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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烈火烹油(2 / 2)

不能以“虚己以听”的名义,左摇右摆。

特别是某些事情,其实只是观念问题,并不直接伤害反对者的切身利益——这种时候,只要“上头”足够强硬,反对者迟早会偃旗息鼓。

洋人进京、进宫,以万国公议的礼仪,觐见皇上和太后——就属于这种性质。

对外来事物,由“脱敏”而“接受”,由“接受”而“欢迎”,在这种心态下,技术、制度、文明的引进、更替,才成为可能,才会事半功倍。

嗯,势头很好啊。

关卓凡还有一个收获,看似并不起眼,但其实意义重大:

“访华代表团”给中国政府的文书,汉译的名字,正式采用了“照会”二字。

“照会”在中文中,有以上凌下之意,朝廷对藩属行文,就多用“照会”一词。因此,道光二十年之前,朝廷行文洋夷,有时会用“照会”的字眼,但倒过来,却是“违制”,是绝对不予接受的,一定要洋人用“申呈”、“禀贴”等说头。

道光二十年之后,洋人不肯再低声下气了,要求行文用词,“彼此平行”。这个皮,一扯就扯了二十多年。对此,朝廷一直含混推诿,中国和西洋诸国文书往来,其实弄成了各说各话的局面。

美国请轩军“助剿”,驻华公使蒲安臣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递的那份《请准华尔等募义勇赴美平乱贴》,就是一份“禀帖”。那一次,是美国有求于中国,在文书的格式、词句上,不能不屈己从人。

这种字眼上的较劲,源于陈旧的“天朝”体制和观念,对正常的外事往来,造成了相当负面的影响。如果不改,中国就无法和“文明国家”展开真正的正常交往,近现代化神马的,也就不必提了。

借“美利坚访华代表团”的东风,朝廷终于以明发上谕的形式,正式宣告:从今以后,对泰西各国行文,“彼此平行”,一律都用“照会”。

外交文书,“彼此平行”,各用“照会”之说,其实在辛酉之后,便已既成事实——不然你的文书,人家根本不接。这道上谕,只是对于这个事实予以了官式的承认。不过,各国驻华公使馆,依然对此一致表示欢迎。

“照会”分“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美利坚访华代表团”发出的“照会”,是这道上谕发布后,中国政府收到的第一份“正式照会”。

门房来报:“英吉利国公使阿礼国爵士求见。”

关卓凡接过帖子,见上面端端正正写着具名“教愚弟阿礼国顿首”——是汉字,还是毛笔写的。

不由一笑:“他也学会这一套了。不晓得若讲起‘礼仪’,合不合他驻华公使的身份?”

掏出怀表来看了看,刚交申初,点了点头,说道:“他倒是准时——请阿礼国爵士书房见面。”

外国公使和中国官员谈公事,正常情况下,地点不是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就是在顾问委员会,拜访私宅,是很少见的情形。

这意味着,这一回,阿礼国要和关卓凡谈的事情,第一,十分紧要;第二,不宜入第三者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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