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天始有根,地辟于丑,人与妖便共生于世界,只是两者之间泾渭分明,互不相扰。人类昼行夜息,居住于城邦村镇;妖则夜行昼伏,隐匿于山川老林。妖中多有心生人欲者,便幻化人形入那红尘之中追求富贵温柔,贪恋花柳繁华。如那商末妲己,宋时白蛇,到头来却多是落了个凄惨下场,贪权的,身异处;爱色的,作茧自缚。曰人妖殊途,不可妄触,触之必生祸乱。
天道亦变,至今日人间,礼乐崩坏,阴阳颠倒。原本那些妖类栖息之地,钟灵俊秀之所也多被人类占据或破坏。妖不得已,唯有藏匿于都市之内,混杂在凡人之间。然妖性本恶,深夜时最喜流连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莺歌燕舞之处,择人而食!
在某个刚刚兴建好的庙前街酒吧之中,闪烁的多彩灯光之下到处都充斥着一种奇怪的味道,这是烟味混合着香水味再加上大麻燃烧,与男男女女们浓厚荷尔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音响中的节奏让人欲聋聩的四周的嘈杂让人脑中一片昏沉,这里最为吸引眼球的大概就是那些在舞池中疯狂扭动的。但看久了也觉得夜店中的女孩都长得差不多,唯一的不同便是露出来的地方不同。
突然有一个不同的女孩进来了!这是个一袭红裙的绝美姑娘,她的身材高挑而曲线火辣,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流转眼波温柔且具有魅惑力,一双瞳人剪秋水。大概就是对她眼眸最好的写照!最主要的是,她居然是一个人来的!
酒吧内绝大多数的男人都将目光移向了她,其中有不少都已经端起了酒杯,蠢蠢欲动起来。但是一个梳着辫子的纹身男,却抢在所有人之前,走到这红裙姑娘的身边说:“嗨,你是我今天在这里见到最漂亮的女孩,我可以认识一下你吗?”
红裙姑娘轻笑:“当然。”
见到那纹身辫子男搭讪成功了,周围也想去搭讪的人不免有些失望,便纷纷垂头喝起酒来。不一会,便看到这纹身辫子男开始对红裙姑娘动手动脚起来,又过片刻,两人便一起出了酒吧,向着外面走去。
月,赤月。当赤色的月亮被云遮住,庙前街后的无人小巷之中,多了一具干尸。一个穿着红裙的俏丽背影,逐渐的消失在巷子的尽头。
别墅前,小湖边。
“什么!你居然让区区一个尸魔从你手底下跑了?”杨戬看着慕枫道。
慕枫只能尴尬的笑着,毕竟跟二郎神混了这么久,还抓不住一个尸魔,似乎真的有些让他失望。
杨戬闭上了双目,很快又睁开道:“看来给你的训练力度还不够,以后每天和我练功的时间加倍!”
“嘿嘿,二哥我跟你商量个事呗,把哮天犬借我两天,我好去把那尸魔抓回来。”
“不借!凡事靠自己!”杨戬的回答很决然。
碰了一鼻子灰的慕枫来到了二楼,敲了敲姜小月的房门,别墅之中慕枫等三个男人住在一楼,而二楼则是姜小月一个人的私人领地。
“进来吧!”姜小月上前打开了房门,此时的她穿着一件米色的简单t恤,赤着双脚跑了进去。
“我没办法了,杨二哥不愿意把狗借给我,尸魔的行踪我们只能慢慢查了!”
“我本来就不抱希望,再说我也不相信那只贪吃的大狗可以帮我们抓到尸魔。”她所说的大狗指的是哮天犬,她至今还不知道老猪与杨戬的身份,只以为他们是慕枫师门的长辈。
“算了,我下手的力度我知道,那只尸魔的伤势一年半载恐怕都好不了,最起码这段时间无力再出来害人了。你多派些人手出去,总能找到。”
姜小月点头道:“那么尸魔的事情先放一放。昨天我们又接到一桩案子。”
慕枫道:“什么案子?”
姜小月把他的笔记本电脑递了过来,上面有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皮包骨头的尸体,眼眶深陷,眼球突出,四肢极其诡异的扭曲在一块。
“这是昨天凌晨,有人在庙前街现的一具干尸!”
“干尸?”
“不错,但是经过法医鉴定,那具干尸的死亡时间不过两个小时!”
“死亡不过两个小时的人会变成干尸?”
“人当然不会自己变成干尸,他应该是被妖物吸取了精魄而死!”
“还有什么别的线索吗?”
“死者的身份已经调查到了,叫做陈振,是一个富二代,家里是做汽车生意的,平时喜欢出没各种娱乐场所,他在死亡之前有人在附近的红砖酒吧看见过他和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孩一起离开。”
“看来那名同他一起离开的女孩,就是吸取了他精魄的妖物了!”
“应该没错,你先回去睡一觉,晚上我们一起去酒吧调查一下。”
“酒吧,我还没去过那种地方。”慕枫挠了挠后脑勺。
姜小月微眯着大眼睛,仿佛猫一样凑到慕枫的面前:“你真没去过?你们男人不是最喜欢去那种地方了吗?”
慕枫之感觉自己的鼻尖一痒,老脸微红道:“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