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山后,高明程先是处理蜂箱的问题,他把升华硫倒出一点,均匀的洒在每个蜂箱的框梁上、巢门口和箱门口。
当生了病的蜜蜂沾上了升华硫,那么就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化,从而治好病蜂。
忙完了这件事,高明程对两狗说道:“猎杀时间到!去找兔子吧!”
两狗听懂了,立即嗅着空气里的气味,去寻找兔子了。
兔子习惯清早出来觅食,所以称之为卯兔。但有两狗在,它们会找到兔子洞,它们发出的动静和威胁,会使得兔子受惊,有些兔子躲在洞穴里,也会觉得不安全,会受惊逃窜。
而这个时候,两狗就会去追,高明程也可以用飞刀将兔子射杀。
去年山中大旱,植被和动物,都多少受到影响,但兔子这种生物,繁殖能力特别的强,母兔一个月就可以怀孕一次,并且可以血亲繁衍,一胎能产好几只兔子。
上半年草木茂盛,山中的野兔不缺食物,正是大量繁衍的好时候。
黑虎它们第一个找到的兔子,就是一群小兔子,两狗对于大小并不挑剔,就要张嘴去咬。
但高明程对大小还是挺挑剔的,毕竟那些兔子太小,顶多就一两个月大,身无几两肉的感觉。
“黑虎,精灵,去找大兔子。”高明程命令道。
黑虎微微抬头望着高明程,然后放弃到嘴的兔子肉了。
整整一下午,高明程领着两狗在山里寻觅着野兔的踪迹。
这座山除了他,很少有人踏足,山中野物繁多,哪怕高明程挑挑拣拣,最终也弄到十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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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治蜂病,猎野兔 (第3/3页)
成年野兔。
这么多野兔,够黑虎和精灵好好的吃一顿了,也够他好好的吃一顿了。
就在准备回去时,他运气不错的遇到一群野鸡,野鸡察觉到他们发出的声音后,大老远的就要扑打着翅膀逃跑,但奈何高明程眼尖,手中的刀更快,一刀投掷过去,一只野鸡就正好毙命刀下了。
但这个时候,其他的野鸡已经迅速的藏匿到茂盛的灌木丛里去了。
高明程也不贪心,拎着那只战利品,继续下山去。
回到家中后,见距离做晚饭还有点时间,高明程干脆不剥皮,而是去毛,其实兔子皮也挺好吃的,带皮的兔肉炒着吃更爽口。
上半年时,兔子的皮毛稀疏,容易掉毛,即使剥皮,兔子皮也卖不上价钱,但凡是用皮毛的,一般都是在秋天猎杀,然后剥皮硝制。
他烧了一大锅的水,又拿出两个大盆子出来。
许多美看到他弄回来这么多兔子,脸上却没有多少高兴的神色,她踌躇片刻,才说道:“我听村里的老人说,孕妇是不能吃兔子的,否则生下来的孩子就会是兔唇。”
“胡说!”高明程下意识反驳。
兔唇明明跟遗传有关,他家祖辈几代人都没有兔唇,许多美那边也没听说有兔唇,何况上辈子他两个儿子都好好的呢!
然而许多美却深信不疑,或者说她是不敢冒风险,毕竟她现在是孕妇,任何对腹中孩子不好的事,她都不会去主动触碰。
因此她说道:“反正我不吃兔子。”
高明程本想跟她说道理,但看到许多美一脸坚定要忌口的模样,他想了想,还是算了。
现在家里条件好,又不是只有兔子肉吃。
许多美不想吃,那就不吃吧,省的她吃了心里也有负担。
于是他一笑,拎着那只野鸡,说道:“也许知道你不肯吃兔子,这只野鸡就刚好自投罗网了!今晚把这只野鸡炖了,你多吃一些。”
许多美被高明程逗笑了,笑吟吟的应了。
但她看着那些兔子,又说道:“现在天气热,这么多兔子也放不住。要不,给爸妈送一些去,也给我二姐送一只去?”
高明程看了眼地上的兔子,的确是有些多,如果一只只的去毛,也怪麻烦的,于是他拎着四只兔子,就往老村走去。
临走前,还让许多美帮他看着火烧水。
许多美应了,虽然她不敢吃兔子,但给兔子去毛和爆炒,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高明程拎着兔子,一路快走,先是到了许多玉的家,张成远不在家,还在外面的地里做事,许多玉则在家里看孩子。
高明程先是给了她一只兔子,然后继续往老村走去。
剩下的三只兔子,分别是给他爸妈、细奶奶、以及高守旺家。
送完兔子后,他也没有多停留,快步回到家中,这时,铁锅里的水也烧开了,正好可以烫毛去毛。
高明程先把那只野鸡的毛弄干净,然后交给许多美去厨房里炖上。
野鸡肉紧,要炖久一些才行。
剩下的那些兔子,他手速很快的去毛,但兔毛很细,是很难去干净的,所以最后还得拿一堆稻草来点燃,然后把兔子在火上燎烧一下,这个时候,皮上的细毛就会被火烧干净,发出滋滋的响声来,并且皮也会变得紧实起来。
弄干净了毛,接下来还得开膛破肚。
他一共弄了十三只野兔,现在送了四只出去,自家还剩下九只。
他决定给两狗留两只,今晚爆炒两只,剩下的则卤熟了吃。
卤熟的食物,能够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
另外,乡下也是有天然冰箱的,那就是把食物放在竹篮里,然后用一根粗麻绳将之悬挂在井里。
井水冬暖夏凉,把食物悬挂在距离井水几厘米的上方,既碰不到水,又能够借井水的冰凉之气,保存食物不会迅速的腐烂变质。
等到地里的西瓜长好时,把西瓜放进井水里泡一会儿,西瓜就会变得清甜可口,十分的解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