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我只对租赁感兴趣
克丽丝说完这句话,琳达已感动的握住对方的手——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以此表示她的怜悯。
是的,怜悯!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就在于此。
从文艺复兴时代,西方文化兴起的主流文化认为:世间万物,人最高贵,因为人是上帝的宠儿。诸生平等,只要出于人性,人无权对人道德遣责,唯有创造人的神灵有权站在道德高度。
简单的说,这一主张就是:国王掌管法律,上帝掌管道德;审判的权利不在于普通人,只能是上帝与法官。法律是人类的最低道德,触犯法律由法官审判;没触犯法律,那他就在法律之上,归上帝管辖,不属于人类。
也就是说,在此氛围下,“缺德权”也是人权。因为道德只能自律——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他人。
当然,如果道德允许他律,那你走在大街上也许会遭遇突如其来的殴打——基于道德体系的“正义殴打”,原因是你没扶某个老太太过马路。
克丽丝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她的生存主张,法律没有禁止,所以她无可指责!而她为此付出种种努力,但总不成功,她在期望的原野上一次次种下了玫瑰,收获的总是蒺藜——所以,按西方思维,她应该被怜悯!
爱慕虚荣——法律没有这条罪行,若她因这一指责受到精神损害,可以起诉。这是场必定胜利的诉讼,光精神赔偿一项,就足以让谴责的人从此闭嘴,而她却会因此后半生花天酒地——由诽谤她的人付费,以此抚慰她“受伤”的心灵。
这真是条“万恶”的邪律。
这条“邪律”还有一个引申含义:普通人的权力不能被另一个普通人“代表”,任何人无权“代表”别人说话。自称“代表”他人说话的人首先犯下了“反人类罪”,因为他窃取了“神”的权利。
还有比这更让领导不痛快的吗?
舒畅曾听说过,很多中国移民进入西方社会,因一不小心评价了自己的邻居、同事、雇员,而后纷纷栽倒在这条法律上。他深感老外的精神太值钱,他付不起这笔开销,所以他光看琳达安慰对方,自己选择闭口不言。
按克丽丝的解释,她费尽心机接近对方,想尽办法讨好男友,小心翼翼呵护感情,好不容易将它加热到浓稠、甜蜜,一提婚姻,对方立刻以各种借口闪人。她为此郁闷不堪,很想知道原因。万不得一下,才向舒畅求助。
而她也只能向舒畅求助,唯有这样一个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才肯向她透露秘密。
“其实……我算不上有钱人”,在琳达数次以目光示意下,舒畅勉强开口:“我那是因为运气好,有一群人送钱给我花而已!”
舒畅说的是大实话,无奈这实话过于耸人听闻,克丽丝压根不信:“别逗了,先生,我曾经看到你满桌子铺的钻石……那也是别人给你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