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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人生(2 / 2)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注定会被发现、理解、忽略、误会或轻蔑,越了解人性的多样性,就越看重有趣的个性,并珍惜瞬间的共性。

读书所传递的各类价值观与经历,让人从低介入状态时自动容纳多种情状,在形成价值观时变得广博不偏颇。而对于人性一词,他们大多亲身经历并思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练就火眼金睛。

杨安有些迷糊的说道:“你说的我有些不懂,不过我相信你已经跨入一条最正确的道路了。其他人的方法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匠气,没有了大道纯任自然的纯净之意,并不是最正确的道路。”

方天行笑着说道:“大道至简,其实殊途同归,大家从不同的起点开始,最终的目标是共同的,终究会走上相同的道路。一百零八尊神级作者每个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和风格,可是到了最后终究是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无论是热血玄幻还是讲述星空的科幻,又或是仙侠都市之流,最终描写的都是人们的情感,对于人生的思考和探索才是永恒的主题。”

杨安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不明白,不过他知道自己并不是网络文学一道上的天才,可是只要跟随对的人,也会有极大地成就,成就一番功业。

明天就是年底考试的日子了,大家都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方天行依旧是老神在在,而在天问星的南都城里,这里有一个南都小区。

蒙歌是一个很孤僻的少年,不是因

为别的,而是因为他在三岁那年小时候因为一场意外导致几乎整张脸毁容。他拥有这世上最优美的嗓子,可与之对应的是他格格不入的脸,蒙歌自从小时候就常常被人指指点点,被当做怪物一样笑话。

当年幼的蒙歌哭着跑回家向母亲诉苦时,母亲安慰他,用黑布给他蒙住脸,不让别人看到。这些年来别人惊讶的目光,蒙歌其实已经习惯了。他已经知道自己和周围的人不同,从小就是在别人惊异的眼光和尖叫里走过来的。

蒙歌没有朋友,他喜欢某位歌手,无聊的时候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哼那个他喜欢的歌手的歌。他的嗓子很好,已经很能展现歌曲的韵味了。他总是躲在学校操场的角落,听那位歌手的歌,听完了再自己唱,然后录下自己的声音,反复听,反复琢磨其中的差距。

蒙歌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自己就是自己唯一的听众。真的,听上去有点矫情,可是真的再也不孤单了。

直到有一天,蒙歌的歌声突然有了新的听众。

今年他家所在的小区里举办晚会,每栋楼选一个代表参加歌唱比赛。本来,沉默寡言的蒙歌向来和这些活动无缘。

可蒙歌的父母推荐他参加比赛,蒙歌知道后本来打算拒绝,可是他从歌单里面,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歌手那首歌,他曾经反反复复练习的那一首。

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可能是他太想唱歌给别人听。蒙歌自己也没想到的,他真的去参加了演出。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在小区里也许从来没人会发现,沉默寡言的,毫无存在感的蒙歌,突然态度坚决的要在街道活动中唱歌,这个还是有点让人吃惊的。

蒙歌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的舞台,只记得在舞台上面蒙歌紧张地全程闭着眼睛,唱完之后迅速走下台,心跳如雷,太忐忑了。

但真的没想到的是,迎接蒙歌的是大家的赞赏,那些人涌上来,蒙歌被包围着,有的拍着他的肩,有的握着他的手,说道:“蒙歌啊,没想到哇,你唱歌居然这么好啊。”。

赞美的人中也少不了不少小迷妹,蒙歌也很是忐忑,被大家关注的感觉很棒。那些小迷妹很热情,其中有个女孩追的最凶,她很是痴迷于蒙歌的歌声,蒙歌原本想拒绝她,可是看到她青春的面孔,他心中的那丝柔软之处被触动了。

原本应该拒她的,可是蒙歌还是没能拒绝她,在美丽的少女面前,这个看脸的世界一向很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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