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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玩的就是心跳(1 / 2)

 不止一次有过这样的场景,一些失意的哥们冷不防的跑到我杂乱的寓所里,拉着我的手,如同怀念自己失败的初恋一样抱怨流水无情世态炎凉,埋怨好的光景都被那些狗男猫女混上了。

那悲悲切切的镜头,四个字——惨不忍睹。

我则保持不被感染其中,每每我都习惯的用理性的语气告诫他们与其悲伤的怀念无可挽回的过去,还不如真真实实潇潇洒洒的看待现实。他们仍旧摇头叹息,说我不通人情冷暖。

什么时候他们才能明白,人好活赖活也摆脱不了现实生活中的自己,自己也只能是现实中的自己。怨天,怨地,怨父,怨母,怨出身,怨文化,怨长相,怨机遇,这都是狗屁。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你谁也怨不了,你就只能是你自己。继续下去也就只能怨你自己混蛋,产生了与别人相比较的心态。

各位朋友们咱就心甘情愿走属于自己的道路吧,那感情多好,吃自己的饭,喝自己的水,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抱自己的女人,养自己的孩子。当然领养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谁认为丢人谁就与社会隔绝,找个墙角蹲着,等待世人唾沫星子淹死你。

我生活现状的过度满意,使我的性格过度张扬,过度愤青。大学毕业后,我在国内一家漫画出版社做了编辑,漫画产业在中国发展算是比较缓慢的了,出版社比其他读物的出版社要明显的少。出道时,作为“菜鸟”的我就并不“菜鸟”,上班几天后就来了个一鸣惊人,建社以来的十大畅销漫画中的一个,就我充当了伯乐,在不起眼的漫画少年手里几乎用白给的价格签了下来。随后几年,我出过的风头比那些做了大半辈子同仁们都要多。

我的光荣历史远不止之表现在我的工作上,我也有属于自己的业余道路。我自己也出过一本漫画小说,但没有畅销。我值得炫耀的是我写的两本现代长篇小说,出版后好评连连,很自然的就挤进了畅销作家的行列中去了,我的虚荣心不由的飘飘然了。

我是社内的一哥,再大的雷也撼不动我的地位。

就在上个月,我又在其他社里的编辑手中抢下了拥有‘青春美少女’之称的‘林小小’的长篇漫画小说的连载权,气的那些竞争者恨不得将我抵在墙上掐个半死。对我而言这次行动的收获还远不止这些。我冷静下来思索,得到结论,我对林小小的兴趣似乎超过了对那部漫画连载权的兴趣。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种年龄的女孩的谈吐会那样的思路清新,会有一双那样敏锐的眼眸。她差两个月才满二十岁。我恋爱了,或者更确切的说,我开始暗恋林小小了。

在事业和爱情双丰收的节骨眼上,一个我想都不曾想过的灾难正逼向我。

今天太阳依旧灿烂,早上九点钟,我比任何的同仁们来的都要早,这也是我以往的习惯。我坐在那张仅可以容下我身体的办公椅子上,看着桌面上凌乱的放着昨天独自一人加班至深夜都没有完成的封面设计图案和被出版社退回的书稿发呆。

这一切突然和我现实生活中的状况格格不入了起来,在许多人眼里我应该有自己的一个工作室,有一个比床还要大的办公桌,有专属的身姿婀娜的秘书,渴了有人倒茶,热了有人调空调,电话响了有人过去接。但我什么都没有,当然我也没有要求过。

此时我脑袋里没有想别的,目标就是那本被出版社退回的书稿。

真的好郁闷,就在前天出版社的编辑还将这本我花了两年时间写完的小说夸赞的比天上的月亮还要迷人,直言出版后的销量肯定直逼韩寒、郭敬明,可反悔就像翻书页一般简单。这不,不动声色的就退了过来。最后,我认为这也没有什么,因为我又不是没有失败过。对于这本小说而言,下一站也许会更好,最佳的伯乐还在后面呢。

我拿起桌子上昨夜剩下了凉茶,无味的喝了起来,第三口茶没有咽到肚子里,突然感觉后面有人在戳我脊梁骨。我灵敏的回过头去,只看到了刷的白净的墙壁。心静则静,心乱则乱,保持清醒,保持自我。这是我每每稳住思潮的首选方法。但这次收到的效果不慎良好,还有点余忧尚存其中。

