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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丁忧夺情皆不取(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所谓丁忧,是指父母亡故三年之内,不得外出做官,有官命在身的,也要停职回乡守制。

这规矩步安是知道的,可是按照国朝律制,凡犯十恶者,死后不得入宗祠,也就没有为之守孝的道理。步鸿轩那一十七条罪状,至少犯了不道、不睦和不义,十恶占了三条,哪里用得着为这号人丁忧。

可眼下,孔浩言与李岳轻描淡写、一搭一档、你来我往,跟唱双簧似的,就要把恶贯满盈的步老贼给洗白白。

步安一时财迷心切,眼睛只盯着步氏族产,却把这一茬给忘了!原来这两老头不是送财童子,而是变着法儿挖坑呢!

看着孔浩言一脸笑意、优哉游哉地看着自己,仿佛在说:“你倒是再躲呀?”步安又一次心生感慨:在绝对权力面前,小聪明实在起不到多少作用。

孔浩言绕来绕去,无非是说:步鸿轩怎么定罪,继而从何种角度影响到你,全凭他与李岳一言而决。

这是摆明了要谈条件,只不过主动权在这位藩台大人手里,步安越在乎前程,就越被动。话说回来,能让藩台大人不得已使出这种手段,换做旁人只怕也要受宠若惊了。

“昔日楚白公之难,庄之善辞母而死君。如今国朝危难,晚辈不才,却也不愿避世躲灾,纵然三废车中,亦不敢反。”

步安灵机一动,说得慷慨激昂,李岳听得频频点头,孔浩言却微微摇头。两人反应不同,与这段话中的庄之善有关。

庄之善是楚国人,楚白公有难时,他舍下家中老母,去报效国君。

但庄之善是个胆子很小的人,因为怕死,他还没到战场就浑身瘫软,连下车都困难。仆人劝他说,你都怕成这样了,不如回去吧。庄之善呵斥说,怕死是我的私事,报效国君是公事,岂能以私害公。后来他如愿以偿,真的为国君而战死了。

步安说自己“三废车中,亦不敢反”,就是出自《韩诗外传》原文,说自己就算再害怕,也不敢躲回家去。

李岳点头赞许,当然是赞赏这种为了报效国君,连自家老母亲都顾不上了的忠君态度。

而孔浩言摇头,一来是因为庄之善所作所为,跟儒家“为父绝君,而不为君绝父”的最原始宗义有些出入,换句话说,在对圣人言论奉为圭臬的当世儒家眼里,老母是比国君更重的。所谓百善孝为先,说的就是这个。

藩台大人摇头的另一层意思,却是感慨步安的机智,这小书生非但一眨眼就有了辩护的说辞,还拿大义作掩护,拿中丞大人做挡箭牌。

这位官居三品的曲阜名士,在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面前,竟然有一丝棋逢对手……不,是棋差一招的感觉。他当然可以借权威来碾压这小书生,可这一来不符合他的性格,二来也不符合他此行的目的。

孔浩言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微微笑道:“你有报效国朝之心,臬台大人又如此赏识你,想必不难为你争取夺情。”

假如步安还是几个月前那个愣小伙儿,这时恐怕会以为孔大人要放自己一马了。可惜不是。

丁忧是父母死后辞官守孝,夺情则是指丁忧期间,破格启用。后者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美妙的。

别人老老实实丁忧,你却可以夺情启用,有道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样搞特殊化,是要变成众矢之的的。

而臬台大人张居平的大名,更加提醒步安“夺情”的危害性。明朝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家里死了老父亲,就曾夺情启用,后来抄家治罪,就是因为“夺情”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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