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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入局(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本来凌俐以为有公司这个壳子做保护的南之易,不管怎样也赔不到两亿,被田正言一句话点醒,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田正言声音里有些气恼:“南之易这个二货,从来不耐烦管钱,他有什么收入都交给我在帮他投资、管理。可我从来没有听过这莫名其妙的七百万,我可以断言,这绝对是无中生有的事。”

凌俐一呆:“那这是对方伪造的证据?”

田正言摇着头否定:“王百万的水平,绝对不是停留在伪造证据这个层面。我仔细看了看,那三个字,确实很像是南之易本人的签名,只怕那指印也是真的。而且,从财务报表上看,那些款项也确实都入了账的。”

说完,他又分析起来:“我推测,是有人搞到了南之易签字摁印的空白纸张,然后添加了欠钱的内容,这样半真半假的一份东西,才是最难反驳的。”

凌俐皱起眉头:“不是可以提请鉴定吗?只要鉴定出来欠条内容在签字以后落到纸上,不就可以了吗?”

田正言却是一声长叹:“看吧,你作为律师都不明白其中的玄机,可见对方来势汹汹。”

接着,又跟她解释起鉴定的问题。

首先,他们手上的是复印件,不能提交鉴定;其次,就算他们在开庭后申请对原件进行鉴定,也仅仅能确定落款是否是南之易本人的签名。

最后,以目前国内的鉴定技术而言,对于文件形成的时间,一般只能精确到以年为单位,而且这类鉴定因受墨水、纸张、保存环境的影响,很难百分百精确。

因此,对于是先有字还是现有签名这个问题,如果时间相隔不超过一年,那么,鉴定机构也鉴定不出来。

解释完这一切,田正言的脸色很有些不好看:“这个二货,居然给人这样大的把柄。要不是看在我师兄的份上,我真想不管他,让他背着巨债自生自灭去!”

凌俐却是心头一股涩然,垂下头说:“南老师是无辜的,华易高科陷害他欠债,山崎种业又只能找上他,这两件事情竞合在了一起,就成了南老师背黑锅。这还有没有讲道理的地方了?”

田正言轻笑出声:“番茄妹,有些事我不点出来,恐怕你到死都不会明白的。”

听到田正言有几分嘲讽的笑声,凌俐坐得端端正正,选择性忽略他给她起的又一个外号,一副谨遵教诲的模样:“田老师,您请说。”

田正言敛去了唇角的笑意,视线越过凌俐看向窗外,声音悠远:“这是一个做了五年的局,华易高科和山崎种业,并非出于对立的立场,他们是一伙的。至于为什么要联合起来坑南之易这样一个人畜无害的书呆子,目前我还看不清楚,只不过,他们这样大的一番动作,绝对不会只是让南之易背上还不起的债而已。”

看凌俐还一副云里雾里的模样,田正言又说:“他们最初的目的,恐怕是要把南之易弄进监狱。还好,人算不如天算,这期间公司法做了修改。否则,只抽逃出资罪这一条,就够这傻蛋喝一壶了。”

凌俐眼睛望天想了好几分钟,才终于捋清他说的南之易差点被追究抽逃资金罪的缘由。

之前公司法的一次重大修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更改为认缴登记制。修改以后,除非经营范围特殊的行业还适用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其他都改为认缴登记。

也就是说,除了特殊的行业,其他公司可以只认缴,不出资,也不用年年都验资了,抽逃资金罪这一条可说专门为广大资本家准备的罪名的适用范围,也就更小了。

具体而言,原有刑事法律关于虚假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适用范围及犯罪主体发生了变化,仅适用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等,普通公司的股东,不再受这条罪名的追溯。

终于把因果关系参透,凌俐懵了,只觉得靠这一点点的材料田正言就能推断出这么多,眼前仿佛闪着刀光剑影一般,所有的一切都超乎她想象。

她再一次对自己是否能做好这个案子,产生了怀疑。

见菜鸟小律师被他乱了心神,田正言勾起嘴角一笑,接着转移了话题:“你知道那天晚上,那蠢货跟我说了什么?”

凌俐摇摇头,她跟他们不在一个车,但也知道田正言那时候是劝南之易不要犯蠢请她当代理律师。

不过貌似没什么效果,她被赶鸭子上架,开始接触以前她只敢仰望的领域。

田正言一声长叹:“他说,如果案子好办,有我在肯定搞得定,他不担心;如果案子难办,他相信你足够坚韧,在这件事情上必然用尽全力,未必比那些只讲利益的精英律师差,只要跑对了方向肯定会是坚持到最后的那个。

如果情况实在太糟糕,案子毫无胜算,与其便宜别人,不如让你有一个成长的机会,就算他背上巨债,也相信我们不会不管他。至少,我是得给他做一辈子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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