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秋风的凉爽日甚一日,尤其是上党地区的海拔较高,早晚天气很凉。但是,这种天气的变化却没有反应在军士的服装上。遍看亭城头,矮小的城墙配上身着单薄衣服瑟瑟发抖的士兵,简直惨不忍睹。
做为都头的桑迪.哈托,他的眼晴中泛着淡淡的蓝意,半卷的黑发下,党项族少年常见的银项箍束起一圈规范的发痕,数缕偷落下来的余发斜斜地挡住半边脸,一条如蚯蚓边弯曲的红色刀疤只露出一点点来,并没有影响到他还算英俊的外貌。
值了一夜班,他神情有些疲惫,挥手示意刚刚从街上走来的士兵快点换他下去休息,而他自己则把陌刀倒插在土墙上,贴着城垛墙根坐了下来。
“老哈,别乱插刀,你这把家伙儿又沉又重,再多插几次,城墙都能插倒了!这还没到换班时候,你急什么,又想你那个野婆娘了?”
城下走近的是他的好友骆桑。虽然这是一个汉人的名字,但高大的身材和粗犷的长像表明,这是北方的奚族人。不过骆桑来到此地已经有几十年时间了,娶了当地一个女人,连娃都有三个了,最大的那个就在哈托手下当兵,已经有二十岁了!
哈托也不废话,一把将陌刀拔出来,倒拖着就要下城。就在他的身影即将消失在城头之时,骆桑忽然低沉的惊呼一声:“老哈,快听听,什么声音?”
哈托神情一紧,他立即伏在地面上,随后站了起来:“混蛋,真是混蛋!看来被那个姓曹的说中了!辽人真是奔这条路来了!马匹无数,离此地不过十几里路!”
做为党项人,哈托最擅长的不是战斗,而是放牧。他在草原上曾经也有过自己的帐篷,有过自己的一片牧场和牛羊,但是在部落之间的争战中,他失去了一切。
脸上那刀疤就是战斗留下的痕迹。大难不死的他,逃到了这个群山环抱之地,成为一名自由民,靠从塞外贩卖马匹、盐巴谋一口饭吃。
但是,就在前几天,他和手下的几十号人,都被亭新来的周军都虞候曹彬给编进了军伍。因为经历过战事,他顺理成章地成为都头,管着十人的小队。
做为当地人的骆桑,也是近期才成为军人的,但他并不像哈托一样反感当兵――在他看来,保卫家园是男人应尽的责任!
骆桑持着长弓望向远方,而哈托则三步并作两步,急速向城头的巨鼓奔去。那如胳膊粗细的鼓棰随之重重地敲击在大鼓之上!
就在鼓响三声之时,远方忽然出现了两个小黑点,如离弦之箭转眼间就到了近前。
可惜的是,那两匹战马上的战士还未等看得真切,后方奔涌而到的上千追兵已经乱箭如雨。
两匹马如刺猬般摔进尘埃,不到两三秒钟,数名契丹铁骑已经奔到那摔落马下的二人身侧。就在他们狞笑着举起刀准备将二人一刀割下头颅之时,惊变发生。
摔到地上的二人本来平躺抽搐,却在那马刀临头的瞬间,忽然扬起右手!
远远的,骆桑似乎听到了那右手弩箭发射的“嗖嗖”之声,似乎听到了二人一跃而起踩踏地面发出的重重声音。
数个辽人铁骑翻身落马,几匹战马徘徊在原地,似乎被突出其来的袭击弄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