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香格里拉大战结束,发生的重要大事着实不少。妮儿的花果山之行、胭凝的重出江湖、兰斯洛的苏醒,奇雷斯与妮儿的终止山探索,这些事对于当前的局势,都有不小的影响,可是知道这些事情发生的人却不多,绝大多数人的目光,都在注意雷因斯与艾尔铁诺的侵略战……虽然在双方首脑人物的眼中,那些战情报告就像贵族们的花边新闻一样重要。
雷因斯一方的五色旗,实力确实强悍,相较之下,被频繁内斗耗去实力的艾尔铁诺军,不管是斗志或是实际物资,都显得逊色,两军交锋,会在短时间内被杀得大败亏输,实在不是没有道理。
以五色旗为首的雷因斯军,一路大破艾尔铁诺的地方守军,逢城破城,遇寨拔寨,只留下最低限度的队伍,确保后路与补给线的畅通,主力部队则是快速吸收新加入的士兵,像是一支无比锋锐的箭矢,笔直朝中都射去。
艾尔铁诺的地方军,无疑没有阻止这支劲旅的能耐,但艾尔铁诺的正规部队却按兵不动。整握艾尔铁诺大权的旭烈兀,下令大军不出中都一步,对国都以外的情形视而不见,他虽然没有解释自己的打算,可是所有幕僚都认为,他是打算保存实力,让辽阔的国土来拖垮雷因斯人。
曾经有个机会,雷因斯军会陷入两面夹击的窘境,那时公瑾下令第二集团军从自由都市撤退,转向攻往雷因斯军的后背,配合中都城内的第三集团军,前后夹攻,一战就可以把敌人瓦解。
不过,命运之神似乎总是对雷因斯偏心,在第二集团军即将与雷因斯交锋的时候,传来了敌军大举入侵海牙的消息。海牙本是公瑾的属地,被宿敌趁隙侵入,烧杀掳掠,正是他应该要担起的职责,更别说第二集团军的士兵多数出身海牙,听到家乡遭难,亲人正受到劫掠,他们根本没法与雷因斯军在这时作战,只得改了方向,放弃与雷因斯军交锋,先行改向,直奔海牙。
少掉了这个强敌的阻碍,雷因斯军的进攻更是顺遂。本来雷因斯就是一个富庶国度,长年所积蓄的物资,应付种种战争开销绰绰有余,不需要沿途烧杀抢劫,调集物资,也不会激起地方民众的反感,因此很顺利地一路攻向中都,只余下少少距离,就要进攻中都城了。
对艾尔铁诺而言,情势的危急严峻,让人们想起百年前的鬼夷之乱,当时也曾出现过这样的惊险状况,不过,旭烈兀却一点都不把这危机放在心上,甚至连要求各地诸侯率兵勤王的诏书,都没有发出半封,其沉着稳定的态度,让身边所有人都大为吃惊。
“有什么好怕的呢?与其要那些不管用的过来,还不如静静等待。真正能派得上用场的援军,一支就够了。”
旭烈兀所表现出来的态度,非常自信而笃定,甚至可以说完全无视敌人的存在,继续他所喜好的种种娱乐,如果不是因为他有过去的实绩,做为让人安心的依据,光是这些表现看来就很像亡国君的作为。
“亡国?难道我不出去看歌剧,敌人就不会来了吗?而且我现在的身分是东宫太子,暂摄国政,不是皇帝,所以就算国家亡了,我也不算亡国之君。”
开着自己最喜欢的名贵跑车,戴着墨镜,旭烈兀轻轻松松地前往国家剧场,预备欣赏最新档期的名伶演唱。他雪白的燕尾服与银色跑车,在大街上简直自成一个强烈光源,两旁行人都不禁侧目,一些热情的少女甚至沿着街跑,向深得她们喜爱的贵公子拼命挥手,希望能够引起他的注意。
“而且亡国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大不了啊!国家不过是一个形式,就算国家亡掉,老百姓也会继续存在,组织新政体,所以不必为了这种事而大惊小怪。”
旭烈兀笑道:“唯一需要担心的人,就只有那些贪官污吏了,不过这个国家的公务员,不是贪官就是奸臣,想想还是给人灭亡算了。这种鸟政府,如果真的崩溃了,老百姓也会觉得很高兴吧!你们说是不是啊?”
