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你这样称呼长辈,不太好啊!”
“有什么不好,那老头是个浑帐,你是不付帐,在我看来,你们都是该死的老东西!”
在花街的一座豪华酒楼里,兰斯洛与那名老人对面而坐,饮酒共酌。
这名自称“老爹把子”的老人,甫看清长相时,曾让兰斯洛大惊失色,错以为是抚养自己的死老头追下山来了。但定神一看,兰斯洛才发现自己看错了。
同样是破破烂烂的旧衣服,但死老头穿的是鲜红长袍,这人穿的是补丁短衫;面部的轮廓、皱纹,极为相似,可是看深一层,死老头在病容中藏著狂傲霸气,这人则伴随著一种市井俗人的风尘颜色,双方气质全然不同。
只是,震骇之余,自己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给他强拖进酒楼,对坐喝酒。在二楼走来晃去,打扮极其暴露的侍女们,对这老人表现得极为亲昵,没两下就走来问好请安,唤他“老爹”。
“老爹,好一阵子没瞧见您了,您身体好吗?”
“呵呵,老爹,您这次又带了新的人来喝酒啊!”
“老爹,您又来啦!整条街的姊妹都牵挂著您呢!”
这老头也毫不客气,酒一面下肚,一面搂过姑娘们,香香这个脸蛋,抱抱那个小蛮腰,要有进一步举动时,姑娘们就咯咯娇笑,在他那橘皮似的老脸上一吻,飞快地跑走。没几下功夫,老头脸上已经有十多个不同的唇印,看得兰斯洛张口结舌,险些一头栽进酒瓮里。
只是,看那些姑娘们的表情,不像是在伺候恩客,倒像是真的把这老人当作父执辈一般亲近著,而老人的毛手毛脚里,也没有太多猥亵味道,这点,令兰斯洛啧啧称奇。
不想直称其名被讨便宜,兰斯洛如此称呼道:“老头!你说你叫什么鬼把子的,那是啥意思啊?”
“哈哈!男人生平有两好,老夫最爱的就是美酒和花姑娘,打年轻起,只要手上有几个钱,就一定要到这来喝两杯小酒,亲近亲近漂亮姑娘。”老爹叹道:“只是,日子久了,一个个小丫头变了大姑娘。自由都市许多花街里的姑娘都是我看著长大,所以才叫我声老爹。至于把子……”
老人贴近兰斯洛耳边,偷偷耳语:“把子的意思,就是那一根!”
“那……那一根?”
“不错!”老爹猛拍兰斯洛一把,大笑道:“这暹罗花街上,哪个姑娘不晓得,我那把子实在非同小可啊!哈哈哈……”
给他一拍,兰斯洛差没喷出嘴里烈酒。他不算一个斯文有礼的人,但也从未向人夸耀自己器官或是性能力表示光荣,这老头个头瘦瘦,讲话狂妄俗俚,听在耳里著实让人皱眉,现在居然在自己面前炫耀起那根烂把子来!
老人几杯黄汤下肚,胆气更壮,满嘴粗话,见兰斯洛有所怀疑,当场便要解裤带展示,这下可连兰斯洛都受不了,甘拜下风,连连劝酒将他稳住。
尽管满口粗话,却无半点侮辱,兰斯洛并没有感到不快。老人彷佛将他当作难得酒友,一面畅述人生观,一面连珠炮地叫酒上桌,与兰斯洛痛饮。
这个人,果然是和死老头不同的。从前在山上,老头子每次说话到一个段落,总会感叹大丈夫要有男子气概,顶天立地,这才是一等一的好汉子、真英雄。但这与他有相似面孔的老人,却……
“老弟!我告诉你,所谓的英雄啊!上阵是骑,上床还是骑,重要的不过是骑什么,和谁骑谁而已。”老爹醉态可掬,大笑道:“老弟你说,要是想爽的时候不能爽,能搞的时候不去搞,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做为他娘的男子汉有个屁用,不如自杀死了算!”
这是享乐主义的想法吧!
果然是不同的两个人,记忆中的死老头,是不可能说这些自堕志气的话语的。
不过,能在此时此刻,遇见一名和死老头相似的人,也是种奇妙的机缘啊!
兰斯洛与抚养人的情分,远比他自身所体认的还要深。当初因为急著离开,趁老人身体不适,将他困住后偷跑,日后嘴上不讲,内心却颇为想念;特别是当闯荡江湖,诸事不顺时,心底隐隐希望能回山里,去看看那建立自己一切思想、信念的恩师。
这想法当然不可能付诸实施,好强的兰斯洛,甚至第一时间就把这念头驱出脑外,但此时,连续几坛烈酒强灌下肚,意识开始昏沈,又看著一张熟悉脸庞,一切情境彷佛回到旧日,不知不觉便敞开心胸,先是与这老人高谈阔论,继而互吐苦水。
“老头啊!外面的世界好难混,英雄真是不好当啊!”
“那就别当英雄啊!当英雄有什么好,又累又短命,还不如像我一样,自由自在,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能抱女人就抱女人,这才叫人生啊!伙计!再开两坛二锅头!”
“但是……你以前说,男子汉大丈夫,生而于世,若不建功立业,则何以为志?活得这么窝囊,那不是好丢脸!”
“呃……我以前说过吗?呵呵,你喝醉啦,如果是我,那一定会说,就算再怎么有面子,如果内心痛苦,那还是没有意义的。丢脸有什么关系,只要自己开心就行了,作人不开心,那还不如做狗算了。干你娘的伙计!为什么酒送那么慢,罚你再多开两坛送来!”
