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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是不是很不好(2 / 2)

这样的潜规则在业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尤其是门户网站的娱乐频道,想要露个脸占回头条,除非是真正的大咖级人物,否则不掏钱来买位是想都不要想。

飞讯音乐同样如此,作为国内最大的音乐网站,拥有上亿注册用户,它的生财之道除了销售分成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广告和打榜收益。

所以触动了金主的利益,陆晨的歌被打压下来很正常。

不过陆晨自己也并不在乎,毕竟作品的宣传目的已经达到,而且后面他还将要同飞讯音乐方面合作,销售自己的首张专辑网络版。

到那个时候只要成绩出色,飞讯音乐自然会大捧特捧,捧上天都没问题!

而这一次的特约采访,似乎也有点弥补的意思。

以上大部分,都是陆熙给陆晨分析出来的,她一直很关注网络上的动向。

像陆晨的博客,都是姐姐亲自管理的。

除了飞讯音乐特约采访之外,陆熙还有工作汇报给陆晨。需要他自己拍板。

“最近那家找你广告代言的服装公司,我已经跟他们谈过了。”

“是否合作,还得你自己决定!”

这就是成名的好处了,坐在家里面都有人眼巴巴地将钱送上门来。

陆晨不由眼睛一亮,连忙问道:“是代言什么服装,多少钱?”

想想自己要拍首个广告。他都有点小激动。

陆熙微微一笑道:“算是服装吧,男性内裤,一年代言费是十万!”

男性内裤?

陆晨顿时被雷得不轻,原本还以为是西服长裤什么的,结果太出乎意料。

内裤当然是人人都要穿的,可是想想自己只穿一条内裤上镜,被拍成广告宣传图册或者杂志插页什么的,陆晨感觉那个画面实在太美。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算了。帮我回绝了吧。”

陆晨不是不想赚钱,而是这个钱赚得让他无法接受。

关键是钱太少,不值得他“出卖**”,10万也就半首歌不到的价码而已。

对于陆晨的回答,陆熙没有任何的意外:“好。”

陆晨问道:“其他还有什么吗?”

陆熙翻动手里的记事本,继续说道:“还有几个通告邀请,我都帮你回了。”

娱乐圈里的通告,是指艺人参加各种节目和公共活动。例如签唱会、谈话节目、宣传会、代言活动,记者会等等。按照娱乐公司或者经纪公司的意图,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提高自身的曝光率。

大部分的通告是有通告费的,价码视圈内地位而定,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甚至十几万,也有少部分是纯宣传的免费通告,总的来说属于一条新艺人的必由之路。

甚至还诞生了专门跑通告的通告艺人。

只是通告艺人在圈内的地位很低。属于过气的歌手、偶像或是人气不足、没有特定公司签约或是无节目可作的非一线明星。

这类人不再像往常在某一固定摄影棚或是录音室内工作,而是每天奔波于各个综艺节目之间,谈谈圈内八卦或是流行新闻及自己和其他艺人的小秘密等,要不就是在某些娱乐节目中玩一些整人游戏博大家一乐。

总而言之就是low!

陆晨作为独立艺人,上面没有签约公司压着。所以在这方面选择很自由。

有些经纪公司会强迫艺人去参加通告活动。

当然没有公司的人脉资源,很多通告活动也根本不会主动找上他。

而陆晨自己对此并不感兴趣。

因为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去刷耗时费力又赚不到几个钱的通告。

陆熙了解陆晨的想法,所以直接回掉了。

同时提醒他:“如果是京城卫视方面的邀请,那你无论如何都要去。”

陆晨点了点头,京城卫视的关系他必须要维护好,哪怕没有钱赚也得给面子。

否则太过特立独行,在娱乐圈里是混不长久的。

“最后就是两家演出商的报价了...”

陆熙说道:“包吃包住包来回机票或者高铁票,一首歌三万块钱,如果你同意的话,可以先签一年的合同。”

演出走穴也是艺人赚钱的重点,不过对方的报价让陆晨实在有点伤心。

谁让他是新人,又没有签约公司支持!

他挠了挠头,问姐姐:“姐,你说我这个不谈那个不签,是不是很不好啊?”

陆熙嫣然一笑:“你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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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更总算完成了,求月票支持啊,谢谢大家了!

ps:作者君郑重提示,文中涉及到内幕潜规则之类的内容,都属于平行世界设定,跟现实无任何关系,请勿对比现实,谢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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