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这是保安的日常工作,巡逻都是准时准点的,现在负责人的物业基本都是这样给保安安排工作的。”民警说道。
“那也就是说,凶手有意让被害人的尸体让巡逻的保安发现,凶手对这栋公寓的巡逻保安特别了解,凶手知道保安看见敞开的房门以后会确定房间里面有没有人,在保安没有听到敞开房门的房间里面没有说话声的时候一般都会敲两下房门问一声,如果房间里面没人应答,那么保安就会帮住户关上房门。”徐天说道。
“是这个逻辑,可是你想说的是什么呢?”民警好奇问道。
“我在做一个假设,凶手到底是想让保安关上房门还是想让保安看见房间里面的尸体。”徐天说道。
“啊?你这是什么逻辑?”民警问道。
“很明显,不管从哪个角度去想,凶手都是想让保安发现被害人,可是我觉得这个逻辑有点说不通,如果凶手想要隐藏自己的行踪,那肯定是被害人越晚被发现越好,就算不让保安提前发现被害人的尸体,等下班时间到了以后住户回到家中也会发现被害人的尸体,所以这一点有些说不通。”徐天说道。
“好像是那么回事,可是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吗?”民警问道。
“凶手怎么做都是有道理的,但也不代表凶手布置的一切都在按照他的计划施行,有可能当时凶手想要关上房门离开这个房间,可那个时候有可能三楼的其他住户从家里出来了,或者从外面回来了,那么凶手就有可能躲回房间里。但是凶手不能去触碰房门,所以就没有关上房门,等外面的其他住户回到家中或者离开家中之后,凶手走了出去。”徐天说道。
“可我还是没想明白这和案件有什么关联。”民警说道。
“你去调查一下案发期间有没有三楼的住户回到家里或者离开家里,查电梯的监控就行了。”徐天说道。
正如徐天所说,在案发的期间确实有一个三楼的住户离开了家里,不过那个离开家里的住户和案发现场距离较远,切那名离开的户主并没有路过案发现场。
“这就对了,凶手并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当时凶手一定很心慌,在心慌之下凶手很可能遗忘了最重要的事情,我推测凶手忘记了关门,这才导致被害人的尸体马上就被巡逻的保安发现了。”徐天说道。
“你是说,凶手本来打算用木棍或铁棍之类的东西关上房门?”民警问道。
“有这个可能,因为这个案发现场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这就说明凶手一开始可能是打算把案发现场做成个密室杀人案,可是凶手最后并没有那么做,这就说明有可能凶手临时改变了主意,不过你觉得凶手会这么做吗?如果提前让尸体被别人发现,不止是保安,其他住户也有可能在路过案发现场的时候往里面瞄一眼,虽然现在的邻里之间有可能互不认识,但邻居看见有人倒在屋子里面也是有可能进去看一眼的,凶手不会冒邻居坐视不理这种风险的。”徐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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