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丐帮分堂,朱雀准备在无锡城中转转,看看是否能够见到什么扎眼的人,说不定刚好能够遇到掳走柳依依的人也说不定,从京城奉命过来办事的人,一般都有股瞧不起当地人的傲慢之气,那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只不过无锡县太大,说能遇到,不过是是聊以安慰自己的想法罢了。
拒绝了丐帮的招待,朱雀走着走着就觉得肚子饿了,他本来想找家饭馆随便对付一顿就算,但想着大点的酒楼说不定能够探出点消息,所以便来到无锡比较有名的松鹤楼,他记得当年就是在这里,和鹰爪门的段玄机相见,解决了官银失窃的案子,如今多少年过去了,也不知当年的人还在不在,自己却陷入了另一番麻烦,思之令人神伤魂断。
一进门,就听到有人在喊:“朱大侠,你也来了!”
朱雀听到声音颇熟,闻声讶然看去,原来是来自混一帮的郭百结,此人现在已经做了混一帮的帮主,虽然偶然为朱二办事,但身为一帮之主,毕竟身份不同了,见到他起身招呼自己,朱雀连忙拱手回应:“原来是郭帮主,幸会幸会!”
郭百结说道:“朱大侠若是过来吃饭的,也不用找座了,若不嫌弃,就和我同坐一桌如何?”
郭百结此刻穿着依然带着几处补丁,以示自己出身丐帮,但这几处补丁已在不惹眼的地方,同时也小了许多,毕竟是一帮之主,再穿得像个老叫花子,就有些不像样了,更何况混一帮的帮众都是来自三山五岳的各路门派,讲究面子,当时他们虽然被朱二收服,但以为朱二的皇家身份,所以他们也没有过于反感,如今郭百结换了衣服,是否他自己换的,还是身不由己,都难说得很。
朱雀点了点头:“你老哥替我省下一顿饭钱,我感激还来不及,又怎会嫌弃?看你模样,最近发了大财呐!”朱雀一边说着,一边在桌子旁的一个空位上坐下,同座的还有两个脸生的大汉,听到郭百结招呼朱雀坐在一起,脸上露出紧张的警惕之色。
郭百结察言观色,对那两人说道:“这位朱大侠是咱们混一帮的恩人,是自己人,不要总是一副防备的样子,来,我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搬山帮的帮主焦丁,如今做了混一帮的堂主,这位是岭南的好汉池生春,是五环刀的门人,而这位朱大侠,你们两人难道还猜不到他是谁么?”
池生春对朱雀左看右看,最后得出结论:“若非他年纪轻轻,我会猜他就是朱雀,现在嘛,我就不知道了。”
朱雀略感尴尬,郭百结哈哈大笑起来,他得意地说道:“你们想不到吧,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朱雀,你们两人有眼不识泰山,难道朱雀在你们眼里年纪很大么?”
池生春也跟着笑了笑,他说道:“在下听说朱雀的名字已经十多年了,想他既然成名已久,从三十岁算起,如今也要四五十岁了,却没想到以朱大侠的本事,十几岁就有了足够的本事,相比之下,我十几岁的时候,还在家没出过门呢,了不起,了不起。”
朱雀谦虚地说道:“不敢,看你们的样子,似乎在商量着什么事,我这么冒失过来,是否打扰到了你们?”
郭百结说道:“朱大侠多虑了,我们只是在说说闲话,若是真有什么要事,又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完,他招呼店小二过来,又让他上了几道菜,再送一坛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