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壮观啊,一座生机勃勃的岛屿变得如此荒芜。(顶点小说手打小说)”巨大的显示屏前,一个大约五十多岁的男人摘下了军帽。
“本来就是座无人的小岛。”铝合金的门打开了,一身蓝灰色迷彩服的麦克斯走到了男人身边。
“那就是代价。我们在西亚和北非的利益绝对不能受到影响。”男人扭头望向麦克斯,轻轻摸了摸自己快要秃顶的脑袋,然后戴上了军帽。
“韦斯利将军,这就是您要的东西。”麦克斯将一个用特殊材质制成的透明箱子交给了男人。
“很好。”韦斯利接过了箱子,递给了身旁的科技人员。
过了一会儿,一个科技人员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后,韦斯利露出了笑容,对麦克斯说道:“我感觉到你的诚意了,我的同胞,美利坚合众国是你的祖国,流浪的孩子终究还是要回家的。”
“谢谢。”麦克斯出了口气。
韦斯利看着他:“,也就是,被称为救赎的雇佣军,绝对是全世界最神秘,最具有威慑力的雇佣军,不到五十个人,却从来没有让雇主失望过,同样的,他们的佣金也是全世界最昂贵的。麦克斯,告诉我,身为的领导者,你为什么会放弃他们?”
麦克斯表情有了点变化,像是察觉到了什么,缓缓道:“的人,没有国籍,没有家,也没有明天,我不想继续过那样的生活了,韦斯利将军,您说的没错,我想回家了,我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能在祖国安静的度过剩下的生命。”
“,,对我们来说,始终是个巨大的威胁。”韦斯利点点头,“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不完整的生命是可悲的。”说罢,他做出了个手势,几支藏在暗处的枪口收了起来。“你感觉到了?”韦斯利朝麦克斯笑笑,“不愧是的首领。”
麦克斯没有说话。
韦斯利接着道:“你这样出色的人才,不应该带领一群亡命之徒,麦克斯中尉,去科罗拉多岛吧,让那些特种兵们见识一下你的才能,美国会给你新的身份,以及新的工作。”
“是,将军。”麦克斯敬了一个军礼。
韦斯利回了一个军礼,“这才是你熟悉的动作,我调查过你,麦克斯吉阿尔维,前海豹突击队最优秀的队员,因为不满而离开,现在开始我不管你曾经做了什么,你会有新的名字和历史。”
说罢,韦斯利走出了控制室。麦克斯望着大屏幕上恢复平静的海面,眼中的神色很复杂。“对不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他轻声道。
然后,“追猎者”,美军的新式核潜艇,开始返航。
……
哗哗。
柔柔的海浪一次又一次的在沙滩上来去,蔚蓝的海一望无际,海天相接的地方,几只白色的海鸟一掠而过。
一个年轻人趴在海滩上,一动不动,白色的背心上尽是血污,蓝灰色的迷彩裤也全是焦黑的破洞,浑身上下唯一完好的,就是他那双皮靴。
一个背囊歪歪斜斜的倒在年轻人身边,背囊的材质似乎很特别,丝毫未损。
“老板不想继续这样活着了,选择没有错。”
声音从脑海中掠过,年轻人的手指突然动了动,猛地起身,伏在沙滩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巴特!”千死死抓着身边的背囊,眼眶欲裂。
他记得,剧烈的爆炸中,那个强壮的黑人说这句话时脸上最后的表情。
巴特死了,而自己还活着。呼啸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瞳孔里还燃烧着火焰,不知是那毁灭的爆炸,还是愤怒到极点的爆发。不止巴特,所有人都死了,除了自己,还有那个出卖他们的人!
嘭!拳头狠狠砸在沙滩上。
“麦克斯!”
一声怒吼,一只小心翼翼从身边经过的寄居蟹也吓翻了个儿。
千安格斯,一个没有名字的名字,自己,一个没有国籍的中国人。
……
又是如此吗?又是一个冬天?巴特说,自己是在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出生的,可再冷的温度,也冻结不了回忆。
不想提起,真的不想提起,背负算什么,毁誉算什么,忘记了曾经,不过就是一个只看得到现在,没有明天的人!
雇佣军的哲学,不就是那信仰绝对利益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无所谓了,千这样的人,应该不会留恋过去。
可现在——
在这陌生的海岸上,千愤怒到了极点,即使是被出卖,也无法抑制的浑身颤抖!虽然在滚滚的金钱背后,就是一群高级亡命徒!
