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妖领命,“嗖”的电闪,消失在身边,顷刻间出现在那客栈旧主人身边。
孙小妖拉住他,说了几句话,指了指远处楼上的余生,接着那人点了点头。
他们很快进了客栈,上了楼。
“掌柜的,这就是客栈的原主人,姓王,王掌柜。”孙小妖介绍说。
“幸会,幸会。”余生拱手,“在下余生。”
王掌柜拱了拱手,依旧在伤心。
“怎么,你的妻儿没赎回来?”叶子高问。
王掌柜点了点头,“他另收一万贯,说,说是养我妻女的食宿钱。”
“我当初就应该听夫人的劝,不应该借他钱,现在可好,赔了夫人又折女儿。”王掌柜蹲在地上又伤心起来。
余生见富难和孙小妖看着他,眼中的含义不言自明。
余生扫一眼客栈,再加一万贯?那也太亏了。
“你借了他多长时间?”余生问。
“刚满一年。那时候,有妖怪在我客栈丢了一袋鲛珠,找不到谁盗的,只能由客栈来赔。”王掌柜的说,就是那时候,他借了那狙一万贯钱。
“狙?”余生说,这名字奇怪。
“狙是这座山的山神,形似狼,但头是红色的,有一双老鼠眼睛,叫起来却像猪。”孙小妖在一旁解释。
“对了。”他末了补充一句,“这狙吃人,是雨师城化蛇的手下。”
“吃人?”余生分明看到功德值向自己袭来。
他凭栏望斜阳,心里盘算起来,渐渐地眉宇舒展,嘴唇上挑。
“又有钱来了。”富难兴奋的搓了搓手。
他见叶子高疑惑,说道:“我问你,掌柜的什么时候动脑?”
“与钱有关的时候。”叶子高说。
“我再问你,掌柜的什么时候笑的这么灿烂?”富难又问。
“在看见城主和钱的时候。”叶子高说。
他们曾经还打过一赌:掌柜的究竟见到城主笑的最灿烂,还是见到钱笑的最灿烂。
最后他们都输给了城主,因为掌柜的,在见到城主见到钱笑靥如花的时候,笑的最灿烂。
“着啊,现在城主不在,掌柜的笑这么灿烂,不是来钱是什么?”富难说。
叶子高恍然,他斜瞥富难:“究竟你聪明了,还是我变笨了,这么简单的答案我都想不到”
“我变聪…呃。”富难话说半截停住,这个问题值得好好思考一下,究竟哪个答案好。
“你别哭了。”余生转过身,“这样,我借给你一万贯,你去把妻女赎回来,如何?”
王掌柜立刻停止嚎啕大哭,看着余生:“有没有…”
“没有利息。”余生说,反正也不是他出钱,“你告诉我那狙住在哪儿?”
王掌柜指了指山顶上富丽堂皇,碧瓦耀眼的大殿,“他就住那儿。”
“我们去借钱,好借吗?”余生问。
王掌柜一愣,这是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见余生不是开玩笑,王掌柜说:“我们这儿的妖,但凡说的出名姓的,都能借出钱来。”
若是外来者,至少得有抵押物;如果是有头有脸的人,不用抵押物也可以。
因为有头有脸的一般都在乎脸面,不会欠钱不还的。
“这…”余生沉吟,“我还不能用真身份了。”
“那是。”算上孙小妖,他们四个不约而同的点头。
知道他真身份后还敢借钱的,那妖怪在中荒应该活不到成年。
只有王掌柜一脸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