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芦山在地理位置而言,并没有占据什么明显的优势。
就黄小刚几番查问得知的情况来看,此地一没有矿藏、二没有险要地形、三不是交通要道,唯一的优势也就是山下峡地吕氏村人用了数百年时间开垦和增肥出来的熟土。
并且即便是熟土产出也很有限,就往年而言一季春小麦最多也就亩产两斛二斗(约二百五十斤),再算上套种的小米、大豆等杂粮,一年下来每亩的粮食产量平均不会超过三斛(约三百六十斤),就这还得拿出一半来交了朝廷的赋税和各种劳役差遣。
须得知道,我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粮食作物主要为小米(粟),当时的平均亩产也就在二百斤(一百公斤)左右,到了汉代依旧也是以小米为主要粮食作物,亩产则略微提高到了两百八十斤上下。
接下来到了魏晋南北朝,南方水稻耕作尚较粗放,亩产水平不高,与汉代相当,北方旱地则开始了大面积引进了冬小麦的种植(也称宿麦,种植技术和种子都来自中亚,据说由张骞带回),加上冬种、春种(辅粮和菜豆)和杂粮套种,使得土地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全年亩产水平也才增加到了五百斤的总量。
到了后来的唐宋时期,由于政策更迭的关系(均田制进步为两税法),土地流转进入繁荣时期,大量土地被整合佃租,百姓的耕作意愿空前高涨,也才把全年的粮食亩产再往上推了个五十斤,使全年亩产达到了五百五十斤的高位,这以后的元、明、清也就在这个位置上起伏徘徊,无法超越。
在当时,宋代南方水稻的亩产折合今市制亩产约三百八十斤,北方小麦主产区的平均亩产也能达到三百斤的规模。
而根据前期黄小刚收集到的消息看,芦山吕家村所拥有的全部土地,约在两千八百亩左右,其中两千三百亩为公田,以均田的形式分发给村民耕作,还有五百亩属于族中的私田,通过隐匿的方式存在于官府的户册之外,平时由族中指派村民耕作,所得充入族中公库支用,此外在山边还有近千亩的桑田和麻田,种植的是桑麻这两种经济作物,只是吕家村人仅掌握较为成熟的麻布纺织技术,种桑养蚕获得的蚕茧主要用来交税和贸易交换。
那么,就眼下来看,这两千八百亩的土地也就意味着至少五千斛的粮食收入,在没有更为稳定的经济支柱作为增长点保障的情况下,下一年度的经济基础就得从这些土地上找出来。
“我建议,即日发兵夺回芦山!”
也就说,当黄娜铿锵有力的提出要夺回芦山以后,众人的表现却是大为不同,先说吕德、吕宗还有吕小四、吕虎他们,都是神情为之一振,可再来瞧看吕七公、何春还有吕友等人的模样,却是都是愁眉不展似有深虑。
吕七公慢慢捋须,沉声道:“夺回芦山是好,只是如今我等虽有战兵,可无人力,便是夺回也作不得田呐!”
作田也即是耕作,如今不算男兵女兵,吕家村剩下来的底子,也就不足三十男丁和一百妇孺,别说耕种两千八百亩土地了,就是两百八十亩都够呛。
一旁的曹豹听了却是好笑,便道:“缺人作田到是好办,我豹山人手够多,或可佃与我曹氏,如何?”
吕友闻言便斜眼来看,正要开口挤兑一下,却叫黄小刚拦住道:“曹村头,如今芦山豹山算是一家,此事我自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