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幕新的尝试
“所谓的举报事务调查局,便是针对群众所举报的公职人员不当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部门。在接到了关于公职人员的举报之后,首先将会通过举报事务调查局对举报的真实xìng进行调查,如果调查属实,那么将会继续进行针对该被举报人员的深入全面的调查工作,举报事务调查局的调查工作将会成为后续工作的基础。”
就在罗杰准备将自己的发言继续下去的时候,突然站起来一个记者,全然不管现在还不是提问的时间便张口大声喊道:“罗先生,请问那个举报事务调查局的组织该如何保证他的公正xìng呢?如果他和现在的那些机构一样的话,设立它岂不是除了劳民伤财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么?”
罗杰看着场下那个冒失提问的记者,笑了笑之后说道:“虽然还不到提问的时间,但是你这个问题我倒是不得不回答呢,因为这就是接下来我要说的内容。
为了保证举调局的公正xìng和调查的dú lìxìng,这个机构的将会是一个直接向我负责的完全dú lì的机构,从人员的招收一直到财政都是完全dú lì的,不用受zhèng fǔ制约的dú lì调查机构!因为不会受到zhèng fǔ在人员任命和财政发放上面的制约,所以举调局在进行针对公职人员的调查时可以做到最大限度的公正!
而在未来的不久之后,针对官员的监察和廉正调查机构也将dú lì出来,和举调局联合成为能够不受zhèng fǔ影响的,展开反贪反腐行动的dú lì机构,便如同美国的三权分立一般,成为一个dú lì的政治建筑。而相应的,为了防止这些调查机构滥用职权,zhèng fǔ部门也将会成了相应针对它们的调查机关,受理针对它们的投诉和举报。”
当罗杰的话说完之后,台下的记者们都愣住了,他们还从没有听说过如此奇怪的模式,这可是古今中外都是没有过的啊!不过仔细想一想的话,这种构架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原本民国zhèng fǔ也有针对官员的调查机关,但是由于机构人员和财政上受到制约,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便值得怀疑了。
而将整个“御史”部门全部dú lì出来和官员唱对台戏,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种相对平衡的制衡,使得互不买账的双方都有所顾忌,不想自己手上落下能够被对方抓住的把柄,如此一来各项针对官员的廉正法律便可以真正的落实下去!
然而,这么做有一个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如果是和平时期,这种相互平衡的组织会有利于公平公正,但在非和平的民国时期,一个华夏需要强势崛起的时期,这种模式必然带来互相扯皮,内耗加剧的弊端,所以,罗杰的做法便是这个dú lì出来的调查机构需要直接对自己负责!也就是由他来掌握,无论是调查者还是被调查者都处在罗杰的掌控之下,这样便可以做到尽可能的集中一切力量去办大事,而不是将jīng力放到扯皮上。
“好吧,关于这一项举报事务调查局的事情如果谁还有疑问的话就一起问出来吧,正好一起都为大家解答完。”
“现在就提问?这有点不合规矩吧?”李云海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罗杰这么做,但是并不妨碍他站起来说出了自己的疑问,“我是《申报》的记者李云海,请问罗杰先生,对于您所提出来的那个新成立的机构举报事务调查局,您如何保证它是一个良法而不会变成另一座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任何一个坏点子最初看起来都像是一个好主意,毕竟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新机构,没人知道它的效果到底如何。”
罗杰笑了笑,说道:“李记者,你的疑问非常有道理,就像是北宋的王安石变法,明明在王安石进行实验的时候都是好东西,可为什么到了推向全国的时候却成了害民的劣法了呢?这就是你刚刚所提出疑问的一个例证。
对此,我要告诉你的是,我罗杰一向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完美的制度,能够保证绝对公平,让任何人都支持的制度根本就不存在,那不过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的理想罢了。
理想可以用来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理想可以作为自己前进道路的启明星,但是拿理想来要求现实那就太过天真了。
现如今很多人都在追求者欧美的制度,欧美的法律,欧美的文化,甚至想要把中国变成黄sè的欧美,他们认为欧美的一切都是尽善尽美的!而你问问他们去过欧美么?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去过!对于这些人,我推荐他们去读一读欧美作家的讽刺,上面的东西或许有些夸张,但却很能够说明问题。
我们都不是圣人而是一群平凡的凡人,凡人都会犯错,由我们这些总会犯错的凡人所制定出来的制度必然会有缺点,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即便是现下看起来是完善的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这些制度总会变得不合时宜,出现漏洞。
所以,我无法对这个新设置的机构做出任何保证,而且,并非是独独这一个机构,任何事物都是如此,没有人能够为他们做出保证,如果谁保证了,那么只能说明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虚伪之徒!
我罗某人不是虚伪之徒,所以我明确告诉了你们实话!
就我看来,与其去费劲心思创造一种乌托邦似的,不可能实现的完美制度,不如建立一套可以自我完善的体系。”
“一套可以自我完善的体系?”李云海奇怪的问道。
“没错,近期我们琼崖准备邀请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一个‘社会补充完善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将会接受各界针对粤省制度,法律,人员工作等等的缺陷和实践中出现问题的意见,并及时进行研究,提出修正方案,做到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举个例子吧,前段时间我听说了一个新闻:就在咱们这粤省里有这样的一家人,一家三口人父母和一个孩子,夫妻都在城里做工养家,这家里的男的平rì里喜欢喝酒,而且酒品极差,只要一喝酒便会打老婆孩子,还是那种下手极重的殴打,每一次出手都仿佛是在打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
由于工作不顺心,男的经常喝酒,而自家老婆在家里几乎天天挨打,到后来已经全身没有一块好肉了,不过碍于礼教,并且放心不下孩子,所以才继续跟着自家男人过,希望那个人能够幡然醒悟好好过rì子。
可到了后来,那男人非但没有改正,反而变本加厉,好几次竟然把女人给打成了重伤,直接送进了医院抢救,已经被打瞎了一只眼的女人,再也忍受不下去,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
然而,俗话说宁拆十座桥不毁一桩婚,对于希望离婚的我们在传统上总是劝和不劝离,而按照目前我们的规定,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要进行劝解调和,只有在多次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才能够开庭审理离婚的案件。
所以当女人找到法院之后,由于男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的人员便按照一般的程序进行了劝解,如此一来,每一次女人满怀希望的找上法院的时候总是换回一通苦口婆心的劝解,但话当不了饭吃,更挡不住她男人落下的拳头。就这么法院的三次调解一直持续了半年的时间,在这半年里,女人又两次被打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