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时候天色还很早,所以这一路上顾安安和赵明宇的步子都迈得不大,加上他们不赶时间,因此,对于几点能到深山的问题,就没那么在意了。
这要是换作以往,赵明宇带着大川和军子那俩人,肯定是飞快的就冲进深山了,可今天难得有机会和自己喜欢的姑娘单独相处约会,不走的慢一点,咋行?
看着顾安安再一次挖出几株药材过后,赵明宇终于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了出来,“你会医术?”他未来对象这么厉害的吗?
干农活顶顶的快,厨艺贼棒,对待找抽的事儿精也是方法一大堆,现在居然连识别药材的能力都如此了得的。
而且,顾安安人还长得好看,模样俏生生的,文化又高,家庭条件更是好得没话说。
再反过来看看他,好像除了有一把子力气,虐得了瓜批以外,就只剩下赚钱这一个优点了?
这一对比,差距一目了然。
赵明宇的步子停顿了一下,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既然在其他方面他落后了顾安安一大节,那么就在赚钱这一块补回来。
他要多赚一些钱给未来的媳妇儿花,娇宠着,想买啥都能随便买,让她买个够,还要专挑那种高档的,贵的买,太次太差的,可配不上他的娇媳妇。
就这么几秒钟,赵明宇就已经在脑海中思考了一连串的问题了,他想了很多,也考虑得非常长远,如果自己不努力,以后拿什么来养媳妇?
没道理人城里姑娘,以后跟他一起了,这生活质量就跟那流水一样的下降吧?
顾安安把药材放进了背篓里,才回应他,“没有,我只会辨别药材,至于医术,就会一点点皮毛罢了,比如常见的小感冒,倒是难不倒我,但是太难太复杂的就不行了。”
闻言,赵明宇剑眉往上一挑,“那也算很厉害了!”
顾安安不禁轻扫了他一眼,心想,想必我什么都不会,在你眼里也算得上很厉害了吧。
毕竟有句常话不是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吗?
而对于现在的赵明宇来说,就是这样的。
顾安安的嘴角轻轻上扬,适当地转移了话题,“对了,我们现在离你说的那个地方还远吗?”
来乡下的这些日子,每天都要忙着下地干农活,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进城,手上没有个手表,还真不方便。
她空间里倒是放得有一块男式的,是她当时离开顾家的时候,从那渣爹顾建国手上扒下来的,但那手表不适合她戴。
而且,对于被渣爹戴过了的东西,她压根就看不上眼,她当时之所以会扒拉下来,就是想着一根毛都不给那后娘和渣爹留下,毕竟将手表转卖掉的话,还能赚几个钱呢,所以,她才给一并顺走了。
要不然,就那渣货的东西,她顾安安会稀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