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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大顺骑士(2 / 2)

马宝将宝剑一挥,断然说:“前进吧!三堵墙有进无退,是无坚不摧的。各队按照此前指令,分队攻入聊城,另留二队,一队隔绝城内外清军兵马,一队随我直扑东虏大营。”

各队骑士都在骑兵士官的带领下,形成了紧凑严整的密集阵。顺军骑兵的密集阵冲锋战术,同样是经过数场大战的考验和锤炼,在冲锋、队形维持和重整,还有撤出战场方面,都比较最初有了质的飞跃。

大顺军的墙式冲锋战术,到这时候已经完全成熟,足够应付大多数战役情况。

所以马宝充满自信,清军人数虽然很多,但是经过不计代价的猛烈攻城,力量已经完全疲倦。更何况这本来就是一支远道而来又孤军深入的偏师,缺乏后援力量,对于聊城四周缺乏应有的侦查和戒备,队形松散,要击垮他们绝非难事。

马宝最后计算了一下时间,他抬头通过月亮和夜色又判断了一下时辰,接着根据聊城内外的大片火把灯光确认了敌人的位置,终于下达了总攻击命令:

“可击矣!”

顺军骑兵队伍在黑暗中,悄然无声地行动起来,好像一条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的巨龙。人潮很快又分为数队,向着清军的要害处直扑而去。

夜色掩盖了这场突袭,马宝选择的攻击机会也十分恰当,他的战场嗅觉确实非常灵敏,这已经不是马宝第一次依靠过人的战场嗅觉,抓住绝对战机的一刻了。

“杀光辫子兵——”

“杀光辫子兵——”

虽然攻防两军都举了大量火把,府衙和练兵场附近还点了许多盏大灯,但这毕竟是晚上,夜色浓厚,顺军骑士很难分辨清楚敌我。因此马宝直接下令通过发型辨认敌人,遇到辫子兵,不管是否投降直接杀掉。

虽然在黑暗中,要想辨认清楚头上的发型,也并不容易。不过这比起辨认盔甲的样式已经简单很多,一部分先行冲入城内驰援的三堵墙骑兵简单辨认一下敌人的辫发,就马上抽出短手铳开火,接着见辫子就砍、遇辫子就杀,焦大带头狂呼“杀光辫奴”,聊城之内,立即化为血肉地狱。

马宝则在城外,他留下一队骑兵,大概一百余人左右袭扰城门,阻止清军内外两支部队汇合。接着自己就亲自率领二百骁骑直扑敌人中军大阵,满达海此时已到聊城内指挥作战,留在城外的是守卫端重郡王博洛的部分满洲护军。

护军营是满洲八旗中最精锐的一支军队,可是他们经过一整天的激烈战斗,已经特别疲惫,又全然没有防备,连战马都放在一旁。等到发现敌人冲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骑乘战马,只能步行作战,显得非常狼狈。

博洛本来就被守军射伤,伤势很重,此时根本不能作战。他躺在一张简陋的军帐里,听到外面突然传来马嘶人吼的喊杀声,马上就慌了神,博洛知道这一定是顺军援兵赶到了!

他搞不清楚顺军援兵有多少兵力,但想到自己贵为大清郡王,绝不能耻辱地落在流贼的手中,就马上抽出身旁侍卫的腰刀,架在脖子上说:

“闯孽已经打到这里了!我是来不及逃走了,但我身为国家宗室,不能辱没八旗军威。我死以后,你们一定要赶在流贼之前,毁掉我的尸体,不能让流贼获得!”

守在军帐里的侍卫劝阻道:“王爷,我拼死也要救你出来。”

“我杀死闯寇李自成,流贼若得我首级,势必会鼓舞贼众士气,你万万不能让他们得逞。”

博洛冷哼一声,二话不说就将腰刀一横,斩断了自己的脖颈。他做的十分干脆,鲜血从喉管中激射而出,喷洒得护卫满脸都是。

侍卫咬住牙齿,忍着悲痛将博洛的郡王服饰脱去,又匆匆用一面盾牌将他的头颅砸烂。没过一会儿,军帐就被顺军骑兵踏破,马宝带着几名骑兵一边用短手铳射击,一边挥舞马刀冲了过来,两名骑兵飞速冲过,侍卫还来不及做什么抵抗就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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