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呢?”赵千看着胡余胡、梁启超、罗纶。[WWW.x23us.com无弹窗小说阅读!]()
胡余胡长叹一声,“卡瓦兄弟一语惊醒梦中人,难想我华夏一族,竟缺这个东西。”
赵千道:“我可以告诉你,什么军力,什么法制,什么民智,都来自于这个东西,自信,一个民族的自信。”
卡瓦笑道:“我的大帅,我只不过说了一句那个女人会后悔,你怎么就扯到民族自信上去了?”
“一个道理。”赵千看着卡瓦,“让女人后悔的男人是最没自信的,你没钱可以给她关爱,你们一起吃苦,一起走向生命的终结,你要给她信心,你要让她知道你在为她努力,哪怕失败,哪怕头破血流遍体鳞伤也是个男人。这样的男人,怎么会让女人后悔?怎么会让女人在跟你吃了一辈子苦之后,看着破镜子中自己变得粗陋不堪的那张脸时,心里在想要是我当初怎样就好了,至少跟着你卡瓦这个富家公子能吃好喝好。”
赵千深深吸了口气,“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现在的中国,就是那穷书生胡余胡,所有活在这个国家的人民,就是那后悔的女人。”
几个人都明白了,眼中的光泽说明了一切。
赵千接着说:“你没钱,你穷,你倒霉,不代表你就没有未来。至少,你应该知道怎样去做,怎样去改变,不管多惨,不管多苦,你都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用双手为你的女人创造幸福,不管这幸福多大,不管你的付出是不是微不足道,这,就是我说的自信了。你自信,才会给你的女人带来信心。当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怎样去做,怎样埋头苦干,怎样在付出血泪之后抬起头做人,哪怕你流干了身体的血,哪怕你粉身碎骨,哪怕你到了最后只埋在这土地的一个角落,你也会是那个不会让女人后悔的男人。”
几人都安静了,只能听到一直在旁边听着的年轻秘书冯海涛越发粗重的呼吸声,那不是紧张,那是浑身热血都被点燃的反应。
啪,赵千合上了怀表,这声音让在座的人都回过神。唇边泛起一缕笑意,缓缓的说:“路都是走出来的,自信都是干出来的,你干的越多,自信就越多,越失败,越不害怕失败。自信就是勇气,自信就是冲劲,自信就是一个民族的图腾。”
胡余胡长出口气,“大帅的观点让子问自愧不如,殊不知,一个民族之发展,越自信,越强盛,越强盛,也就越自信。我在德意志之时,曾听闻一哲人说事物总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如今听大帅一言,虽带着游戏成分,却发人深省。”
“穷书生胡余胡……”罗纶露出了微笑,望着胡余胡戏谑道,“想不到大帅故事中的你,会这样不堪,那奴化教育让你没了走出一条新路的勇气,没了创造新生的自信,你只会越来越穷,越来越倒霉,越来越自卑,最后就在痛苦潦倒中死去,而你身边的人,就跟着你倒霉,后悔一辈子,到死的时候都在想,为什么我没有选择富家公子卡瓦,为什么我会跟着你。”
梁启超点头,“当一个民族没有自信到这种程度,当一个族群的人以身在其中为耻辱,这个民族,也就没救了。”
赵千点燃支烟,烟雾中,那目光宛如两把利剑,“我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我只知道,那时的我,中枪的兄弟在我背上,一步一步的走,随时都有可能被子弹打中,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烟雾缓缓散去,赵千目光炯炯的望着众人,“不管什么代价,我都会付,不管到了路的尽头,这个民族会不会变成我希望的那样,我都不会让自己后悔,不会让跟着我的人后悔。也许到了最后,你我只是一捧黄土,我也不会失去这个信念,不会失去自信。”
语气很平静,甚至和大帅平时说话比起来,显得那样无力。
可是,所有人都被震撼了,被那平静中深深藏着的悲壮震撼。
一支烟烧完了,熄灭,那点点火星在瞬间湮灭,可能,在未来无数种可能中,那些反抗痛苦而不是忍受痛苦的人,会像这火星一样……
我的这条路,这条路,这条路……赵千靠在了椅背上,闭上眼睛,双手习惯性的插在了裤兜里。
没人说话,因为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打扰他们的大帅。因为好难啊,那个一直自信满满的做着任何事的男人,此时此刻的状态是在场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让人不得不安静下来,等待着他自我调整。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未来,会是什么模样。
