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腿脚不好,走路慢一点。”
“没事儿,您回吧。”
“麦子叔叔再见。”
“再见,平安。”
从老三条胡同出来,谷小麦心里暗自高兴,沈之锋交待的事情,自己办的非常圆满。
事实上,他并不记恨曹云飞,甚至多少还有一些愧疚,毕竟是自己当了叛徒,差一点害死整个大沽支队。
若不是曹云飞从轻发落,他也早就被一枪毙了,按说本该心怀感激,但是为了能够活下去,良心也只好暂时喂了狗。
回到车里,谷小麦把信和相片递过去,说道:“沈副处长,信和相片都要来了。”
沈之锋看了看相片,微笑着说道:“难怪叫黑珍珠……”
黑珍珠的肤色很黑,人长得倒是有几分姿色,刚来堰津那会儿,每天到酒楼茶肆唱小曲维持生计,她的绰号也是由此而来。
谷小麦说道:“那个男孩名叫平安,不是曹云飞的孩子。”
沈之锋把信封和相片揣进怀里,淡淡的说道:“是他的孩子当然最好,不是也没关系,有了这张相片,随便你怎么说。”
“随便我怎么说……沈副处长,您、您这话是啥意思?”
“只有你能找到大沽支队,所以,这件事能不能成功,最后还是取决于你。”
“……您让我去找曹云飞?”
“对。”
“沈副处长,我已经被共军除名了,我忽然回去了,咋跟曹云飞说?”
“你就说,意外遇见了黑珍珠,她托你给曹云飞捎封信。”
“可是,那封信……”
“信不是问题,我可以找人模仿黑珍珠的笔迹和语气,重新写一封信,到时候,就不由得曹云飞不信!”
谷小麦愕然半晌,总算是明白了沈之锋的想法。
让黑珍珠写一封信的用意很简单,她写什么都无所谓,主要是为了模仿她的笔迹和语气。
所有的这一切,就是要让曹云飞相信,那个叫平安的男孩是他的孩子!
一个漂泊半生的男人,膝下空荡荡无儿无女,忽然听说自己有了一个儿子,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以曹云飞的性格,肯定是激动的彻夜难眠,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见到这个孩子,当面问一问黑珍珠,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只要曹云飞进了城,这次诱捕计划基本成功了一大半,不必派人去码头车站四处搜查,只要盯住黑珍珠就能一劳永逸。
谷小麦心中暗想,难怪说保密局的特务不好斗,这家伙的鬼心眼也太多了,让自己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种办法。
轿车转过街口,沈之锋犹豫了一下,在街边的电车站停下,对谷小麦说道:“你坐电车先回去吧,我明天去医院找你。”
谷小麦只好下了车,目送着轿车调头朝相反方向开去。
隔着一条街,开车用不上五分钟,就是铁狮子胡同,那里沈雪的新家。
上次送沈雪回家,沈之锋来过一次。
沈雪父亲在附近开了一家杂货店,赶上人多的时候,沈雪也会过来帮忙,杂货店距离她家也就百十米远。
轿车停下路边,沈之锋坐在车里,他不知道自己来做什么,心里隐藏着一丝牵挂,似乎正在慢慢苏醒。
街上人来人往,即便是战火日渐迫近,也没有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他们还是按部就班一如既往。
“笃笃!”
有人轻轻的敲着车窗,沈之锋扭脸一看,沈雪笑吟吟的站在车窗外,肩上挎着巨大的手风琴。
沈之锋摇下车窗,说道:“这么巧啊?”
看了看对面自己家的杂货店,沈雪眼珠转了转,说道:“沈大哥,你是来找我的吧?”
“我那个、刚好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