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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1 / 2)

 月光轻柔,江水悠悠,夜幕下的江边平添了几分静谧的神秘感,与岸上车水马龙的喧嚣形成鲜明对比。一静一动,仿若两个世界,不远处草丛中传来不知名的虫子鸣唱,犹如乡间田野般放松悠闲。他们纵情欢笑,恣意地歌唱,尽情地展示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他们在雪白的沙滩上围成一圈,席地而坐,聊小时候的趣事,分亨高中生活的新鲜快乐与迷茫孤独。聊到开心处恣意的笑声惹得旁边的学生不时往他们看也全然不顾,好久没这么快乐过了!

不知什么时候,建萍轻声哼起歌来,先是声细如蚊,后来林嫦加入,慢慢便能听清。原来是瑞典女歌手emiliarydberg的经典英文歌《bigbigworld》。

i‘mabigbiggirl!我是个重要的女孩!

inabigbigworld!在一个大世界里!

it‘snotabigbigthingifyouleaveme.如果你离开我,那不是件大事。

butidodofeel.但我确实感到。

thatitootoowillmissyoumuch.我将会非常想念你!

missyoumuch!太过想念你了!

icanseethefirstleaffalling.我能看见第一片落叶。

it‘sallyellowandnice.是那样黄也那么的美。

it‘ssoverycoldoutside.外面是那么的冷。

likethewayi‘mfeelinginside.就象我内心的感受……

……outsideit‘snowraining.现在外面正在下雨。

andtearsarefallingfrommyeyes.而我的眼睛也在流泪……

歌声婉转动听,旋律轻柔平稳,歌词情感细腻,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大家都停了下来,静静地听建萍和林嫦唱歌。歌声像一股清泉缓缓流进众人的心里,滋润心田。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龄”,起于青苹之末的微风都可能引起情感飓风。

少华一听入神,完全沉浸在建萍她们的歌声中,不自觉的陶醉其中,随着节拍轻轻的拍起掌来。这首歌经常在晚饭的时候播放,刚开始不明其意,后来听得多了,好奇心驱使,在一个残阳如血的傍晚,走进了综合楼一楼的广播室。里面有几位学生会的同学在悠闲地坐着聊天,见他进来,都停下来,问他有什么事。当他说出自己的目的时,他们都笑了,坐在广播机旁的女孩轻声问道:“你很喜欢这首歌吗?”,声音脆生生的悦耳动听,原来是向岚。不在教室的向岚,有着暂时放下压力的不一样的恬静,只是随意慵懒的样子,长长的眼睫毛下仍掩不住孤傲的冷淡。

见是向岚,少华自然了很多,自己人嘛,当然会轻松点。便如实讲道:“谈不上有多喜欢,不过也不赖。感觉旋律有动感,歌手唱得有点迷茫忧伤。只是不明歌词的意是什么。”

“呵,你真有意思,专门来广播室,原来只是为了一首歌!”说完,从抽屉里拿出专辑的歌单,里面有《bigbigworld》的歌词。

少华接过歌单,默默地记在心里。歌词传达的意思就是一个小女生的心理,迷失在茫茫人海中,为离别的爱情而困惑与思念交汇心头的感觉。原来向岚冷冷的外表,也有一颗伤春悲秋的少女心。面对高中激烈的竞争,同样会迷茫,易感伤。

看完歌词,少华递回给向岚。她正伸直左手,斜趴在桌子上,浅蓝色的牛仔短裤露出雪白的大腿,在窗前夕阳的映衬下,白得晃眼。以后的几天里,这夕阳里的白成了一幅定格的画,时常浮现在少华的脑海里。

今晚建萍又唱起这首歌,浮想联翩的又想起了向岚。奇怪,在建萍的歌声里竟然想起另一个女孩!自己是不是走火入魔了?人家都不理你,干嘛要犯贱?少华暗自自责。

建萍唱得真的很不错,让人差点忘记她是来自农村,时髦感一点不输城里的同学。优秀的女孩,到哪里都会表现出卓越的能力品质。连鸿明这样的城市控都夸她像是城里长大的女生,现代感十足。用城里学生的口头禅来形容就是:“爆劲。”

由于知道歌词的意思,再听建萍的演唱,感情就很容易产生共鸣。当想到面对现实世界的孤离与挫折感,少华不禁热泪盈眶……

一曲毕,沙滩上响起了阵阵掌声,高呼“再来一首、再来一首……”不知什么时候,沙滩上聚集了不少学生,他们三五成群的围坐着,谈天说地,挥斥方遒。这个季节性的天然沙滩俨然成了他们的快乐源泉。