太子殿下问话,本来是不可以不答,但是这句充满不祥意味的话语,却让旁边的侍卫群听得胆颤心惊,谁也不敢多接上一言半语,以免落实了诅咒亡国的罪名。
旭烈兀的两门跑车,并没有以他平时所喜爱的高速奔驰,甚至连应有速度的一半都不到,理由并不是因为路况问题,而是因为跑车的四面八方都被马队包围,起码过百人的武装护卫,持刀骑马,包围在中央,严防任何的刺客袭击。
会出现这种场面,实在令旭烈兀啼笑皆非,他虽然算不上亲民,但却是非常重视自由与私人空间,现在每次出入,都被这样大队人马团团包围,这实在是很懊恼的事情,无奈麦第奇家的几名长老忧心忡忡,担心敌人会派出刺客,坚持要派出庞大的护卫群跟随,才肯安心,这点就连旭烈兀也无从劝阻。
“唔,听说雷因斯的兰斯洛陛下,神拳无敌,是当世一等一的高手,这次雷因斯大军来势汹汹,他想必也会御驾亲征,真希望能有机会与他较量一番,分个高下。”
坐在跑车上,旭烈兀突然冒出这句话来,旁边的侍卫群又惊又喜,他们追随旭烈兀日久,从不曾听他说过这等雄心壮语,现在居然主动说要与敌国首领分个高低,莫非真是突然振作起来,或是转性了?
“殿下,您是万金之躯,岂容有失,当真要与那头野蛮猿猴分个高低吗?”
“谁说我要与他分个高低?”
“这……您刚才不是说想与他较量一番,比个高下吗?”
“我是说,他如果来了稷下,就派你们出去与他较量一番,分个高低,什么时候说我要自己去了?”
旭烈兀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让身旁的护卫群大惊失色,万万想不到自己会这么被看重,竟然要被派去与敌方王者对决。香格里拉之战,兰斯洛的勇霸之名传遍天下,虽然这其中有青楼联盟的特别宣传,但他连败多尔衮、奇雷斯,辉煌战绩举世震惊,勇武威名就连一般民众都有耳闻,知道是天位武者中的绝顶强人,听到自己要被派去与这等强人作战,侍卫群相顾失色,像是听到了自己的死讯。
“殿、殿下,那个野蛮猿猴很厉害,单凭我们……这实在……”
“你们也知道单凭你们不是他的对手?如果他亲自来刺杀,不是他对手的你们挡得住吗?既然挡不住,你们一堆人围在我旁边做什么?这不是反而妨碍我开溜逃生?”
旭烈兀道:“一个个都催我整军备战,你们要知道,真正打起战来,死的都是你们,那些下令你们去死的,一定跑在第一个。即使如此,你们也还那么急着去死吗?”
这一类的话语论调,众侍卫都不是首次听闻,只不过以前都是听那些反战的大臣与团体这么说,从不曾听到当权者这样子批评体制,类似搬石头砸脚般的说话,当下每个人都不禁安静下来,谁也不晓得该如何说话。
这样的沉默,似乎就是旭烈兀的目的,他虽然能说善道,却并不是一个喜欢说话刻薄、以讽刺人为乐的毒舌家,只要自己说的这些,能够多影响一些人,促使他们去思考,那目的就达成了。
不过,正当旭烈兀预备斥令护卫群退开,自己开车赶路时,一阵奇妙的乐声从他怀内传出。
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
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丰采~翩翩!
