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某公安分局预审室。
过智又被提审。
预审员鲁森问道:“吃的怎么样?”
过智回答:“这儿要好吃,谁都愿意进来,不过,我有耐心,等着回京。”
鲁森指出:“侥幸只是你个人的意愿,而国家的法律不容逾越,触犯就要付出代价。”
“名提就这水平,逼着人承认犯罪?”
“请你注意说话方式,你面对的不是我个人,而是面对神圣的法律。”
“客观、公平,可你对我不公正,不公平。”
“讲事实。”
“强加我的意志。”
“不对,这是法定的程序,它面对和适用任何犯罪嫌疑人。”
“又乱定性,全是铁案,敢说吗?”
“没有绝对的事情,我,从事这个职业,到现在冤案不存在。”
“可能从我这儿改写记录。”
“过智,绕没有意思,假如你记忆力不强的话,重复一遍,请你端正态度,还是给你开口的机会,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以及隐藏的犯罪事实,既不要夸大也不要缩小,负法律责任的讲,你回归社会的可能性极小,之所以这么长的时间没有给你结案,正是希望你自己悔过?”
“钓大鱼?”
“心虚,开始漏嘴,钓哪条大鱼,过奇?”
“我是我,他是他。”
“你以为有你的掩护,我们就抓不到他吗?暂时的脱逃,并不代表永久不归案,你也清楚,命案追诉期是无限的。”
“在我身上下这么大的力气,还是无用。”
“好吧,既然如此,干脆点点你,五年的牢是代人受过,对吗?”
“你继续。”
“扛罪的结果,滋味全尝到,你自己后悔吗?”
“没有义务回答。”
“为了使过奇脱逃的时间充分,还在押解路上袭警,我们的干警至今还是植物人,没有复苏,你的罪行滔天呀!”
“车祸,意外。”
“强词夺理,有证人、证言。”
“那是串通。”
“铁罪如山,罪不可赦。”
“你不是审判委员会。”
“你还可以顽抗到底,想知道凉粉和宝丽为了捞你,做了什么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