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头看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他眼睛里对我的了解,我很欣慰这个男孩有时候虽然孩子气,却总能在关键的时候懂我的心。
终于下了决心般,他轻轻放开了我,轻声说:“睡吧,该休息了。”我们依依不舍地互道晚安。我走到自己卧室门口又回头看他,寒枫在房门口挥手,目光中似有火焰在燃烧,我慌乱地转身,真是怕了这样的眼神。他偷笑:“至颖,记得把门反锁了,我怕我会做色狼。”
我一窘,随即把门碰上又反锁了。听到我的锁门声,他又假装嘀咕:“你紧张什么啊,其实我还怕你偷袭我呢!”
怀着与爱人斗趣的好心情,我甜甜地入睡了,鼻端还仿佛能闻到空气中满溢着爱情的香气。虽说隔着一堵墙壁,还是觉得我们就在一起,彼此没有距离。哪怕前路乌云密布,此刻,请让我们拥抱着美丽的憧憬入梦。
一直都以为自己不再会如何动心,不再信任爱情这样奢侈的东西,可是在寒枫的柔情和单纯无害的性格面前,内心最底层的梦想和渴望还是一一显露了出来。每一个女子,都曾做过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的梦,虽然在我第一次做梦的时候就遭到了无情打击。可是,谁说这样的梦是一次打击就能完全消失的呢。
唯一的遗憾是:白马还是那匹白马,王子还是英俊帅气的王子,公主却是有点老了……
醒来的时候,脑子残留的印象竟然是白马背上意气风发的王子和王子怀里有点暗淡的戴着黑框眼镜的灭绝师太。
我知道自己的问题,其实是在意那点年龄差距的,很在意。努力甩去这个令人不太愉快的画面,喃喃出声:“该换换形象了。”想起那天夜里和庄羽去酒吧,换了个全新造型的时候,也还是有点市场的。
要和寒枫在一起,好歹得让大家在视觉上先能接受一下外在形象,不要反感过度吧。这算是给寒枫争面子,也叫做女为悦己者容。
好了,理论上先说服了自己,接下来该是行动了。我扒开衣柜找衣服。
呃,似乎也不能太过,省得一下子同事们接受不了以为我发春。(某柳:你根本就是在发春啊,找这么小的嫩草!灭绝:你再给我说一遍看看!某柳:我很识相的,呵呵我滚蛋。)庄羽那天给我买的衣服里,有一件白色衬衣,简单却合身的裁剪,立领,门襟两边缀有一点精致的蕾丝,腰间掐得很紧而下摆却由小而大,有点荷叶边的味道。
下面再配一条米色西裤,样子既干净利落又不再像灭绝那么冷硬枯燥,这样的打扮应该是可以讨巧的吧。
趁着还早,我悄声走去卫生间洗漱,想在寒枫起来之前打扮停当,给他一个小惊喜。头发么还是盘着吧,做事方便些,眼影也不必,就来点粉色透明唇彩。改变形象不能一朝一夕,要不广大人民群众的小心灵会承受不了的。
看看镜子里脸色还不错,有那么点红白可人的意思,想是被爱情滋润了比吃朵儿胶囊什么的都有效。换上新装扮的我,也显得年轻了很多。平日在单位喜欢板着脸以示自己严谨威风,不过现在似乎应该学着把脸上肌肉变得活络点,微笑才是好选择。
自己觉得还挺满意这个形象,那就去叫醒小鬼吧,他也该起床了。
敲敲他的门,门却开了,不是说也要反锁防止我去骚扰吗?我笑着进去看时,床上整理得很干净,人却不见了,连那包行李也消失无影。
床头柜上有张白纸,俊秀的字体写着:至颖,我趁着天没亮就走了,怕邻居看到了对你有什么议论。么么!
署名是一片枫叶,这个小家伙,想得还真是周到。他就有这么个本事,看似很天真,却常常在某些小事中见心思,肯为人着想。这样的男人,值得我去冒次险吗?
拿着那张纸,心里暖暖的,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他的爱护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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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单位就传了一章上来,大家看我勤勉就多给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