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八百钱,量刑应该是黥劓以为城旦。
但他伤了人,而他之所以伤人,是因为商人持棍追他入室。
而商人犯的罪,无非就是私斗,和强闯他人室内。
这盗乙,早不反抗,晚不反抗,被追了还不丢钱,最后的辩驳表示,他很明显就是故意的,想要在室内杀伤人搏个无罪。
不过,只伤到了臂膀,倒是乙的运气,不然,说不得要枭首了。
想到这里,张仲开始动笔,写下结论。“盗乙端为,贼伤人罪,处斩趾为城旦,盗钱六百六以上,盗罪,两罪并罚,处斩趾,黥,劓以为城旦。”
“商甲,有故入人室内,无罪。”
写完之后,张仲扭了扭脖子,站起身,将答问交了上去。
刚出门,就看见了已经站在门口的索招。
一如读书时候考试完,总想和学霸对对题目的心情,张仲顺口就问了一句。“最后一题,汝如何答的?”
“盗乙端为,贼伤人,盗罪,窃法,有杀人之心,枭首,家人连坐。”
“商持棍入人室内,有故,无罪。”
索招后面一句张仲完全没有听清,因为他已经被前一句惊到了。
在这一瞬间,他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想法。
完犊子了。
我怎么没想到端为,还要加上钻律法空子意欲杀人这条罪名?
也是,不然不会加上后面那一句了。
直到出门去兵曹掾比试五兵,张仲都还有些浑浑噩噩。
“汝没答对?”索招看了看张仲的脸色,笑着说道。“放心就是,其他人多数也答不对。”
张仲看了看跟着走出来,脸上仍旧是思索神情的壮汉,心情顿时好了许多。“那倒也是。”
走得几步,张仲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按律,充黔首地以为公,有哪些罪名?”
索招看了张仲一眼,似乎有些疑惑他应该知道,为什么还问,但嘴上还是诚实的回答到。“罚为隶臣,族诛,或大罪家人连坐,无有能耕者。”
“皆会充为公田。”
“若全家皆罚为城旦,有年限,则刑满,还之。”
与自己了解的差不多啊,张仲想了想那个叫苔的女子,接着问了一句。“若是黔首身份未失,亦不为城旦,可有收田之律?”
“不为商贾,赘婿?”
商贾确实不是,哪里去找浑身上下只有三枚半两钱和一顶斗笠的商人?
但赘婿却不知道了。“却不知为不为赘婿。”
索招似乎猜测到了什么,想了想,详细的解释到。“非商贾赘婿,非隶臣者,为黔首,黔首有田,无罪不得削。”
“里正可削否?”
“不可,非狱曹判定,亭长亦不得削。”
原来如此,看来,有桩不小的案子啊!
“案情何出?”
“亡隐里。”
索招却不再追问,只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汝的功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