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遇险
啾啾!
能长距离飞行,丑丑比他还高兴,它已不再是那只爱漂亮贪玩的小鹰崽了,在广阔无垠的天地间飞翔,是鹰的心愿。
两天前,他已经向刑问过天凌山的方向,位于怒河的西北方,起码要飞半个月才到。
回过头来,石岩部落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点,可能在他们的眼中,自己和丑丑,也同样是一个小不点吧。
他能想像到猛莺、山黄、扁笠等人还在原地看着他,即使他已经消失在了远方,而其他人,则是各干各的活去了。
唏,人家说近乡情怯,没想到自己是离乡情怯。
自嘲地笑了一下,便继续飞行。
天空中,能威胁到丑丑的飞禽不多,但过来骚扰它的却不少,因为,猛禽的食谱一般都在地上。只有可恶的鱼鸟才会时不时冲过来,这种鸟非常没有眼力架,即使是霸王龙也敢挑衅,是大荒中少有的头铁低级掠食者。
一开始,丑丑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解决掉两只鱼鸟,可还是有不长眼的冲过来,就连木冕也被激怒了。
飕飕,两根羽箭脱弦而出,将两只鱼鸟送走了。
自从得到这付长弓后,他就很少与猎物血拼了,用他的话来说,他就是个控场的猎人。这付弓箭果然厉害,除了霸王龙等一些皮粗肉厚的之外,五阶以下,几乎都能一箭倒。
经过苦心锻炼,如今的他,虽然还比不上棱的连珠三箭,但梅开二度还是手到擒来的小事。
数头雷龙察觉到了他的存在,都不禁抬起头,好奇的盯着他掠过上空,并发出一阵阵雷鸣般的叫声。
木冕惬意地看看左下方,那是一条银光闪闪的怒河,就像孕妇的脐带般给怒河的孩子输送营养。而右方,则是连接天地间,如同撑天巨柱般的不周山。
不周山看起来很近,但据刑所说,没有一年半载也不可能飞到。这座山处于大荒的正中央,上接天,下连地,听人说,上面住着先祖,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没有人上去过。
不周山大得难以想像,据说驾御最快的飞禽也要飞好几天才能绕一圈。
不周山很直,山上多是悬崖峭壁,飞鸟不渡,猿猱难攀。
刑说了,总有一天他要攀上不周山,俯视大地。每当想起他那个傻样,木冕就会想起族长对于大海的魔怔。他们都是同一类的人,坚定、勇敢、不懈、和神经质。
晓行夜宿,两天后,将将离开怒河流域。
前面一条溪流缓缓流淌,木冕有些口渴,见附近没有其他兽类,便按下丑丑,降在溪流旁边。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早已摒弃了烧煮开水的文明习惯,与一般原始人无异。如今这副强悍身体,根本不虞寄生虫在体内,更别说他曾经与黑龙捆绑式修复身躯,沾了一丝龙气,等闲寄生虫在他的身体里还真呆不住。
他单膝跪在水边,美美的喝了一口。
正喝得痛快,倏地,异变陡生。
数道黑色的影子从溪流边上的泥地里分头袭来,又快又猛。
“沙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