自己也曾是那支机密特种部队的枪王,也曾无数次违反纪律而被处分,就是那样的性格,没办法。那个时候的千,从未想过离开,也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雇佣军,两年多了,在的日子,其实让他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本性。
原来,自己真的是一个天生就喜欢刺激的人,原来那个寒冷的布拉格的冬天,那一次的任务因为自己而失败,最好的朋友死在自己面前,选择离开的理由难道不是因为愧疚?
是不是雇佣军比特种兵更刺激?是不是老子生下来就是***天煞孤星?巴特,你不是喜欢占星吗,你说过老子的命星是贪狼独座,还真准!
可惜你死了,和他一样,那时我救不了他,现在也救不了你,我以为我会再一次的愧疚,可现在为什么脑子里只想着活下去?
变了,我真的变了,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雇佣军,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亡命之徒!
可那恨是从哪里来的?我这样的人居然也在回忆?回忆有什么用?我那时不就什么都不顾的逃避了么?连名字都改了,连根在哪都忘了,手上沾的血早就把心洗的无比狠硬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笑话……
脑子很乱,还很晕,也许是爆炸的余威影响,也许是心里还藏着不愿提起的过去,反正,就是一锅粥,还呈癫狂状态。
良久,千叹息一声,打开了背囊的纳米碳化物活扣,这个背囊是一种新型的化纤材料做成,在强爆炸的破坏力下也能保存,是美**方最新的科技成果,也是通过特殊渠道搞到的。
全自动微型冲锋枪,阻击枪,红外线瞄准器,几百发冲锋枪子弹,十多发狙击枪子弹。枪都是没组装的,和枪的零部件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没有手持火箭炮之类的重武器,那都是巴特负责的。
想起巴特,千心里又是一阵难过。
这时,千看到了背囊里一抹黄金色,眼中稍微好过了一点,伸手从背囊中拿出了一把镀金的大手枪,坐在沙滩上熟练的拆卸起来。
沙漠之鹰86镀金版,千的收藏。
被称为全世界最神秘最有威慑力的雇佣军,装备都是非常先进的,也是经过改装的,就算型号一样,威力和内部结构却大不相同,而且为了方便行动,基本上都可拆装。
可千就是喜欢沙漠之鹰,他认为这样两公斤重的家伙,才是男人用的玩意。不过也仅是爱好,千也知道沙漠之鹰的弱点,所以这把镀金的沙漠之鹰,是他从一个武器收藏家那里软磨硬泡买来的。
咔,千顶上了弹匣,猛地起身,朝海面连续扣了7下扳机。
一连串的枪响,威力巨大的马格南左轮手枪弹溅起了一串水花,然后,一条死鱼浮了上来。
千看着死鱼的血在海水中渐渐散开,牙齿咬的声响。
……
夕阳余晖落在海面上,也落在了这个无人的小岛上。
千背着背囊,在岛上走着,他已经把这个小岛逛了个遍,这小岛还真是小,也就是十多平方公里。
一片低矮的树林中,千举起沙漠之鹰,打死了一只鹿,他是最好的狙击手,就算是发射力量难以掌控的沙漠之鹰,也不会浪费子弹。
一把明光锃亮的刀握在千手中,砍树刮鹿都靠它,一盏太阳能蓄电池的灯放在身边,用于照明。
斯特赖德战斗刀和休费尔战术灯。虽然千平时觉得带这两样东西很麻烦,但现在也是心存感激,不然就要用手撕鹿肉了。
生铁色的兹宝打火机的盖子一甩,篝火燃了起来,斯特赖德战斗刀穿着一块鹿肉,在火苗上翻转着……
吃了一顿烤鹿肉,千心里平静下来了,每个人心底都有故事,千也不例外,但他这种人绝不会纠结。他十分清楚,这样的雇佣军,绝对是一群追逐利益的亡命徒,随时有可能玩完,也许下次就是自己。
不,本来这次自己就该死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活着。
千靠在树干上,深深呼吸着。
记得5岁那年被人从孤儿院领出来,和一群跟自己差不多的孩子一起,接受各种严酷的训练,直至成为了那支专门执行绝密任务的部队中最优秀的一员……
千甩开兹宝打火机的盖子,点燃了一支烟。
很多人被淘汰了,不断有人来,不断有人走,优胜劣汰,自己却始终留下了,如果不是两年前的那一次任务失败,也许自己现在还在那支人数很少却全是精英中的精英的部队里,继续违反纪律,继续让他们头疼。也许再干个几年,自己会得到一份薪水优渥的工作,在中国某个城市安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