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绍奚怀着满腔的好奇,走到火塘边,对着卫小歌行了个礼。』
“卫姑卫公子,我去做朝食,煮些粥行吗?不知这位道长是否要与我等一起用餐,可需要添些菜肴。”
他原本要称卫姑娘,却见有外人在,马上改为卫公子。
卫小歌在心里给薛绍奚点了个大大的赞。
小薛真是有眼色,改口得好快,不过这会儿已经过两个月。女扮男装的任务终于告捷,生活如此美好!
话说回来,这是她头一次不含水分,老老实实完成的任务。
她抬头对着薛绍奚笑道:“不用那般费心,咱们平时吃什么便做什么。我先去歇息一阵,有事叫我。”
地主家并没有什么余粮,也不用打肿脸充胖子,除了米面,最多能窝个鸡蛋,留着给几个孩子打牙祭吧。至于地窖里的一堆野山芋,似乎也称不上“菜肴”。
她说完又对着薛绍奚使了眼色,斜着眼瞟了瞟还闭着眼打坐的知微。
结合先前卫小歌所言,不用多添菜,薛绍奚意会过来,来者不是客人,最好留意一下。如果有任何异动,立刻示警。他总是有一种感觉,仿佛天塌下来,卫姑娘也能顶住,虽然她比自己还小。
话说回来,薛绍奚一点都不喜欢做饭。
做饭很花时间,自从天气越来越冷,千红姑姑起床就越来越晚。
因此这些日子以来,朝食都是他搞定的。
他每天需要做的事很多,尤其是早上,趁着大家还未起身,得及时完成一系列的早课。
早课是蹲马步,走梅花桩和平衡木,负重奔跑等等。
卫姑娘说了,身体的强度和柔韧性决定反应的度,同样的剑法给不同的人使出来,绝对不相同。换言之,最简单的招式也能挥最大的作用。
走梅花桩和平衡木的作用就更大了,那是锻炼自身的重心。一切的招式,要就是重心的使用。并且明白什么是人体重心,就能看出敌人的破绽。
卫姑娘更加厉害,每天会在绳索上,端着茶杯闲庭漫步似的走来走去,如履平地。
有一次两人一起去打猎,与一小群狼狭路相逢。他亲眼瞧见卫姑娘的打斗方式,那还是放慢了些,特地让他看清楚的。卫姑娘根本就没有招式,全凭直觉和本能,近身搏斗,一刀砍在要害,从不落空。
他渐渐有所领悟。
狼的度虽然快,然而只要他在狼扑过来之前,看清破绽之所在,砍到要害,便不会有任何威胁。
只是要达到卫姑娘这样的程度,恐怕需要练很长一段时间。
如果卫小歌知道他的心情,大约会说,就算你炼到我这个地步,穆乘风万人屠之流,只要吹一口气,就能活活吹死你。
这就是高科技和低科技的交锋,枪炮来了,举起饭勺来挡,肯定死无葬身之地。
作为一家之主,手里只有饭勺,连个电饭锅都没有的卫小歌,此刻有些犯愁。
能力不足,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觉得忧心忡忡。
道士知微很古怪,仿佛一直处于某种恍惚的状态,时时都若有所思。
到底是故意如此做派,还是本来就这么稀奇?
她暗暗摇了摇头,朝长贵的木屋走去,直接推门进入。薛绍奚与他们二人同住,比这两人早起床,因此门并未拴上。
静静地看着两个弟弟。
长贵睡得不安稳,眉头紧锁,紧闭的双眼下,眼珠似乎在动。这说明他在做梦,并且是个不太愉快的梦。
在反观长富,眉目舒展,嘴角朝上弯着,睡着了都在笑。可惜,因为长牙的缘故,还挂着一丝口水,有点泛傻气。
两个弟弟截然不同,也幸好不同,如果有两个长贵这样的,直接抹脖子算了,让下一个女主来操心吧。
坐到简陋的木床上,卫小歌轻轻摇醒了长贵。
长贵并未醒来,却神情凶狠忽然猛地挥动拳头,显然被恶梦缠身。卫小歌怕伤着他,并没有使出什么力道,随手格挡,被他狠狠地拍了一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