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了,天凤军将要施行的均田制,目前的过度方案是以官府掌握的公田为基础,根据实际的情况规定普通农民实际持有的土地被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每户两丁,每丁可免税四十亩的免税田,另外一部分便是需要交租的公有田,在事实细则方面,天凤军规定免税田必须拿来种主粮,这是硬性规定不能违背,违反的人就会被取消资格收回土地,而剩余的土地着任由农民自己支配,爱种什么就种什么,不过官府会针对这部分土地的实际产出征收租税,原则上不超过总产出的三成,但如果官府有要求指定农作物,服从农户将会得到减免。
此外,庸和调这两项徭役经过舅侄俩仔细并且审慎的研究之后,决定还是不把它们取消,毕竟当初北魏建立这个制度,强调其中的“调”必须缴纳绢、棉或者麻,也允许百姓以缴纳绢麻来代替徭役,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鼓励种植桑麻。
所以,黄小刚大胆决定,将庸和调在名义上保留下来,但是私下里偷换一下概念,结合“一条鞭法”将这部分的收入从原来的实物转为钱币,并将之作为村提留和乡统筹来使用。
那么,什么是村提留和乡统筹呢?
村提留和乡统筹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后施行的一套制度,是指是指乡(镇)或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向所属单位(包括乡镇、村办企业、联户企业)和农户收取的,用于本乡(镇)或村范围内的维护或扩大再生产、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和日常管理开支费用以及乡村两级办学(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的款项。
这个制度后来因为税制改革(将直接税过度为间接税)而废除,但思路拿来隋朝使用一下自然是十分先进的,毕竟要在隋朝直接上马间接税还显然是太超前了,在没有先进的现代工业基础和健全的财务联网体系之前,间接税就是空中楼阁。
然后咱们回来继续,除了前面说的针对已经持有隋朝发给公田的农民对应的一些政策之外,还将推行一套土地流转承包制,允许农户在耕作好个人免税田的同时,承包更大面积的公田进行种植经营,农户可以采用个人或集体的名义对土地承包进行竞标,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土地耕作政府指定的经济作物,也可以用较高的价格拿下土地爱种啥就种啥。
此外,允许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地灵活流转,这样可以使得农地使用在可控范围内更为集约化。
以上,就是天凤军将要施行的均田制新政的大致内容,当然计划是计划,很多地方肯定要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进行调整,以便能真正适应这个时代的人。
那么,说完了针对普通百姓农户的均田制,对于拥有大量私人土地的地主们,舅侄俩又有什么散手呢?
呵呵!本来上过大学的黄娜是坚持要搞“土改”的,看过不少穿越种田文的黄小刚却认为相当一部分隋朝地主还是属于可以改造和挽救的群体,并且在这个时代搞全面的土地国有化太过超前,在没有政策过度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在阴沟里翻船,所以还是要徐徐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