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吃亏的,显然不仅仅是周少瑜一方,只不过,这已经是几日后的事情了。
突厥大败的消息传来,镇西府大军稍做休息立刻向并州开拔。
之所以如此选择的理由也很简单,大败突厥的,是被封做并州牧的周少瑜,有着并州合理的管辖权,加之大败突厥,势必会将并州占为己有。
而他镇西府收获了什么?
这怎么都不算是他们打退了突厥吧,如此一来,朝廷给予的好处自然不能兑现,那怎么行,这么多人白死了么?
所以,姿态必须摆出了。
此外,并州各处被突厥各部占据,若是速度够快,趁着人家还没有收拾物资转移赶到,怎么也能发几笔小财,万一朝廷当真不允诺,也算是挽回些许损失。不然等突厥全线退回草原,他镇西府也没有理由再待在并州。
除非与周少瑜为敌!
但这是不可能的,周少瑜的名望太高了,更莫说还大胜突厥,与之为敌,实为不智,何况如今的镇西府,实力何止衰弱了一星半点。
一路急行军,镇西府连破两县。此地留守的突厥人并不多,而且显然还不曾知晓大败的消息,略有死伤就缴获大量财物,简直乐开花。
然而……
连日赶路打仗的镇西府大军,万万都没想到,一支突厥骑兵突然杀出,镇西府大败,死伤万余,溃败逃散不知所踪的同样近万。其中主要死伤竟然是镇西府的王牌铁甲军,基本被打残。
此事传出,才刚刚带兵再次踏入并州境内的萧姽婳,二话不说就撤了回去,开玩笑,人家镇西府六万军队都败的这么惨,她带了两万人能干嘛,要知道人家镇西府不仅人多,装备也好的多。
消息传来,已经是几天后,周少瑜很是头疼。
阿史那隼借助骑兵优势,如此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进行消耗,任谁都会头疼,委实棘手的厉害。长此下去,别说发展了,就是想安稳的活着都难,因为天知道这支骑军什么时候就冒出来。
看了看李秀宁,这才女统帅同样眉头紧锁,显然一时半会也拿不出好主意。
外界不知道的,还以为周少瑜一方神勇无比,以少胜多大败突厥,而此等情况下,镇西府居然再次大败,下意识便看低几分,可是周少瑜自己清楚,事情压根不是这么回事。
同样人数,正面对抗,自己的兵马肯定不是镇西府军队的对手,无论是军备还是作战经验,都不是目前可以比拟的。之所以赢了突厥,一是李秀宁‘慈不掌兵’的计策。二则是阿依努尔主动配合起兵。不然就算胜,也是惨胜。
而目前的情况是,阿依努尔和其麾下的诸首领,都很急切的想要回草原。意图趁着阿史那隼还在并州战斗,会草原吞并其他部落加强自身实力从而对峙自保,没谁会愿意这时候和阿史那隼再次正面交锋,那除了损耗人口降低部落实力之外,没有更多的好处。
除非能一举宰了阿史那隼,不然都是白搭,可这可能性未免太低。
是以,用突厥人打突厥人的想法是不可行的。
不过,为了表示补偿,阿依努尔表示,可以无偿提供马匹万余财物若干。如果将阿史那隼击杀,另外还有感谢。
击杀?开玩笑嘛,人家都玩起游击战了,哪这么好杀。现在给我马也没用啊,骑兵难道不需要时间练的?
阿依努尔退走,镇西府败退,萧姽婳也战略性后撤,整个并州,只有周少瑜一方独自作战,不到三万的总兵马,连对面硬钢的资格都没有。
“是我的错。”议事厅,李秀宁情绪低沉的道。本以为一切按照她的计划进行,不曾想,阿史那隼居然如此有魄力,压根没有回草原的打算,哪怕身后的老家很可能‘失火’。
“和你没关系,谁都想不到阿史那隼居然会不愿意离开。”周少瑜抬手阻止,现在说谁对谁错并没有用,至于那两万将士,周少瑜也已经下令立碑修建祠堂永享香火,李秀宁也每天过去祭拜,逝者已逝,继续纠结于事无补。
场面一度沉默,直到方宏的长子方瑞进来禀报,言阿史那隼再次率军出现在城外,不过距离比较远。
登上城头,周少瑜微眯着眼眺望远处的突厥军队,不多时,一个身影骑马缓缓靠近,待到近前,周少瑜才惊讶的发现,这人居然是阿史那隼!
“当真好气魄,居然敢单骑而出!”周少瑜无不感叹。
阿史那隼靠城墙很近,甚至进入了射程范围,随后无视掉那一张张拉起的弓箭,朗声道:“子瑾可敢出城一晤?”
“有何不敢?”周少瑜大声回应,你都将军队停的那么远了,我还有啥怕的,若是不去,凭白降了士气。至于说直接房放箭,阿史那隼进入了射程不假,但也完全够时间脱离。
而且,现在周少瑜压根没想那么多,虽然阿史那隼并非友人,更是异族,但此刻表现出来的举动与气势,的确叫人倾佩。
“可汗好胆色!”周少瑜打马而出,于阿史那隼马前停下,马头之间的距离,不过一个人的宽度。
“哈哈哈哈,我阿史那隼戎马半生,何等陷阱不曾遇过?”阿史那隼哈哈大笑,道:“到是你让我刮目相看,看来终究是我赢的太多,小瞧了天下人,不然又如何会被蒙蔽,如今看来,那五千突厥勇士全军覆没,是你所为吧。”
真嚣张呐,周少瑜一撇嘴,一挑眉,回道:“并非是我,当时我远在潭州,鞭长莫及,此事,出自在下几位爱妾之手。”
“……”阿史那隼顿时一滞,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啦?尼玛,正说打仗的事情呢,你跟我说爱妾?
“实不相瞒,前几日大败可汗之计,同样出自在下另一位爱妾之手。”
“!!!”
阿史那隼有点当机,那我该说啥?我纵横半生,结果大败在女人手里?这可不怎么光彩。但这事又很可信,因为那日,那身穿银铠的勇武之人杀的突厥士卒无人敢近,而听声音,摆明就是个女的。
额,等等,怎么感觉这家伙都跟吃软饭似的,哪哪都是爱妾?
“是不是在想,我看起来似乎在吃软饭?”周少瑜跟开启了读心术似的。“不怕笑话,在下之妻,文才之高,便是十个我也赶不上,便是其中几位爱妾,其才学也远超于我,我这第一才子之名,不过笑话尔,多是她们在帮衬。
此外,南边诚徽州与潭州虽皆入我手,但无论统兵还是内政,解释诸位娇妻美妾共同努力,哎,我周少瑜何德何能,竟然能得数十天之骄女青睐!这古今天下第一软饭王,怕就是我了。”
阿史那隼: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