我只知道,我真的只知道,这现在,我在一步一步的走。
就像,那个时候,生与死从耳边呼啸而过,我背着他,那个我无法承受他离去的人,在鲜血中,步履蹒跚的走着,走着……
他在我耳边说话,声音很小,可我听的到。
他说……不管怎样,都不能失去自信,因为没有自信,是活不下去的。
所以,那个仿若弹片一样的男人,我的挚友,我可以托付生死的兄弟,我的人生导师,让我明白了自信的哲学,这是,战场的哲学,你死我活的哲学。
可他终于还是走了,我害死了他,那个冬天好冷,漫天飞雪的布拉格。
他的血,在我脚下缓缓流淌,他的呼吸,凝结在了冰冷的雪地上。
瞬间,我的一切,崩塌了。
原来,那张狂的目空一切的我,内心深处,是那样的没有自信,我还是那个背着他在死亡之路上找不到方向的家伙……
可我还是逃了,失去信念、失去信心、失去一切的逃了。我忘记了,虽然我知道那是刻意的忘记,可我还是忘了,忘了我为什么而战,不是权势,不是政治,那是为了……
深埋的回忆,在重演。
……
河水汹涌,泥沙让这千古的奔腾黄得那样厚重。这是黎明前夕,昏暗的色调中,隐隐的悲壮感。
“你做什么?”一个男人转头,他的脚下是一块黝黑的巨岩,石面被汹涌的河水撞击,涛声如雷。
“第一次这么近看黄河,除了你以外,没人愿意这么早就来这种地方,所以我想留点纪念。”一个留着庞克发型的年轻人握着一把金色大手枪。他看上去真的很年轻,因为他的眼神是那样无所谓,仿佛一切事都不在意,也许真是因为年轻,所以才无畏。“我的子弹,要穿过黄沙,打到河底!”年轻人笑着,古铜色面孔轮廓宛如刀削,可笑容却那么轻佻,虽然很好看。呯,他真的开枪了,动作很快,快得连身边的男人都没办法阻止。
“哈哈。”年轻人大笑,高声狂喊:“我的枪,没人挡得住,我的子弹,绝不落空!”话音很快被黄河水的轰鸣淹没,他扭头看向身边的男人,“喂,我是枪神对不对,喂,你怎么……”
年轻人不说话了,眼眶轻轻颤抖,因为他看见了,那个男人眼中的怒意,这样的表情,是年轻人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跟着那个男人起,那个男人就对他很温和,从来不会大声训斥,因为男人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天赋很可怕,对于天才,鼓励和理解永远比禁锢重要。
于是,男人看着年轻人进步,看着他张狂,看着他不用付出太多就超越了一个又一个的老鸟,甚至是自己……
年轻人沉默了,金色的沙漠之鹰在手上转了几圈,悄悄收了起来。
沉默,可怕的沉默,年轻人感到很压抑,因为身边那个男人在他心里的地位是如此重要,超过了亲人,超过了一切。因为他没有亲人,他从婴儿起就在一所叫“青山”的孤儿院,几岁的时候被几个穿着军装的人带走,因为他是天生远视眼,有这种基因的人如果婴儿时期没有失明,便是超级狙击手的绝佳苗子。后来年轻人时常想,也许就是因为亲生父母觉得自己有生理残疾,才由得自己自生自灭吧。在他日渐模糊的童年记忆中,好像自己是两岁还是三岁才能看到一点近处事物的轮廓,还好老天帮忙,没瞎,还有了之后精彩的生活。可那阴影始终存在的,在那异常叛逆的青春期,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的一直在他身边,也许他早就滚蛋了。
他比他大了整整二十多岁,是这支人数很少的超级精英部队中年纪最大的,其它人像他这个年纪,早就选择退役了,要知道在这样绝密部队中服役的人,退役之后的待遇是非常好的,生活悠闲,几乎不用工作。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他还拿着枪的时候,曾经和他一起服役的人应该在一个美丽的城市里成家立业,幸福生活。可他依旧在战斗,仿佛那就是他的生命,他也负过重伤,年轻人亲眼见到也亲身经历,那是年轻人的第一次任务,那时他只有十八岁,他背着他,他以为他活不下去了,结果他们还是在生与死的边缘挺了下来……
他还是在战斗,转眼又是几年,可那时留下的伤痛却越来越明显,时时折磨着他。可他还是不愿放弃,不愿接受退役建议,好像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在支持着他一路的坚强不屈。
黄河水在奔腾,如同这个民族原本该张扬的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