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家那婢女,跪求门外,直诉主母刘氏苛虐其主祝二娘,威逼祝二娘改嫁,以致祝二娘自劓抗争,王妃不愿接见,让碧奴前往处理,碧奴刚说一句此处并非官衙,那婢女立即反驳,称王妃曾经公告检举不法,甚至允同平民来晋王府告状,碧奴再说一句奴告主当受杖责,故王府不能接受告状,那奴婢便摸出根簪子来,哭喊一句:“婢子自知不应告主,断无生机,可我家二娘的确可怜,还望王妃主持公道。”
毫不犹豫便将簪子刺入胸膛,纵然有两位医官抢救,到底是让那婢子死了。
碧奴因为知道祝二娘的事件真相,并不可怜那婢子,但眼看着王府门前闹出人命,当然会愧疚处理不当,辜负王妃信任。
十一娘却安慰她:“有人一心求死,你怎能阻挠?再者奴婢告主,本应挨杖责,你那番话,也是合情合法,并无过错,唯一疏忽则是,下次处理类似事务,别忘了带上艾绿,让人死也死得远点,以免晦气。”
不是十一娘没有同情心,而是甄夫人已经跟她说起过这祝二娘的事迹,也确然不能引起十一娘些微恻隐。
这倒不是说祝二娘大奸大恶,相反,她的遭遇,其实不无可怜之处。
祝二娘之母,正是陈百加的胞姐,当年晋阳陈与太原祝联姻,虽是以嫡宗女嫁予嫡系子,这门婚事也甚得晋阳陈庆幸,无奈陈氏红颜薄命,生下祝二娘后便病逝,其夫祝济当时刚刚及冠,必然会另娶,晋阳陈便提出续弦仍为本家女,可嫡女已无合适者,唯有一个庶女尚且待嫁闺中,祝家当然不会认同,祝济便另娶了刘氏。
又说这刘氏,原为祝济姨妹,当年祝济之母看好者本就是她,无奈丈夫反对,才让儿子娶子陈氏,刘氏后来也定了亲,未嫁,丈夫便一病呜呼,她与祝济原为青梅竹马,是以陈氏病逝后,顺理成章便再续前缘。
太原祝为四姓之一,门楣原就比晋阳陈高出几个等级,便是续弦,也不可能娶陈家庶女,又有祝济母鼎力支持,这门婚事终究没如陈家所愿,陈伏骥当年虽觉不甘,倒也不存愤慨,只不过陈郡君却因而怨恨祝家,又看不惯刘氏“改嫁”——在陈氏女以为,不管有没有洞房花烛,只要定亲,未婚夫病逝,女子都应遵循贞烈的准则,就算没有殉夫,也该终生守节。
是以祝二娘年龄尚幼,便被姑外祖母屡常接去太原柳长住,亲自教导。
祝二娘从而学了一肚子“贞烈贤德”,然而又没有深入骨髓,不懂得何为孝道,见父亲与刘氏夫妻和谐,为亡母大感不愤,闺阁时候,就常与刘氏针锋相对,故而引来了祝济的不满,对她施以呵斥。
陈郡君大为不满,认为祝济是被刘氏挑唆,苛虐嫡女,因祝二娘的婚事,两家便险些没有闹翻,后来还是太原祝妥协,让祝二娘听从外家安排,与晋阳俞联姻。
可惜祝二娘出嫁不及三年,未得子嗣,俞郎君便也因病过世,因闻俞母不容二娘,还是刘氏提出让二娘大归,那时二娘方值二九年华,青春正好,依据大周俗例,自然是要改嫁的,刘氏竭尽心思为二娘寻了一门姻缘,男子也是世族子弟,门楣堪比晋阳陈,并且未婚,不过因为不谙诗词,故没有打算取进士科,一门心思要考明经,应试两次,却没取中,但依然不失上进,与二娘同岁,年貌相当,这门姻缘也说不上委屈。
不过是与祝二娘提了一提,没想到她便割了鼻子反抗,倒把刘氏吓得不轻,再兼陈家不依不饶,以此要胁祝济休妻,两家彻底闹翻,但因为祝家势大,陈家到底还存顾忌,此事并没有闹得街知巷闻,但如甄夫人这样的亲朋,却是晓得详细的,早便告诉了晋王妃。
在晋王妃的感观里,祝二娘就当“活该”二字,幼年丧母固然可怜,可却并未受到任何苛虐,一味相信陈家的挑拨,事非不分,自伤体肤,对自己都能下狠手,也难怪可以逼迫忠婢代为告状不惜簪刺自尽。
纵然太原祝没有向晋王府示诚,并且有意疏远,晋王妃也不可能被陈郡君利用,理会祝二娘这么一个糊涂人。
晋王妃相当“嚣张”:“对外宣告,晋王府虽然接受告状,但要是有人以死相逼,那么死了也白死,死者并非个个值得可怜,比如这祝氏仆,既无罪证确凿,晋王府并不会接受告状。”<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