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的文人,最喜两种衣着,其一为白衫,其二为青衫。尤其手中搭把折扇,寒冬腊月一样轻摇不辍的,必然是个有文化的人。戚掌柜对读书人很有好感,眼见此人走入,立刻打起精神。他已经准备好了热络的话,在不经意间透露,自家有个秀才儿子。
只见此人浓眉大眼,唇上挂了一个尖锐且翘挺的鼻子,有些怪异,似乎带着番邦血统。
观及此处,戚掌柜对他又小看了几分。番邦之人还学我文人之风,西施效颦,傻模傻样。
可是脸上的笑容一分未减,番邦之人不识货,常以珍宝换些不值钱的物件,他很喜欢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白衣文士一眼便瞧见了憨态可掬的戚掌柜,径直走到他面前,彬彬有礼的双手递出一封信函。
“是来提货的?”戚掌柜如此想到,对白衣文士点点头,就开启信封,只见上面写着:黄金十万两。
“这是……”他不解问道。的确会有客人用信函来取物,不过一般那样的信函上,都会盖有自家店铺的收货印章,和客人自己的署名印章。但是这封信函上,仅有五个大字,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白衣文士笑着拿手指点了点信封,意思就是如此。
黄金十万可不是小数目,戚掌柜担心这是什么大客户,决不能因为他的小失误,而得罪了来人。毕竟,十万两黄金还敢托人上门来取的豪客,纵然有些怪癖,也可以理解。
只要对方有钱,又给够了钱,戚掌柜什么都能理解。
于是戚掌柜仔仔细细的将信函翻来覆去摸索,甚至连信封的折角处都展开来看了一遍,还是没有瞧出端倪。
他小心翼翼的问道:“敢问是哪位贵客要?”
白衣文士举目望天,好似在回忆什么,片刻之后,犹豫道:“戚……戚方阙?”
戚掌柜闻言一惊,这个名字,正是他那个考上举人的宝贝儿子之名,他念头急转,难道这是自己儿子跟自己开的玩笑,要给自己什么惊喜?
他又问道:“小老儿蠢笨,还请客官明示。”
白衣文士好像想起了什么,伸出食指摇晃着指天,嘴上说着“啊啊啊”,作恍然大悟状。
然后伸手在怀里掏了掏,掏出一方布帕,包裹着某物,交于戚掌柜。后者将步帕打开,豁然是一根手指,创口血迹未干,似乎刚斩下不久。
戚掌柜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不然也不会在这家店里做掌柜,他面色未变,甚至露出阴冷笑意,说道:“客官,这是何意?”
白衣文士从掌柜的书案上提起一支狼毫,这是掌柜用于写单之物。仿佛是嫌弃一般,用笔头拨弄手指。却见手指翻转,指节处,露出一道伤疤。
戚掌柜一眼就认出来这条伤疤,他早就预料到这个种情况,可是一直不敢往这个方面去想。
那是他儿子年幼时在灶台烤地瓜烫出来的伤疤。
这是他秀才儿子戚方阙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