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好。”
念念往他背上一靠。“哎,你下次能不能把惊喜提前告诉我啊,我要是知道来这鬼地方我会穿这鞋嘛我,你看看我的脚都磨起泡了。”
她是极少穿这么高的高跟鞋,而且还是走这种路,他就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男人啊男人!
顾千行背着她进了一家普通鞋店,把她放下来就立刻去查看她的脚,发现她的脚踝有两个大水泡,眼底尽是心疼。“我看国外那些女人穿高跟鞋都跟勇士似的,不穿还不乐意出门。”
“我能和国外女人比吗我!”
“怎么不能比了,在我心里你可比他们厉害一百倍。”他把鞋放在一旁。“我去给你重新挑一双,在这等着我。”
她的小脚丫露在外面,白白的,顾千行没敢多看,去挑鞋了。
拿了一双平底皮鞋,他回来蹲下来,心疼的道:“抱歉,我不知道穿跟鞋很痛苦,下次约会我们不穿高跟鞋啊。”
念念点头,看了一眼鞋码,头脑一热。“哎呀你真有眼光,是我的脚码。”
“你不是从高三就没长了?”
他把她脚的大小记在心里两年!
她愣在那里,看着他认真的把鞋子穿在她的脚上,温柔的问道:“走几步试试合脚步不。”
念念呆呆的站起来走了两步,笑着点头。“就要这双了吧。”
顾千行其实很有心,他来这里的原因超出念念的意外,他曾经在这一带的混血魔王,这一区流氓混混特别多,每次他路过都会帮那些被欺负的摊主和小学生,一来二去和这里的老人孩子都熟。
当他们坐在一家普通菜馆里,他特别骄傲的向一位老伯介绍她是他未婚妻的时候笑得无比灿烂。
就好像,他第一次参加比赛拿了一等奖。
念念向老伯打招呼,她对这里并不太熟,他出来打架斗殴的事她从不被允许参与。记忆最深的是有一次他为了帮助一个小孩子和人打起来,当时身边没人,手臂划伤了好大的口子,是她给包扎的。
她骂他去当地痞流氓,他只是笑。
“你,你是那时候的小姑娘吧?”老伯拍手笑得皱纹四起。“看看我这记性多不好啊,你和千行来过几次这里的,还记得不,那会儿你头发短短的,我当时想啊小丫头好酷,没想到才过两年就变了一个样,成大姑娘了哦,不错不错,老伯看好你们啊。”
念念脸一红,“我,我都忘记了您还记得啊。”
“当然了,千行常和人来,但没就带了你一个女孩子,我当时就想他对你可不简单。”
顾千行也不客气。“嗯,我觊觎她二十年了。”
念念在桌底下踹了他一脚。“老伯你别听他乱说,我们也是最近才在一起。”
“我可没乱说,你老早就喜欢我了。”
念念又踹了一脚,这一次用了力气,疼得顾千行嗷嗷叫,念念眯起眼睛笑。“那就麻烦老伯炒两个小菜。”
她其实就是做贼心虚。
喜欢顾千行,两年前的时候是她心里从不敢言语的秘密,她不敢对任何一个人提起。
妈妈总说她不像一个女孩子,喜欢出去闹,可她只有这样做才可以时时刻刻陪在顾千行的身边啊。
念念是单顾两家的公主,她最不缺的就是宠,在喜欢上顾千行之前,她其实也爱留长发也喜欢穿公主裙的,可是当她和顾千行出去玩的时候裙子总是会变得特别特别的脏,渐渐的,她开始穿起了体恤裤子,后来如愿以偿的在顾千行身边一待就是十多年,从幼儿园到高中,他们从未分开。chapter();<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