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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儿时吹叶言卿为我护(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写在正文前:前几日翻书评区的留言,有条是这么写着:加油,我会一直支持你,很喜欢奉先哥哥。看完之后,对‘奉先哥哥’这个词有些忍俊不禁,这应该是个可爱而又礼貌的小男孩吧,我看到你的留言了,小家伙,谢谢你。)

喔~喔喔喔~

拂晓时分,村子里的红冠大公鸡已经开始打鸣,寓意着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在小院的西南角,吕布前两日又用青布新搭建了一处篷帐,北方人谓之‘青庐’,是专门用来举行婚礼的地方,到时新娘便会从特备的毡席上踏入青庐。

临近正午的前三刻,戏策首先登场。

他一改往日里的慵懒邋遢,脚踏轻云履,身穿墨色长袍,腰束缎带,连那万年不改的鸡窝头造型也打理得黑油发亮,每一根都梳得整整齐齐,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容,显得亲近而又不失儒雅。

曹性等人傻愣愣的看着戏策,几乎惊掉了下巴,这还是平日里那个看着跟个叫花子一样的穷酸书生吗?

戏策将诸人的神色表情尽纳眼底,作为今天的司仪,他直起身子,清了清嗓音,大声的念着:昔开辟鸿蒙,物化阴阳。万物皆养,唯人其为灵长。盖儿女情长,书礼传扬。今成婚以礼,见信于宾。三牢而食,合卺共饮。天地为证,日月为名……

“韶华美眷,卿本佳人。值此新婚,宴请宾朋。云集而至,恭贺结鸾。吉时已到,请新人上前!”

戏策念完,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霍然走进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吕布内置素衣,外披一袭黑底红纹袍,整个人看上去英气蓬勃,大气十足。在他的手中还牵有一条红色的喜绸,喜绸的另一边,则是他即将过门的妻子。

只见她玄c色的深衣礼服加身,青丝绾成发髻,髻上插有枝一尺二长的笄,佩戴珠花步摇,面带桃花双颊红,娇羞万分的随着吕布踩过毡席,踏入了青庐之中。

两人缓缓走来,原先帐内热闹的气氛在那一瞬间彻底安静了。所有人都屏气凝神的望着他两,并在心中默默的为他们献上最为诚挚的祝福。

戏策见到两人入了青庐,便又高声念道:“新人已到,行――沃盥(guan)礼!”

早就在帐内侯了多时的高阳走上前来,手中端有一盆清水,她先上前为吕布洗净双手,接着又去为严薇揉洗了一番。

“行――同牢礼!”

…………

“行――合卺礼”

…………

婚礼的仪式井然有序的进行着。

“行――拜堂礼!”

“拜天地!”戏策大声的念着。

夫妻二人跪在备好的蒲团上,对着天地叩了一礼。

这边在拜天地,那边的严义却将严信拉到了一处角落,不满的质问起来:“老头子不来也就罢了,老大那家伙怎地也不肯来?”

没有媒妁之言,也未经父母许可,严薇便私自做主下嫁吕布,这已经是离经叛道的行为,清誉下降不说,将来也很容易遭人诟病。

况且严义深知其父的性格,他要能来,那才真是见了鬼。

但作为大哥的严礼不到,严义就不乐意了,心头觉得始终憋着块疙瘩。

严信见状,赶忙打起了圆场,陪笑着说道:“二哥,大兄他远在洛阳,其中路途遥远不说,或许因为事情耽搁了,这也说不准呐。”

“屁,只要想来,哪有来不了的!我看他是官越做越大,胆子倒越来越小了。”严义将双手一抄,显得愤愤不平,“老四,你也不必替他说话,下回我自个儿见到他,定要找他好好理论理论。”

这番话引得严信苦笑连连,他这二兄啊,什么时候才能改改这暴躁的脾性。

“拜兄长!”那边戏策的声音又一次在帐内响起,由于双方的父母皆未到场,婚礼中的拜高堂仪式,也就顺理成章的改为了拜兄长。

严义重新回到座位之后,才发现身旁邻座来了个三十出头的魁梧男人,眉宇间透出股沉稳如山的气势,不言苟笑。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才加入狼骑营不久的高顺,同时也是吕布指名点姓要坐在这里的人。

起初的时候,吕布是想请老将军张仲来坐这位置的,但转眼一想,如今鲜卑人还在关外虎视眈眈,老将军必须坐镇雁门关才行,于是就打消了这一念头。

高顺觉得自己位卑言轻,又深受吕布大恩,哪还肯坐此高位,嘴上说什么也不肯答应,后来还是吕布虎着脸来找他谈了许久,他才勉强应了下来。

很多事情,高顺不知道,可吕布记得清楚。

上一世,你随我、护我,东躲西逃,至死也心甘不悔。

这一世,我便待你如亲生兄长,定教天下人不敢小觑于你。

…………

吕布带着严薇款款来到两人面前,跪在蒲团上,行了一记叩首礼。

严义心中对此很是满意,脸上却故意做出一副凶狠相,朝着吕布说道:“小子,薇娘是我从小宝贝到大的妹妹,你今后要敢欺负她,纵使隔了千山万水,我也要带人来灭了你!”

“兄请放心,吕布此生绝不让人欺负薇娘分毫,更不负她!”吕布当着众人的面,大声的说着心中的誓言。

严义伸手拍了拍吕布的肩膀,刚刚还虎着的脸,霎时间哈哈大笑了起来:“就冲你这句话,我就认了你这妹夫,以后要是遇上麻烦了,甭怕,尽管来西凉找我便是!”

吕布点头应下,自己这个二舅哥倒也不失为一条爽朗的汉子。

严义说完,就轮到高顺发言了。

他看着今天这对格外耀眼的新人,平日里总是肃严的脸庞上总算有了一丝笑意。他想了许久,才慢慢说了起来:“高顺出身贫寒,实在想不到该怎么去表达书上那些好听的话,但我记得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愿你们携手白首,相濡以沫。”

或许别人没有注意到,但吕布的的确确的看见了,高顺红了眼眶。

此时正值高兴开怀之际,在人群之中,却有一人阴霾着脸。

本来坐在那个位置发表演讲的人应该是他,而这高顺算个什么东西,竟然捷足先登。你从前不过是个喂马的马仆,若不是我,你早就在强阳被砍去了脑袋,哪能像如今这般抖威风!

扁鼻青年如此愤恨的想着,忽然有人拍了他的后背,不咸不淡的吩咐起来:“李肃,你带几人去村外瞅瞅,以防有不怀好意的人前来搅乱生事。”

“嗯,好!”

青年回答的干脆,他回过头,脸上是一副笑意盈盈的全新面孔,仿佛从未有过与人置气。

仪式在进行了足足两个时辰后,才算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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