这是旭烈兀平时很爱吟唱的自填诗词,众人早已听熟,只是现在这首词被谱成曲,还用一个娇媚的女声,婉转低回地唱着,听来较平日的潇洒吟唱更有一番绕梁风味。
众人不约而同地望向旭烈兀身上,只见他慢条斯理地由怀中取出一个小金属盒,色泽银亮,最尾端的突起闪着冷光,盖子打开之后,音乐声便告停止,旭烈兀把小银盒放在耳边,开始说话。
“喂!是朱炎吗?你运气不错,我才刚刚换了新手机,你就打过来,真懂得挑时间啊……嗯?你们刚刚出了异空间,现在正朝中都这边过来,很好啊,我替你们摆宴接风,不过我私下拜托你,开得慢一点啊,我那个师兄不解风情,他来得太早,我就要整天被锁在办公桌,根本跑不掉了……什么?你说你很为难,恐怕办不到?废话,我每次拜托你,你没有一次办到过。”
旭烈兀停了跑车,就在道路中心旁若无人地讲起手机,周围左右的人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是投以诧异目光,好奇这位豪奢的贵公子又玩起什么太古魔道仪器了。
然而,却没有什么人在这时候留意到,本来晴朗无云的天空,突然有一道黑影急速窜闪过去,速度奇快,短暂遮蔽日光后,便又消失无踪,邪恶的姿态,从地面仰望上去,就像是一只大蝙蝠。在那只蝙蝠横空飞过后,一件东西缓缓从天上飘坠下来。
“我在哪里?在中都的大马路上啊……我在做什么?开着我的新跑车,去听今天的歌剧啊……你担心我的安全?不用担心,雷因斯人不会蠢到来暗杀我的,其他的宵小鼠辈也没有那种本事,现在这边天气很好,光天化日之下,有谁敢挑在这种时候来刺我两刀?”
旭烈兀与朱炎的通话,周围的侍卫有听没有懂,也不晓得自己该不该多听这些事,他们策着马队,把旭烈兀的跑车围得滴水不透,务必确保太子殿下的人身安全。只不过,包围网中心的几个人,突然觉得风有点大,好像有一股强风正从上方吹来,抬头一看,赫然瞧见一件事物由高空坠下,像陨石似的朝这边坠来。
“那就先这样子了,你早点回来,我给你看我的新跑车,四轮传动,特殊装甲,还利用你的光炮当导航系统,花了我大把金币,就等着你这个识货的人回来替我鉴赏一……”
专心讲着手机,炫耀着自己新车的旭烈兀,完全不理会身旁侍卫群表情恐怖地指指点点,只是突然感到一阵劲风压顶而来,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一声轰然巨响爆发,巨大震力从后方传来,跑车的安全系统自动护主反应,喷射座椅立即把旭烈兀连人带椅弹向半空。
出自白字世家的尖端设计,弹射座椅一射到半空,就启动降落装置,降落伞与逆喷射系统,让旭烈兀甚至不用离开椅子,就安安稳稳地降落下来,甚至连手机都抓得好好,好整以暇地继续说话。
不过,当旭烈兀看清楚眼前的东西,他也很难再继续说话下去了。他那辆卫星导航、四轮传动、花了大笔金币的银灰跑车,已经在他面前变成一摊不能再废的废铁,扭曲变形的钢板、碎裂的陶瓷与玻璃、满地乱滚的螺丝钉,都代表着这辆跑车已经彻底毁坏的事实。
“喂,朱炎吗……你可以晚点回来,我的新车……你不必回来看了。”
旭烈兀挂上了手机,缓缓走向前去,脸上却浮现饶有兴味的笑容。跑车虽然造价昂贵,却终究不过是一件玩物,损毁了也没什么打紧,并不能影响这名贵公子的好心情,之所以要急着结束谈话,是因为他看见了破铜烂铁中的那个东西。
从天而降、砸毁他新车的东西,是一名昏迷不醒的少女,绑成马尾的长发因为冲击而迸散,修长的粉腿格外引人注目。从那么高的天空坠下,身上没有半点伤痕,这看来像是个奇迹,但对于拥有天位力量护体的武者而言,倒也不值得奇怪。
旭烈兀只是很好奇,为什么这名久未见面的旧识,会挑在这种时候,有这样的方式降临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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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妮儿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看见周围金碧辉煌的家具,突然摸不着头脑,因为就自己记忆所及,不管是北门天关或是稷下,自己的几个住处中没有一个奢华若此。
柔软的枕头,薰得香香的锦被,床外头的家具俱是上好红木,每一样不是镶金,就是嵌着指头大小的珍珠,瞧来固然华贵,但也带着几分爆发户的感觉,不是雷因斯那种历经长期文化薰陶的典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