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关注,建萍和林嫦害羞地低头私语,不敢再唱。她们的沉默并不能让他们停止“起哄”,反而激起了一些男生的兴致,更加卖力地高喊:“来一首……来一首……”可恶的是少华他们也加入“起哄”的行列。

建萍虽然平时风风火火,干练能干,但毕竟由小到大在学校读书,真正出了校门,其实历事不深,在开放的环境中面对一众陌生的学生唱歌,更是一项难以完成的任务了!为了避开男生们的“围攻”,建萍拉着林嫦向沙滩的黑暗处走去。

看着她们走远的背影,廖仕壮调侃道:“看,你们把她们吓跑了。”

“你这样说就不厚道了,难道你就没份‘起哄’吗?”少华有点岔忿不平。

“我的意思是你们喊得最起劲,最大声,产生的威力当然最大嘛。”廖仕壮嘻皮笑脸地说。

“ohmygod!你什么时候学会怜香惜玉了?告诉我,你看上了哪一位?”鸿明锤了一下廖仕壮厚实的肩膀,眉飞色舞地说。少华在旁一个劲地点头,抿着嘴笑。

廖仕壮拨开鸿明的手,笑眯眯地说:“你说的应该是你吧!告诉我,看上哪一位?是不是建萍?”停了一下,“咝”地一声吸了口气,故意提高音量说:“嗯,一定是建萍。你看她上了高中后越发标青了。用登徒子好色赋里的文字形容就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身材好,人又美,谁人不爱?是喜欢就认了吧!”

少华收住了笑容,若有所思。一直都觉得建萍美,但从没想过怎样形容她的美。今晚竟然出自廖仕壮之口,而且还很贴切。是不是他关注建萍已经很久了?自己由小到大和她斗嘴,到初中后,因为男生的颜面问题,还偷偷以她为目标较劲过一段时间。对于建萍,少华的感情是复杂的,介于亲人与朋友之间。两人因为太熟了,以致于有时候把她当作哥们。来到高中后,面对激烈的竟争和城市的诱惑,青春的萌动等挑战,她依然能够出类拔萃,自己对她更多的是敬佩,有时还会产生错觉,以为她是可以依赖的姐姐。是不是从来没对她产生过感情呢?少华自问。好像也不对,和她坐得近的时候,那种悸动的感觉明显不是朋友那么简单。唉,真是一壶浆糊,说不清,道不明。

“啧啧啧……”鸿明的调侃的声把少华拉回到现实。

“你形容得这么详细贴切,莫非是你对她上心了?”鸿明将回一军。

“你胡说。”廖仕壮强辩道,继而转移对象说:“建萍应该是少华的吧。你没看他们经常拌嘴吗?所谓打是爱骂是亲,应该说的就是他们俩。”

“哦,对对,我们都是瞎折腾,原来人家俩个早就是襄王有意,神女有情了。”鸿明看着少华挤眉弄眼。

本来只是隔山观虎斗的看戏人,想不到转瞬间火烧到自己身上。他们掉转枪头的速度也太快了!看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是永远都有出卖朋友的人!他们两个僵持不下就来找我来当软柿子捏,哼,也不想想这么多年我是怎么过来的。斗嘴?我未怕过。想到这里,少华清了清嗓子,含义丰富地笑着说:“不知今晚谁在这里讨论了半天建萍,你们不是心里有她,怎么会说得津津有味?”

想不到少华还有这一着,仿佛一下子洞见了他们的内心,把他们的想法摊在了阳光下曝晒。廖仕壮只能指着少华笑,重复那三个字“你胡说”。本以为抓住少华和建萍经常在一起这一点做文章笃定胜券在握,却被他反将一军,鸿明有点不忿。

“我们只是讨论了一会,过过嘴瘾而已。哪像你们,真是一对欢喜冤家。”鸿明说。

“我们也很少见面,虽然是隔离班,但平时都很忙,几乎没什么时间闲聊。”少华正经道。

“哎……”廖仕壮用手肘蹭了一下少华说:“说正经的,建萍真的很不错。小心让别人捷足先登了。”

少华摇了摇头,继而独自发笑,沉默半晌,说:“怎么说呢?我们之间的感情很复杂!我自己都把握不准到底是什么感觉。再说,你们也知道,建萍是心气很高的人,她怎么可能拍拖呢?”

“也对哦。我们真是吃饱没事干,瞎操心。”廖仕壮接话。

“嗯嗯,我也觉得自己头脑发热。还是高中生,怎么想要拍拖了!”少华有些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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