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头?”他试探地叫了一声,难道是吴莎经不得夸害羞了?这倒是难得,他有些沾沾自喜地想。
“咱们也有十来年的交情了,虽说私下没怎么来往,但执行任务的时候也见过好多面,好几回都差点死了。你真没觉得我是个女的?”吴莎很是纳闷地问。这个世道是怎么了,她到底哪里不像女的了,难道是因为她是女主,所以不管多漂亮,只要穿上了男装,身边的男的就跟瞎了眼似的认不出她是女的来?这不科学呀?
“啊?”
杨管家愣了愣,他当上管家也没多久,又是来冷门的郡王府,还没遇上过刁钻古怪的问题,不知吴莎这话要怎么接才是对的。他们成为正式暗卫之前都没学过这个,吴莎那是自己聪明,才扮啥像啥,跟什么人都能应对自如。
吴莎见他不答,再次说出灵魂深处的疑问:“我哪里不像女的,你见过男的声音是这样的吗?”
杨管家不敢接话,他就没见过女的说话这样狠,吓得人都不知要怎么回答的,至于声音,那是可以装的,他以前也扮过老婆子,声音能学得七成像。
“还有,你看看我的手,十指纤纤,这一看就是女人的手呀。”
吴莎一向觉得看手很能分辨出男女,伸手在杨管家面前晃了晃,死死地盯着他。
杨管家心虚地移开目光,就她这手,手劲老大了,能把人脖子直接拧断,以前掰手腕还赢了比她大两岁的暗卫,除了看着小了一点,另外哪里像是女人的手?他是真的看不出来。
吴莎已经不记得她掰手腕赢了其他人的事,那真的是很久之前的事,那时她还不到十岁。十岁之前,男女之间体格的差异还不是很大,她就是赢了也没有什么稀奇的,而她从小表现出来的冷静与认清自己处境后锻炼出来的狠戾,足够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让他们都忘了去记她的性别。
“还有,我会做针线,也会做菜,不是我自夸,我这样的真是妥妥的贤妻良母呀。”
杨管家趁着吴莎没看到的时候咧了咧嘴,暗想,他倒的确看过她缝东西,记得最清楚的是她拿针缝了他腰上的伤口,疼得他当时恨不得死过去,不过总算是救回了他的命。至于做菜,他倒没有吃过她正经做的菜,倒是两人露宿山林的时候,曾一起吃过山老鼠,她还挖了蚯蚓问他吃不吃,当时他就在心里说,虽然她看着年纪小,但已经是条响当当的汉子,未来定然是个人物。
不过那蚯蚓吴莎最后也没有吃,她也是以前看节目的时候瞟到过一眼,知道它能吃,就想要亲眼见证一下。可惜杨管家当时没上当,后来她趁他没注意借口添柴把它们扔火里了。可怜的蚯蚓呀,阿门。
杨管家一路沉默地回了自己的院子,守院的小厮对他还是有几分敬畏的,见他把郡王抱来了也不敢多问,也不敢打量杨管家身边这位据说是寡妇的表妹。
有外人在,吴莎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杨管家的沉默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这些瞎眼的男人,分不清淡妆素颜也就算了,连男女也分不清,她心里真是把白眼翻出了天际。等杨管家把徐喻明抱到了床上,徐喻明又醒了一次,他朝床边看了一眼,看到吴莎在便又闭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