两分钟后,那个一直都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完全没有艺术细胞的但年轻身材脸蛋绝对妖媚的女人将自己的一摞家当放在了我的桌子上,而且还笑眯眯的向上翻着那黏贴的显得肮脏的假睫毛。

她告诉我,这个位置以后就属于她了,我爱去那,就去那安家好了。

我问他为什么。她说她比我年轻,她比我更了解年轻人需要什么,需要什么样的作品。这就是他的本钱。

我问她年轻人需要什么。

她没有回答,只是站在原地亮了亮相当的绝对的肯定的很前卫的服装和脸上的装扮。

我说这是社长的指示。她和社长有暧昧的关系,这世人皆知。

她翻起眼皮看起天花板来。

我明白了。她投入了本钱,是该得到回报的时候了。我似乎也没有反抗的余地了。对那种色的掉渣的已经进入更年期的老头而言,年轻女人娇嫩的皮肤和床上的呻吟比什么都重要。自己老婆身上已经老早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了,他们会像是饥饿的吸血虫一般,急切的需要更换补给品,而那时任何一个年轻的女性都是他们的目标。他们会为此疯狂,会不择手段,不计后果。

来到的同事们,看到眼前的情景,知道了这个女人选择下手的目标竟是我,而不是他们其中的一位,庆幸的同时,开始用各种各样的语气抱怨这是什么样的社会啊,不良之风都吹到出版社了,那以后出的书还有人看吗?

现代这个社会很糟糕,但还没有彻底到完全没有希望了,所以我仍对那些可怜的人仍抱有一线希望。我去找社长理论,怎么说我也应该要一个说法啊。

社长头顶上的头发已经秃了一半,剩下的稀稀落落恐怕也朝夕不保。挺着肚子喝着热水茶。他应该知道我会来找他,可恨的是他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希望您能给我一个解释,或者说出我以后的工作内容。”我很横的说。

“消消火啊!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商量的啊?”他用半国语半粤语的声调说。

这个时候我特讨厌他的那种腔调,哪怕是我平时最喜欢听粤语歌曲。我没有经过他的招呼就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你是老同志了,要多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啊!多多改革也不一定是坏事啊!过段时间,她厌倦了,我可以保证你可以回来的啊。”

“是的,回来给她擦屁股是吧?好了,我只想知道在社里我还有什么可以做。”我恼怒的打断了他那不靠谱的大论。

“我还没有想好呢?不过社里不会亏待了你。”

“我想您是想不好了,因为您一直在想那女人**的一幕。告诉你,我承受不了您侮辱我,侮辱我的人格,我不许自己也卷入那种肮脏的交易中,您就继续侮辱艺术吧。”我潇洒的离开了那间仿佛荡漾着女人娇妖笑声的房间,一刻都不愿停留了,将那个老男人的喊叫声跑到了脑后。

经过几天的洽谈,我抛弃了社里的挽留,离去之心已决。

离开真正热爱的已经成为习惯的工作,对每个人都有些苦不堪言。我一连几天都怀念着自己以往辉煌的时候。怀念之后,就是对那个女人的痛恨。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会被后来人所超越,假如对方是凭真实的本领,我输的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可对方得胜的法宝,是靠那打扮的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外表,加上甜言细语,或者更严重的是年轻的**。你说,一个一直自认清高的男人,突然发现自己的位置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被这样的女人取而代之,自尊能承受的了吗?我本以为我会一如既往浪费好多的光阴去鄙视那个可怜的女孩,但几天后这种思想荡然无存。我明白了,这也是她的生存之道,只是我们的选择的竞争方式不同罢了。某种程度上我也丧失了评价她这类人的权利。现在这个飞扬跋扈的青春岁月里,年轻的她们,什么你想不到的竞争方法她们都敢做,而且做的不畏不惧。这也是她们独特的本领。当然我也不会一竿子打死所有人,认为现在所有的年轻人都那样,因为很多年轻人还都真的没有疯癫起来。

我真的老了,虽然我离三十还差一些,但我的思想已经腐朽了,至少我的思想里已经好久没有产生什么新鲜了,那种对工作的激情已然不再。我是应该被淘汰了。想到了这里,也就没有什么大不了了。也许是我换个环境的时候了。

我的心灵得到完全康复的时候,林小小突然出现在我的寓所前,她以友谊的身份希望我到她新签的那家漫画社工作。我谢绝了。谢绝的主要原因就是她那友谊的身份。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对她的感觉也就此结束了。

