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旭好奇的目光中,宋思晴将粗布麻袋放到了他的脚边。
歉然道:“沈公子,我们宋家隐居在这山谷之中,已经超过六十年之久了,最早从我太爷爷那一辈起,就搬到了这山谷内居住。
所以家里面实在是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只有这点山货,还是年前在山里猎到的,为表示对公子的感谢,请公子务必收下。
我知道,跟公子送我的法宝比起来,这点俗物根本不值一提,但家中境况如此,着实没什么办法,希望公子不要嫌弃。”
山货?
听着宋思晴的说法,沈旭不由更加好奇了。
下意识的伸手将粗布麻袋的袋口撑开,然后他就清楚的看到,一套骨头外加几根巨大的犄角,正凌乱的散装在麻袋之中!
好家伙!
沈旭顿时心里咯噔一声。
不过很快,他便发现这骨头的形状有些奇特,瞧着似乎是某种野兽的整套骨架?
定了定神,沈旭强装随意的开口问道:“这些……都是什么?”
宋思晴立刻回道:“是一套虎骨、外加三根犀角而已,算是山货里比较不错的东西了。虽然和公子的千里眼没法比,但确实是目前家里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让公子见笑了。”
说着,宋思晴很是惭愧的朝着沈旭行了一礼。
“嘶……”
沈旭倒吸一口凉气,双眼直接瞪的溜圆。
听听!这是碳基生物能说出来的话吗?
虎骨加犀角,跟拼夕夕砍一刀赠品的望远镜没法比?
这个世界的价值观,硬是要得!
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两句,沈旭调整了下自己的情绪,尬笑道:“宋姑娘不必谦虚,这回礼着实非常贵重,是我占宋姑娘便宜了。不如……我只拿一个犀角吧?其他的,宋姑娘完全可以带去最近的城镇里,换取许多银钱的。”
宋思晴闻言,赶忙摇头道:“万万不可,用这些作为回礼,其价值不足法宝万一,已经够寒酸了,如何还能再拿回去?公子好意,思晴心领了。
而且这些东西……其实就算是拿到附近的城镇去卖,也卖不了几两银子的。我们宋家村久居山谷,已经属于山民了,城里的人根本看不起我们。
在山下的集市进行交易时,都总会被赶集的各村村民压价,更别提去城镇交易了。城里的买家大都互相认识,他们会联合起来,把山货价格压的极低。
与其拿去城镇卖掉,便宜了那些黑心商人,还不如送给公子。请公子勿要推辞,不然的话,公子的千里眼,思晴唯有物归原主了。”
听着宋思晴说的极为诚恳,沈旭虽然觉得有些不踏实,却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全部收下。
正待开口再客气两句,四合院外却忽然响起了颇为噪杂的声音。
有人大喊着叫门,语气听起来非常焦急,似乎是遇到了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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