
微风吹过树梢,在两人一齐闭目沈眠後,今日暹罗城中的最後一场战争,终於告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