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出十三归,也是行规。</p>
或许有人会收到离谱一些,但像洪兴这样的,借一万不到两个星期,却要还五万的,绝对不在多数的行列里。</p>
真按张嚣所说的,恐怕他们以后的生意都不用做了,被洪兴独揽过去得了。</p>
一个人不到穷途末路,是不会借贵利的。</p>
洪兴的做法,等于是饮鸩止渴,将经手过的客源赶尽杀绝,不留给其他同行,这样的绝户之计,谁能接受?</p>
一番话,瞬间便掀起了吃瓜群众对洪兴的仇视。</p>
破坏行规者,人人得而诛之!</p>
“你!”</p>
说话的人垭口无声,无言以对。</p>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什么不对的?反倒是你跟你那妞串通在一起,坑了我们大佬,引诱我们到尖东,这摆明就是一个陷阱!”</p>
基哥的另一个小弟又站了起来,竭尽全力辩解,顺便坑一下张嚣,引导大家的思路。</p>
张嚣瞥了他一眼,再次对了眼神,确认了是自己揍过的人,便好整以暇的说道:“笑话!在你们踩进尖东之前,我跟阿细根本素未谋面,那天纯粹就是巧遇而已,反倒是你们,仗着自己是洪兴中人,有洪兴撑腰,就横行霸道,什么都不让人说就要把我卖到钵兰街,我只不过是正当防卫,替自己出头而已......”</p>
“谁信你!今天大家都看到你带着她过来,你们现在的情况,还不是掩耳盗铃?”</p>
基哥手下愤恨道。</p>
张嚣挑挑眉,笑眯眯道:“大家都没少听过英雄救美,美女以身相许的故事吧?以我这样英俊潇洒,名声响亮的青年才俊,在英雄救美之后,被美人青睐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吧?不信的话,可以问问琛哥,以琛哥的地位,总不会为了这点小事说谎吧?当然,你们还不信的话,也可以去找人证,若是我有一字一句说谎的话,就算我输!你们呢?我刚才所说的,敢承认吗?是不是当着我的面,辱骂过我?”</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