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宪洲在屋里刚坐下,她就解开马尾巴披散头发:“我想留披肩发,你说好不好看?”
元宪洲私心里其实既不喜欢肖蝶留短发,也不喜欢她留长发的。
因为肖蝶个子高骨架大,类似西方女人的身形,留短发显得有点中性。
留披肩长发吧又不太符合肖蝶的性格。
但元宪洲还是鼓励她:“反正现在还年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实在不行再改回来!年轻人就要勇于尝试嘛!”
“你说的太对了!”肖蝶受到鼓励挺高兴,立刻又把自己的新近的理想讲给元宪洲听。
肖蝶的妈妈以前一直想让肖蝶考医科大当医生。
可肖蝶嫌当医生太麻烦,太琐碎,一直不肯。
去年年底,东郊广场事件后,肖蝶在参与救死扶伤的过程中,开始热爱上这个职业了。
元宪洲知道肖蝶是个脑洞大的女孩子,今天想当医生明天保不齐又想干别的了。
“可你不是想当歌星吗?”
“医生就不能当歌星吗?罗大佑不也是医生吗?”
“好吧,不过医学院也挺难考的。”
“你不高中课程都复习完了吗,没事可以教教我。”
肖蝶上一世报考的是师范专业,结果跑到燕都去了。
这一世报考医学的话,说不定就不用到燕都去了,从而避开杀身之祸。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找了个木匠,每天都在院子鼓捣一个东西,那是一个木架子,可以随意拆卸组装。
大鸡和哑巴还有钟洋都看不出那是什么玩意,直到一周之后,大红的到来,他们多少猜出一点,那木头架子跟谁有关。
钟洋、哑巴、大鸡都不是大工街的人,对大红了解不多,但听元宪洲提起过,多少知道一点大红的事迹。
聊了一会儿,大家都明白了,元宪洲找大红是来办周华的。
周华这样有本事的人肯定不缺跟他暧昧的实习生,甚至女学生之类。但大红这样活儿好的,他未必见识过。
周华祸害了小翠之后,知道元宪洲饶不了他,走哪都不落单。大鸡或者其他男的根本近不了身。但大红就可以。
大红在大工街虽然有点滥,但也有几分姿色,对周华这种也有几分吸引力。一来二去就跟周华勾搭上了。
大红活儿好,两人在职工宿舍干得热火朝天,动静太大,周华就把大红带到自己的秘密所在――一个相对僻静的小杂院里,前后左右都没有邻居。这是周华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弄的房子。
大红偷偷用胶泥把门钥匙拓下来给元宪洲了,让元宪洲配好了钥匙,就等着周华再次过去。
“今晚他让我过去!”大红告诉元宪洲。
“好!你辛苦了!”元宪洲递给大红一把钥匙。
当然,这把钥匙并不是周华那个小杂院的,而是大工街的一套临街房。
上一世,一个大工街的阔佬送给大红一套临街房,这一世没想到却是元宪洲送她的。
晚上出发前,元宪洲再三叮嘱大鸡:“你不是一直想爽吗?今晚就让你爽透!让你解恨儿解个够!”
“谢谢大洲!”大鸡挺感动。
“不过一定要听我的!我让你开始就开始,我让你停下就停下!”
“好!”大鸡使劲点头。<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