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萍工作的那家服装厂,是家私人企业。老板曹某是这里有名的‘财主’,但此‘财主’为富不仁,仗势欺人,打架斗殴这都是家常便饭,尤其喜欢对女孩动手动脚,是出了名的色鬼。他有过几次对惠萍过份的动作,都撞了个满头包。越是得不到东西,越是好东西,对于很色的男人而言,更是如此。曹某发誓不会放过惠萍,而且要在短时间内,因为惠萍已经有了辞职的话语。这天,他以公事的理由,将惠萍叫到了办公室里。曹某笑容满面的开门迎接惠萍,一改平日的奸诈,骗着惠萍喝掉了放了迷药的茶水。一会儿,惠萍感觉到头突然开始晕眩,知道要出事了,夺门想跑出去。曹某这时露出了本来的面孔,拦住了惠萍的去路。惠萍一点一点的向后退,最后被沙发绊倒了,倒在了沙发上。曹某像一只狼似的扑了过去。惠萍用最后的力气将曹某推开,蹒跚的跑到了窗户旁边。窗户这个时候正好是开着的,惠萍威胁曹某要是在过来,自己就从楼上跳下去。曹某以他多次做坏事得逞的经验,认为女人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甚至陌生人发生**没有什么稀奇,傻瓜才会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呢。于是,他脸上依然露着淫色,一步一步的向惠萍走来。被迫无奈之下,惠萍爬上了窗户,纵身跳了下去。
从楼上飘落下来的惠萍,心里想着,再见了我爱的人,再见了爱我的人,你一定要幸福,接着整个身体像是被撕裂了一般,失去了知觉。
王云庆萎缩在墙角,双手抱着头,指甲深深的陷入了头皮之内,露出了点点的血迹。
姚红梅安慰他说,事情已经发生了,惠萍在也回不来了,你可要坚持住,要留着健康的身体为惠萍报仇。
王元庆抬起了头,像是从地狱里冒出来的鬼,他用沙哑的声音恶狠的说,我要杀了那个禽兽。
姚红梅赶忙劝说,这样不值得,杀人偿命,为了这样的一个禽兽,在赔上你的一条命,不值得啊。应该通过法律,法律会让这个禽兽受到惩罚。
王云庆沉默了,是的,需要通过法律。
第二天,王云庆和孙铁柱就将曹某告上了法庭。法院接受了此案,这样的案子,不接受还有王法吗。但他们刚刚回到家里不久,曹某就派他的狗头军事上了门,后面跟四五个大汉。狗头军师开门见山的说,和解吧,不就是想药些赔赏吗?没必要弄这样大的架势,都是明白人,开个价好了,八万至二十万随便开,再多就有点过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