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我其实也是个看了十几年小说的老白读者。</p>
长久以来都有创作的想法,某天,看到了一个灵感,就提笔开码。</p>
我是第一次写书,从前只写过一个很不成熟的短篇,那个写的很烂,字数也不到一万。</p>
真正提笔写书后,感觉写作是个很有趣的事情,我到现在还保持着讲故事的热情。</p>
只是讲故事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这种难度的变化是以指数级增长的。</p>
起初,人物只有主角,故事围绕着主角的视野写就好,很简单。</p>
但渐渐地,主角在这個世界里一步步走了下去,认识了不同的人,遇到了不同的事。</p>
人物相遇,故事开始。</p>
我喜欢的故事是,每个人物都有丰满的灵魂,每个剧情都符合人物、事件的逻辑。</p>
这真的挺难的。</p>
写的越多,越理解为什么很多作者喜欢用老套路。</p>
老套路省去了构思剧情的脑细胞,真的可以轻松太多。</p>
就在我上架前的最后一章,我设计的原剧情是拉赵虹锦出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