母亲知道了我失业的事情,打过来电话安慰了我,顺便希望我回老家一趟。我听到电话旁边还有一个脚步走动的声音,那声音的创造者是从不在我受创是发表安慰的父亲。想想,我已经两年没有见到他们了,是应该回老家陪陪他们了。

我退掉了房子,将所有可以带走的东西都邮寄了回去。

就这样我离开了工作了六年的深圳,回到了辛镇,回到了我的故乡。

我无声无息的离开辛镇,怀着对漫画的强烈憧憬,投身到了当时经济繁华如日中天的深圳,回来的时候也是无声无息,除了父母的欢喜以外。

我决定这段时间静修自己,不想漫画,也不沾一点与文字有关的事情。

于是,我买了一辆‘本田125’。有事没事就靠他消磨时光。虽然已经有六年没有骑过摩托车了,但自信还可以驾驭自如,买车当天,我决定亲自将其开回家。从县城到辛镇约有二十公里左右,结果在的路上,它就被我摔掉了一个驾驶镜。

第二天,一大早。我推着车到维修店里换了一个驾驶镜,然后去公安局去上户。现在他就是我老婆了,肯定要给它一个名份,这社会在能力所限的情况下,亏欠老婆的事咱可不要做啊。

“高鄢!”

所有的手续完毕后,我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心里不由的发憷了,被警察叫,坏事总多过好事。

“是高鄢吧?”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王亭!”我转过头,认出了那个穿着警服的家伙是我高中同学王亭。

“哥们,真是你啊。”对方为自己没有认错人,咧嘴大笑了。

“是我,我是高鄢。”

“走,出去喝两杯去。”

我们到公安局对面的餐馆点了几盘下酒菜,自斟自饮起来。

“哥们都几年没有见面了。”王亭将一包‘将军’牌香烟从口袋里拿出来,从中取出两支,丢给我一支,自己嘴上含了一支,点燃自己的,又将打火机丢给了我,随后用审犯人的语气问我。

“有七年了吧,记得还是我大三毕业的前一年我们见得面,那年你从军队回来探家,我是记忆犹新,那次你喝的够呛,抓住谁就说谁是于霁,像掏心似的非要和于霁诉说衷肠。”我笑着说。

“也就是那次以后,哥们我吹起了向于霁进攻的号角,我们前年将证领了。”王亭有些得意了。于霁当时可是我们班上公认的班花,在全校的名气也仅次于辛镇的公主——晴子。

“瞧你这幸福劲,真羡慕啊。”我羡慕起了对方。

“改天到我家聚聚,于霁经常说班长高鄢是不是在人间蒸发了,怎么连影都看不到。同学们经常谈起你,都想死你了。”对方爽朗的笑着说。

“行,以后有你老婆想我就得了,你最好还是别想我,有个警察想着总不是什么好事。”我开起了玩笑。

“我从部队转业后就披上了这套衣服,世事难料啊,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遭这份死罪。何时回来的啊,也不给哥们打声招呼。”王亭说。

“就是这几天的事。”我说。

“听说你都出书了。”他问我。

“一两本庸俗的小说而已。”我说,

“那也是了不起的事情啊,像咱这样的平民,连个像样的情书都写不出来。对了,这件事还记得很清楚,全校好像就你写得情书最多,你还给我们家于霁写过呢?于霁给我提起过。”他说。

“论写情书的数量,的确是我写的最多,但哥们我真冤啊,总是充当媒婆,却忘记了为自己写一封。于霁那事,全是误会。当时要求我写的应该是华军,或者是展祥,岁月流逝太久了,这我记不清楚了。总之会是他们其中的一位。由于过度兴奋,竟然连落款没有写,最后碍于你的情面,他们谁也不承认了,将所有的责任都欲加到我身上了。当时他们为了封我的口,买来了‘柴门文’的漫画集个给我,许久以后,我才知道,那漫画集是盗版的。那时候‘柴门文’还没有在中国出版过漫画集。”

对方完全乐了,随口问我:有没有结婚。

“还是光棍一个。”我如实的回答。仔细想来我这几年还没有真正的恋爱过呢。

“真的假的,看不惯世间的粗姿俗粉了。”

“像我这样的游手好闲的主,谁敢委身下嫁啊。”

“那哥们帮你物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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