你来我往,话题上颇不投机,但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有几分醉意,尽管说话时你推我一把,我踢你一下,彼此气氛却相当融洽。
兰斯洛身强体健,又正值少壮,酒到碗乾,毫不停顿;老人似是酒量不佳,两三碗之后就醉眼惺忪,但无论灌了多少黄汤下肚,却也没有醉倒,反而还不断呼斥伙计送酒。在一众莺莺燕燕惊讶眼神中,这一老一少脚边的酒坛数目,快速增加。
兰斯洛心怀大畅,酒意上涌,说话不免有几分大舌头,而双方的话题也慢慢扯到武功上头。
“老……老头,你……你平常总爱自夸了得,但照我看,你的三脚猫功……功夫也不怎么样嘛!”
“胡……胡说,你母亲的,就算我武功不行,眼光却一定是一流的,你把问题说来听听。”
“你以前……总说教我绝世武功,那为什么……我现在的功夫这么差劲,花老二整天笑我,好不容易劈个一刀,都会弄晕自己!”
如果在普通情形,这是应该打哈哈混过去的场面话。
但乘著酒意,加上对这豪朗青年的好感,老人说出了令他在清醒后懊悔不已的话。
“干他娘的混帐东西,你……你那种打法,当然不行。强横的内力,要配合一流的内功心法,才能发挥威力,你用那种九流的吐纳术,连内功的屁眼都算不上,哪能控驭住你的强大内力!”
老人再乾一碗,摇头道:“至于你在赛场出的一刀,更是差劲得不像话,不过只是把真气逼出刀外,连刀劲都没有成形,胡乱劈出去,逼出的气团在中途就开始溃散,简直笑歪了人嘴巴!”
“呃……那……那该怎么办?”
“练啊!想办法找套配得上你内力的内功心法,欲善其事者必先利其器。”打了个嗝,口里喷出的全是浓浓酒气,老人颓然喃道:“然后,你要修练自己的刀法,加强你对招数的控制力,做到收发自如,圆转如意的地步,总之呢!当你的兵器不再只是兵器,刀气就会在你身上出现,然后……”
老人似乎还说了些什么,说著说著,还唱起歌来,不过最后的事情实在没印象了,只记得,两个人好像是一起醉趴在桌上,不省人事。
当兰斯洛醒来,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的事,头疼欲裂,整个二楼只有自己一个客人,茫茫然几乎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梦。
不过,却有切实的证据,证明这一切并非幻梦!
“喂!客倌,付钱啊!一共是七十枚银币!”
“七十银币!这是什么钱?怎么会那么贵!”
“你父亲半个时辰前离开,还包了店里所有姑娘带出场,说他儿子会留下付帐,怎么!你不是想赖帐吧!”
“…………”
后来的事,说来很糗。七十银币,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却也没有谁随手带著七十枚银币上街的,更何况付不出来的兰斯洛。最后,只好循用老方法,踢翻桌子跳窗走,像给人捉奸似的狼狈逃跑。
若是以往,事情当然好处理,但此时参加比武招亲,自己这副黑衣打扮在城中名气不小,倘若光荣凯旋时给人扯著衣领讨钱,岂非当场身败名裂,成为一辈子的笑柄。没可奈何,只好找源五郎商量,在他摇头叹气中,命有雪取了金币去付帐。
不过,有雪带回的答案,令源五郎皱起眉头。在有雪赶往付帐的路上,就听说店家已经将此事上报官家,请求缉拿,但当有雪抵店预备付帐时,店老板却陪著笑脸,态度极为恭谨,说这笔帐已被结清,并且为伙计的无礼深切致歉,看模样还大有巴结之意。
听完有雪回报的源五郎,略微思考,排除几个可能后,笑著出门,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预赛通过后,三名参赛者在初赛的排程,是在第二天才轮到,所以众人得以享有两天空闲,练功补强。
花若鸿持续随花次郎学剑,不过,这两天的花次郎总是睡眼朦胧,直嚷著要补眠,放任花若鸿反覆演练教过的东西,自己则睡卧树下,但只要花若鸿一下出错,代表斥责的碎石子,立刻准确地砸在他头上。
“王大侠,这样练够吗?是不是该学点新的呢?”
“记住!和天才相比,大多数人都是废物,而我怀疑你这废物甚至废得特别厉害!教新的你来不及熟练,上场死得更快,好好把旧东西练熟吧!”
花次郎举目环顾,没看到兰斯洛,昨天练剑时他也没来旁听,这点颇为奇怪,虽说少个废物少碍眼些,但突然间少了他,还真是有些怪怪的。
闭上眼睛,可以感觉到兰斯洛正在后院梅林练刀。有明师在此,这傻小子独自躲在那边做什么?那座梅林里……
想起那座梅林里的东西,花次郎面色骤沈,闷哼一声,倒头就睡。
……等一下应该再多买几坛酒的……
对于闭门练功的兰斯洛、花次郎等人,有些事是他们所不晓得的。
就在兰斯洛自酒楼逃跑不久后,一个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暹罗城。七大宗门里的麦第奇家,也推派代表参加此次比武招亲,成功通过预赛,而那武功惊人的黑衣人,则便是麦第奇家代表的护卫之一。
对于麦第奇家的死敌石字世家,这消息是沈重的一击,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看到他们的反应,但对暹罗城中的武人,却都掀起不小的震荡。
伴随著消息的,还有两个治安上的消息。
一个是打从三月底开始,包括暹罗城在内的几个都市的外围道路,出现了一批马贼,人数约在四十左右,专门在黄昏时分,掠劫路上行人。整个盗贼团行动迅速,进退如风,领队之人武功甚高,已经成功作下多起案子,甚至包括往暹罗来的参赛者。
虽然这四十大盗迄今未伤人命,但也引起附近几个都市的高度重视,预备组成治安联团,或是请东方家派出高手协助缉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