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缎华服,金簪步摇,连耳坠都镶了宝石,腰间佩戴的香囊都是用蜀锦做的。浑身上下,那叫一个华贵雍容。
苗氏走进了一看,震了震,随后脸上带笑。
“这是哪儿来的神仙妃子啊,怪不得我一大早起来觉得屋檐都冒着金光,却原来是你带来的。”
她倒是识字,但不多,不懂得读书人的咬文嚼字,话也说得实诚。
季云抿了抿,偷偷打量季菀。
入京后住进安国公府,她就没再见过季菀,却也见识了京城大家族的气派和富贵,远非在兰桂镇或者延城所能比拟。就连有体面的下人衣食住行,都比寻常百姓强许多。
今早她被唤到季菀跟前,也震得半晌回不过神来。
季菀是这辈姐妹中容貌最为出众的,走哪儿都引人注目。以前隐在乡野里,左邻右舍都说她长得水灵漂亮。走出乡村,做了富家小姐,锦衣玉食的养着,越发水嫩,更莫说后来入了世家成为贵女,那气度更不一样了。
若是让从前的村民见到现在的季菀,怕是会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世家贵妇人和乡下野丫头,那简直是云泥之别。
季云也做过几年富家千金,但和季菀比起来,自己都觉得小家子气。
苗氏带着季菀往里走,季菀问:“大伯呢,不在家么?”
“你大伯闲不住。”苗氏面带笑容,道:“他说,虽然阿平中了武举,但毕竟还只是个小兵,俸禄也不高,咱们这么一大家子人,总不能干吃闲饭。这几年拖你的福赚了些银钱,他就寻思着去赁个铺子,做点小本生意,就卖你做的那个煎饼果子和葱油饼。还可以买些田地,租给佃农收租金。这不,一大早就出去打听了。”
“这个主意倒是不错。”
其实季菀名下有铺子也有田地,但她知道大伯一家肯定是不会接受她的馈赠,也就没提。
“不过这里是内城,中心地段住着的都是达官显贵,这些个平民喜欢的饼子,那些贵人是不会喜欢的。你们若是想赁个铺子,最好就在这附近,这一圈住的普通百姓多,生意也会好些。”
她是做生意起家的,这方面是行家。
“你们刚到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怕是会吃亏。这样吧,我让人帮你们找个合适的铺子。”
苗氏大喜。
“那我就不客气了。”
“咱们自家人,不说见外的话。”
到了内院,好容易把女儿哄睡的胡翠也牵着儿子来到了正厅,一见季菀通身的贵气,险些弯腰行礼。倒是帆哥儿,见到季菀立即就蹬蹬的跑过来,脆脆的叫姑姑。
季菀很喜欢小侄儿,弯腰亲昵的刮了刮他的鼻子,才起身看向有点愣神的胡翠。
“大嫂。”
胡翠回神,“这才两日未见,竟觉得阿菀比从前更美了。”
季菀轻笑,“嫂子就会拿我说笑。”
她牵着小侄儿坐下来,这才说起正事。
“你们俩过来。”
季云和季松垂眸走到正中央,也不知道该不该认亲,两人都显得有点无措,下意识看向季菀。
苗氏早在二门的时候就看见了两人,但季菀没提,她就没主动问。
“他们俩的奴籍已经消了,我也给了放奴书。国公府里人多口杂的,规矩也多,免不了私下里打听非议,想着还是送到您这儿最合适。”季菀语气平静,“他们做过官奴,阿松以后是无法科考入仕了。大伯不是想开做生意么?总是要人手的,与其在外面雇佣,倒不如用自己人。让他们俩跟在身边,有个一技之长傍身也不错。”
苗氏点头。
“你想得周到。”
他们本也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也就是念着一脉同宗的情分,所以收养季云和季松,也会给他们安排好终身。但季松是男孩儿,长大后总要靠自己养家糊口,不可能让季海好和苗氏养一辈子。
季菀看向季云季松,“还不叫人?”
季云忙牵着弟弟跪下来,“谢大伯母收养之恩,将来我和阿松一定涌泉相报。”
“起来吧。”
苗氏看着两人,心中也不免同情。
“以后安心在这里住下来,什么都别想,你们还小,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好坏都是自己过出来的。”
“是。”
两人低头应了。
苗氏又让人去给两个孩子收拾房间,带他们下去熟悉熟悉,待会儿再过来用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