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一把手是可以用自己的权威强行贯彻自己的意志的,不过前提条件是别用得太多太频繁,否则就会发现,自己的权威会越来越不好用。
嗯,这就和小丁丁可以很硬很好用一样,如果你一天二十四小时让它站着,早晚是要出问题的。
所以杨尚荆也没打算继续玩强权,反正删了一个刀笔小吏的合同,强行任命了一个管户房、刑房、吏房案牍的典史,也就到头了,剩下的就要走一步看一步了,具体的套路,就得看着典史李继给不给力,能把县丞和主簿逼到哪个位置上了。
然后第二天中午刚刚吃完那顿有大明特色的七品县令工作餐,被糙米磨得腮帮子发疼的杨尚荆就听见前衙传来了鼓声,然后就看见一个当值的皂隶跑过来,低声下气地说道:“县尊,外面有乡民敲响了鸣冤鼓,人数不少,还有十几个人身上带着伤,估摸着是刚刚打了一场,县尊还是出去看看吧。”
听了这话,杨尚荆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本县换过公服,这就去前衙审案。”
“诶。”这皂隶点点头,弓着身子倒退了两步,这才一溜烟儿地下去了。
杨尚荆一边儿在忠叔的帮助下换上公服,一边儿问忠叔:“刚上任这才几天的功夫,外面就敲起来鸣冤鼓了,还声势浩大的。”
忠叔想了想,摇摇头:“一县之地,总归是民事繁杂,总有些乡老里正决断不了的,少爷去前面看看,自然知晓了。”
听了这话,杨尚荆点点头,明代可不是什么司法独立的朝代,连个法院都没有,县太爷本身就是集司法权、行政权于一身的人物,以后这种事情还多着呢,虽然挠头,但早点见识总归是好的。
于是杨尚荆一甩袍袖,向着前衙走去,等一转身到了暖阁内,在那“明镜高悬”的匾额下一撩衣襟坐下,伸手抄起惊堂木来,在三尺法桌上一拍,喊了一声“升堂”,只见那两班衙役拄着水火棍在那儿敲着地面,嘴里喊着“威武”。
三遍威武之后,杨尚荆又是一句“带人犯”。
其实在五百多年之后见惯了无罪推定的杨尚荆很反对这种叫法的,太富有封建农耕文明的土鳖味道了,然而没辙的是,这年月别提亚细亚了,欧罗巴的白皮们现在还是可以被冠上一个蛮子的称呼的,毕竟他们还处在黑暗的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的交汇点上,还在被突厥人虐的叫爸爸,想确立这个原则怎么也要等到1948年,至于华夏文明……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流行这套,现在他还是得入乡随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