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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走到停车场,乐正弘要回宝丽金,此次卫雄专辑的发行和宣传依然由他全权负责,随着时间临近,各种安排和协调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他这个负责人自然也不可能清闲。
而卫雄则是要去剧组,《英雄本色》可是他投资的第一部电影,虽然对吴于森有信心,而且有什么事范伟也都会向他汇报,但自给崔婉儿捐献骨髓后他就再没去过剧组,算算时间也有快十天了,换成一些速度快的导演,比如王京这种有名的快枪手,可能都快拍好一部电影了。
两人正想分道扬镳,就看到几个胸前挂着相机的男子朝他们跑了过来。见此,卫雄和乐正弘不禁相视苦笑,刚才他们还在电梯里说保密的事,没想到才过了一两分钟,就在停车场遇到了记者。
这消息泄得也太快了吧,多亏他们还特地在公司里下了封口令。尽管记者都还没开口,但会出现在这里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果然,那些记者刚跑到他们面前,开口就是唱片公司的事:
“雄仔,据恒记唱片公司的老板周天恒说,他已经把公司卖给你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乐先生,听说你是雄仔的合伙人,而且除你之外还有台湾的著名音乐人罗大右,你能证实一下吗?”
“乐先生,你现在还没从宝丽金离职,就与别人合伙创立自己的唱片公司,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各位,麻烦各位安静一下。”卫雄打断了记者的声音,心里却把周天恒那个秃头胖子的女性家属问候了个遍,那天签合同时拍着胸口保证一定保密,可这才过去几天,记者都知道了。
既然是这样,那再掩饰也就没必要了:“我的确和乐先生、罗先生一同收购了恒记唱片,这并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至于说乐先生还没有离职,我觉得这也没什么合适不合适的,两者间并没有任何冲突,包括利益方面的。相反,为了全这么多年的主顾之情,他牺牲了自己的利益。”
“原本按照计划,我的第二张专辑是要在我们自己的唱片公司制作和发行的,但乐先生顾及多年的主顾之情,就建议我仍与宝丽金合作,于是……所以这里面没有什么合不合适,也没有谁欠谁的。话说回来,香港是资本社会,只要在法律范围内,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事业道路。”
这话一出,几个记者立刻面面相觑,照卫雄的话看,还真是宝丽金占了大便宜,做为交换,卫雄挖一个部门总监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另外乐正弘也确实够仗义,临走前还不忘回报老东家。
只听其中一个记者接着问道:“听说雄仔你是控股股东,是什么原因让你有开唱片公司的想法?”
“呵,这么显而易见的理由还需要我说吗?”卫雄淡淡一笑,随后朝乐正弘点了下头,便朝自己的车走过去,等记者反应过来,他已经坐进车里,还按了下喇叭,示意挡在车前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