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黄金山场> 第一百零三章 第二只拥有统帅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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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第二只拥有统帅的动物(2 / 2)

“小獾子,你既然这么爱玩,那你就叫小欢吧,嘿嘿,这名字和你正好符合。”

得到项子铭的赐名,小獾子小欢显得十分开心,在原地又蹦又跳。

“好了,小欢,带着你的两个小弟去玩吧,在这山上随便玩,别让人抓住就行。”

等小獾子消失在山林间,项子铭来到小木屋,刚刚他观察黄金山时,看见刺嫩芽和刺拐棒已经成熟,这可是美味啊。

项子铭可是记得,小时候他就十分爱吃刺拐棒和刺嫩芽,特别是将刺拐棒用开水料理好,什么也不加,再炒上一盘鸡蛋酱。

将料理好的刺拐棒直接粘着鸡蛋酱,那味道,有一种刺拐棒本身的清香,再混合上鸡蛋酱里,酱料的香浓,鸡蛋的芳香。

仿佛带有一股自然的味道,让人头脑为之一清,哪怕现在想想,项子铭都觉得脑中清凉,心中振奋。

“这獾子肉有什么好吃的,还是这绿色野菜味道好。”

来到小木屋,项子铭先去掰刺拐棒,这刺拐棒相对来说,比刺嫩芽好掰的多。

这刺拐棒只是项子铭家乡的俗称,真名或者说是学名叫刺五加。

这刺五加,项子铭因为想要了解家乡的野菜也查过,刺五加自古即被视为具有添精补髓及抗衰老作用的良药。

古人将其与参同名,名为五加参,地方土名习称“老虎潦”和“刺拐棒”等名字。

明朝李时珍《本草纲目》称刺五加,以五叶交加者良,故名五加,又名五花。

刺五加治风湿,壮筋骨,其功良深,古代郎中有宁得一把五加,不用金玉满车之说,就是说这好的刺五加的难得。

又有“文章作酒,能成其味,以金买草,不言其贵”之说,就是在说着刺五加,足以说明古人对刺五加有着很高的赞誉。

而且现在的多项研究也证明,刺五加是不可多得的良药,可是其虽然是良药,在项子铭眼中,最重要的还是其味道之美。

“嗯,先掰这些就可以了,多了吃不了也浪费。”

一边想着,项子铭已经掰了足够几盘的刺拐棒,将其放回家里,拿起镰刀,砍下一棵带分枝的树枝。

将其一侧修理平滑,另一侧留下几厘米长,使其成为一个两米左右的钩子状。

“这样就可以勾到刺嫩芽了!”

刺嫩芽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树身上全是尖刺,其长在几米高处,如果用手是够不到的,就需要用钩子将其勾弯,然后将其掰下。

一边掰着刺嫩芽,项子铭一边想着人们对刺嫩芽的评价,他被誉为“山野菜之王”,项子铭小时候就十分喜欢。

刺嫩芽的嫩芽为食用部分,食用方法多种多样。可以生食、炒食、酱食、做汤、做馅,或加工成不同风味的小咸菜。它味美香甜,清嫩醇厚,野味浓郁,比之刺拐棒,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项子铭最喜欢的吃法,还是将其料理好,沾上一点鸡蛋酱,大口的咀嚼,那种香醇,在项子铭看来不只是美味,还有怀念。

这和他小时候的生活条件有关,小时候家里春天可是没有什么菜吃的,在农村又没有卖菜的,关键是卖菜也不一定能买。

而母亲又因为忙,每天回来没有那么多时间做饭,就简单的料理,在炒个鸡蛋酱,即美味又省时。

“这些应该够了,还是回家吧。”

回去拿起刚刚掰下来的刺拐棒,项子铭漫步下山,不明白为什么,他更喜欢母亲炒的鸡蛋酱。<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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