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乖乖,是只狐狸,纯黑色的那种。
因为不像其它小狐狸那样有身艳丽的皮毛,耳朵还缺了一块,所以大家背地里都说我丑丑的。
可是!
我有一个超级漂亮的主人!
超级超级漂亮的那种,万情宗里所有人都公认的好看。
而且她还心地善良,如果不是主人把我从路上捡回来,我就要死掉了。
乖乖这个名字就是她给我取的哦!
我很喜欢,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主人。
刚被主人捡回家时,我受了很严重的伤,随时会一命呜呼的那种。
躺在那里不动会痛,呼吸也会痛,摇尾巴都没有力气。
但是主人每次摸摸我的头时,我就不痛了。
软软的手,好舒服呀。
好想把肚皮翻过来让她揉一揉。
对了,我主人叫南颜,听别人说她是修仙界第一天才。
我不知道第一天才是什么,反正我的主人就是最棒的。
吃掉主人找来的灵草后,我一天天好了起来。
虽然还是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不过我现在可是有主人的狐狸,记忆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只要能每天都和主人在一起就好~
我也可以变成两脚兽,但主人好像更喜欢我是狐狸的样子。
每次我变成两脚兽,她就不对我亲亲抱抱了,也不让我舔她的脸,当炉鼎采补可以增进修为。
木榕不愿意要。
主人说,她把我捡回来就是为了当炉鼎用的,如果木榕不收,就把我扒皮吃掉。
木榕不得已收下了我。
主人也成功让她欠了自己的人情。
我跪在地上央求,求主人别丢下我,可她只是厌烦的看我一眼,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可以当炉鼎的,主人无论怎样对待我都可以,我心甘情愿。
但我不要成为别人的宠物。
木榕要带我去五长老的杏丹峰,我跑了,跟在主人身后,一声声叫着她。
主人烦了,停下来,往我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眼睛里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冷漠。
“回去,伺候好她,你若敢伤了小师妹,我饶不了你。”
我拽着她的衣袖,流了好多眼泪,“主人,我不要她……”
“滚!”
主人又打了我一巴掌,将我从半空踢落,砸进山坳嶙峋的碎石里。
身体里的骨头好像断掉了,心也被人用手生生撕裂了一样。
讨厌的木榕,真想咬断她的脖子,如果不是她,主人就不会不要我。
我守在主人的洞府外面,她看到我,用带刺的藤条打我,驱赶我回去。
疼。
比被主人捡到时受的伤还疼。
主人将变回原形的我扔到杏道峰,让我去讨好木榕求她留下我,而我每次都会不死心跑回去。
后来,被打得次数多了,我不敢再靠近,窝在云涧峰的一颗大树上,远远看着主人。
无论发生什么,她都是我此生唯一认定的主人。
木榕越是躲,主人就越是疯,直到木榕跟秦风举办道侣大典,她一气之下想杀了秦风。
万情宗严禁弟子互相残杀,就算主人是掌门的徒弟,也会遭到最严厉的惩罚。
我主动现身,告诉木榕我的妖丹可保秦风肉身不腐、残魂不散。
至于失去妖丹的我会不会死,无所谓了,只要主人平安。
就是有些遗憾,主人已经许久没有摸我的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