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木尔视师父为亲父,一心想要为师父报仇!
只可惜他实力太弱,根本不可能是是霍思德的对手,所以他只能把仇恨深埋心底,这次来陵墓,他就是想要获得传说中的那三样宝贝,好增强实力来杀掉霍思德为师父报仇。m.x23us.com
“红毛?”
丁宁眸中闪过一抹异色,对于皮木尔的师父和霍思德之间的恩怨他不感兴趣,但红毛可是个稀罕玩意儿。
据说红毛拥有着神兽的血脉,一身火红色的毛发极为漂亮,没有一根杂毛,脸似猴脸,双目灵动如婴儿,只是嘴角两侧会生长出两颗獠牙,身如猿猴灵敏,速度快捷如电,爪似钢刃,锋利无匹,喜生撕肉食而食,生性聪慧,若舍得本钱长期喂食一种珍稀的灵舌草,能让其如鹦鹉学舌般口吐人言。
红毛大小如猫,成年后体型也不会有多大变化,这种异兽钢筋铁骨,来去如风,力大无穷,一般的子弹都很难打穿它的毛发,存世数量极为稀少,而且极难捕捉。
红毛野性难驯,很难收服,但一旦认主绝对是死心塌地的忠心护主,一生都不会背叛。
可以说,养一只忠心的红毛,就相当于多了一个实力强劲的保镖兼打手。
有民间传说,旧社会有江湖人曾带着一只红毛街头卖艺,被某军阀的姨太太看中想要强取豪夺,卖艺人苦苦哀求却被打伤,却不料激怒了红毛,如猫大的小怪物,顶着枪林弹雨硬是把军阀的姨太太和手下十几名保镖全部杀死,可惜,江湖人被打伤,无法逃离,命令它离开逃离,可忠心的红毛却护着他誓死不退,和闻讯赶来的军阀一个营的兵力展开惨烈的厮杀。
那一战红毛杀死该军阀手下整整一个营的战士,最终才力竭而亡,临死前仍用其小小的身体护住早已经死在乱枪中的江湖人尸体,在场之人无不为之动容,感叹其忠义无双。
丁宁也不确定这传说是真是假,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足以证明红毛一旦真心认主,必定是忠诚无双。
说起来丁宁家里的灵宠其实也不少,但术业有专攻,能够当保镖使用的还真没有一个。
小金是飞禽,不是战斗种族,只能当做侦察兵使用,遇到普通人还能有点作用,遇到武者就只能逃命了。
小黄和小翠是专业摄影师,负责跟踪摄像,搜集证据,只能当做情报人员使用。
空翼就不用说了,是大型运输机,专机专用,不指望它们有什么战斗力。
鳄鱼卡卡是好吃懒做的观赏物,只能当做看家护院用。
乌鸦小黑和小金的作用差不多,只能当做放风的眼线。
蝙蝠王倒是有些战斗力,可只适合夜晚出没,白天就是个睁眼瞎,而且造型太过丑陋,不方便带出门。
家里那么多灵宠,唯有黑豹战斗力不俗,一般的天武境强者都未必能奈何得了它,只是模样太招摇,带出门非得引来围观不可,更何况,现在这货疯狂迷恋上豆豆那只小母狗,整天赖在凌云家里不走,成为凌云家的镇宅神兽。
所以,丁宁一听皮木尔说霍思德有一只红毛,就立刻动了心思。
虽然他知道红毛现在必然已经认霍思德为主了,但他相信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霍思德毕竟是地师门的人,他驯服红毛的方法必然是按照《虫
经》上所教,用一种名为紫血涎龙木的沉香木分泌出的油脂晒干磨碎后,按比例掺杂一些特殊的草药汁能够配置出一种香料,然后将香料洒在肉里喂食红毛,红毛就会迷恋上这种味道,对其形成依赖性。
这种驯服方法虽然也能让红毛言听计从,但却不是真正的认主,只是凭借着它对食物的依赖性来维持这种主从关系,绝不会出现传说中那种忠心护主的情况,遇到无法抵抗的危险,红毛很有可能会撒腿就跑,毕竟这是一种拥有智慧和人类极其近似的进化型生物。
所以,丁宁觉得把红毛抢过来还是很有信心的,别的不说,光是他蕴含浓郁生机的血液就绝对比那种香料更加具有吸引力。
“朋友,是你毁了我的金龙?”
霍思德没有敢靠近,距离十几米就停下脚步,紧盯着丁宁问道。
毕竟龙王一死,他就失去了对地行龙的掌控能力,自然不敢招惹这些地行龙。
鲁尔和蕾切尔对视了一眼,只是微微颔首点了点头,就没有再做任何交流。
霍思德突然发现新龙王还在蜕变时,眼睛骤然亮起了精芒,眼底闪过一抹垂涎之色,看来又打起了新龙王的主意。
丁宁嘴角勾勒起一抹玩味的弧度,懒洋洋的道:“金龙?你是说那条金色的大虫子吗?那个不长眼的东西招惹了我,被我一刀砍掉了脑袋,怎么,它是你养的。”
霍思德眼睛眯了眯,语带威胁的道:“不错,在下霍思德,地师门长老,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既然那条金色虫子是你养的,那就好办了。”
丁宁活动了一下脖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你养的虫子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刚好你这个主人来了,那就谈谈赔偿的问题吧!”
“赔偿?你毁了我的金龙,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竟然跟我要赔偿?”
霍思德仿若听到天方夜谭似的一脸的不可思议,脸色阴沉的都快能滴出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