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所嫁非人> 第一百零三章 饲马人的脑残粉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零三章 饲马人的脑残粉(2 / 2)

“你弟弟怎么死的。”

顺手找了个木条,再将大头藏起来的碑给常洵和常昀插了起来。

“被我给吓死的。”

“”

还没来得及说话,我便看见了常洵与常昀两人,同时立两个人的碑真是太头痛了,两副画面交相而错,我看了好久才能分辨出前因后果,前面是看了常昀的。

大概就是三十五年前,作为已经与马魂融合的哥哥常怀,第一次现身在了常昀和常洵面前,常昀从小胆子小身子骨弱,居然直接被吓出病,在这个地方没熬过去,变成冤魂后它的第一件事就是跑,然后被收进了冤域。

常洵倒是熬过去了,于是这下常洵就成了想要离开万马谷的一员,那一次闹,将他们的父亲,就是那个老人给闹出了身体疾病,常怀那就是一个自己父亲的脑残粉,父亲说什么是什么,于是三年后他又去找了常洵,让常洵和他一起守着这些战马魂。

常洵经受不住恐吓,也跟着去了,那常洵去世前一定说过什么吧,否则连理村与连山村变的这么老死不相往来。

我在想,原来常昀不是留在了万马谷,而是死在了万马谷,其实如果常昀活了下来是不是也会跟常洵一起离开。

“你这哥哥,没事儿吓死弟弟做什么,怪不得他们死的冤呢。”被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亲哥哥吓死,这也是够了,不过常怀的父亲显然是知道这件事的,不然他不会是那样一番表现。

“我们匹孤苦无依,征战沙场最后死的不得其所,马魂无人照料,尸身被人所食成了厉魂无法投胎,我们一身清高倨傲,怎容这些人践踏,所以我一直守在这里等着那些食过马肉的人老死,早黑白无常一步,吃了他们。”

说着往后一退,轻轻摸了摸方才他胯下的马匹。

那只马也蹭了蹭他的脸。

这俩货站在一起,真像俩兄弟。

“这是追风,我父亲说,它当年是所有战马里跑的最快,最勇猛的一匹,速度与腿力在所有的马里都是最好的,长得也俊,当年军营里不少母马都看上了它。”常怀在说的时候,一张马脸笑的贼朗,我就纳了闷儿了,当年发生过什么让常怀父亲这样,还让常怀居然也这样。

“常怀,你是怎么死的。”不会是常怀父亲为了让常怀下来将常怀给一下搓了吧,想象柳生,浑身鸡皮疙瘩起立。

“我啊,好像是摔死的吧。”

“摔死,摔死你怎么变成了现在这样。”

此话一出我忙闭嘴,不能说马半点不好,忙改口:“你现在也挺帅,这些马气势也挺好,刚才你们奋勇而来的时候还让我看的一愣一愣的。”

“我摔死后成了常魂的那个晚上,我没想到居然会看见追风,它和我父亲那幅画上的一模一样,当时我就不想走了,可是黑白无常要来带我走,所以我就跟追风融成了一魂,有它有我,没我没它。”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居然会感觉到满满的幸福之感。

他父亲怎么洗脑的,这货居然对马也是个脑残粉,一提起马刚才清高倨傲的小模样就是一脸欠揍样。

不过这现在这么多马匹,我要说出来肯定立马就得踩扁我。

常怀回过头,向着它们一招手大声道:“你们回去吧,我一会儿就回来。”拍了拍追风,追风也懂意的离开,百匹骏马在黑夜中奔腾而过逐渐消失。

不过常怀还在。

他板着一张马脸问我。

“常昀和常洵,有没有怪过我。”

摇摇头,哪儿来得及啊,估计整天在冤域瞎琢磨着怎么投胎吧。

“你的眼里告诉我,你很好奇。”他有一双能看穿人心的眼睛。

点点头,我是确实很好奇。

在我的好奇之下他跟我讲了这些马如何而来,他又为何如此。

常怀的父亲常征是饲马人,他养出来的马又壮又肥在他们家那边是出了名的,夭国那时候处于征战期,常征曾在家迎捷的时候看过回来的战马,皆是疲惫不堪,瘦弱不已,他心疼,马就是他的半辈子,他知道马什么时候喜悦,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恐惧。

而这一批短捷回来的战马却是摇摇欲坠,垂头呆立,精神萎靡。

常征当即决定,将家里的饲马生意交给他的弟弟,去了离他最近的征战线应征饲马人,原本军营是不准备要他的,偏偏常征牵了一匹他所饲养的马过去。

应征人一看,那只马头颈高昂,向内弯拱,尾巴高举,跑起来四蹄腾空,步伐极富弹性,这只是一匹普通的运马被他养的如此健硕,更何况战马,于是破例上报军营收了常征。

常征也没有让人失望,从他手中出来的战马各个箭步飞扬,为每次大捷都立下了不少功劳,每次获胜的时候,众将领围在一起喝酒吃肉,好不开怀,叫了常征,却被常征拒绝,常征爱马,那也是人尽皆知,不用说也知道常征是去陪马了。

在那一排又一排的栅栏外,常征翻舀着筒子里的玉米糊糊到马槽里,常征喂马每次都不一样,偶尔是胡萝卜,偶尔是干草,偶尔加一点小麦面,换着来,没事的时候是一天三顿,每顿都不多,不会太浪费,但是一定刚好保证战马的体力,战马出去再回来的时候就多一些,作为补偿。

每次有战马出去的数量与回来的数量不同,常征就很心疼,这些马这几年,从幼崽成长到战马状态,基本上每一个他都叫的出名字,每一匹马不定与士兵多亲近,但是和常征肯定亲近。

追风就是将军的马,因为追风最壮最好跑的最快,说是将军的第二把刀也不为过,养出追风是常征的自豪,更是因为常征,所以大家都放心的把马交给常征,极少来看自己的马,常征与这些马更是培养出了不比常人的感情。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