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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八章 应势而为(1 / 2)

 对于偷税漏税这事,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一百次里面哪怕你九十九次都成了,可万一这第一百次要说被抓着了,乐子可就大了。

只不过,后世毕竟是已经进入了文明社会,对于偷税漏税的处罚只能是罚款、拘役,并不能真正的从刑罚上威慑住那些不法之徒。

可是,眼下可不是后世呀!

是妥妥的中古时代呀!

是特么帝王一怒说灭人九族就当真可以灭人九族的时代哇呀!

所以,黄小刚给偷税漏税设置的刑罚,地板的确很低,对小额偷税漏税只需罚款了事,但天花板却很高,直至罚没抄家流放九族,这可比后世狠上太多了!

说完了公田法和新税法,今日的这席不是鸿门宴却胜过鸿门宴的宴席,自然也就该差不多告上一个段落。

但当真就此结束,或许有人会觉得有些许的欠缺,所以最后黄小刚又附赠了一个不具有爆炸性,但效果也不差的消息:新朝将会在天凤四年,正式在聊城以东的七个郡先期正式试行公田法和新朝商法。

并且用一句后来被传为名句的话语做了结尾:“天下大势,滚滚如长江黄河之水,纵然经历九曲河道,依旧奔流赴海,永不停歇。因此这顺逆既是由人,亦不由人,万望诸位,顺天应势而为,切莫自误!”

黄小刚到底是要众人“莫要自误”还是要他们“自我醒悟”,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聊城以东的七个郡一旦当真开始实行了公田法和新税法,会给这片土地带来如此和天翻地覆,却是没有人敢于想象。

黄小刚所划定的聊城以东的七郡,分别是:济北、临淄、胶东、琅琊、薛郡、东海。

这七个郡如今都处在天凤军的绝对实控区,且经过差不多两年多的不断深入调查和实地走访,基本也完成了超过九成的土地确权,把公私田亩统计造册完成。

根据已有的资料显示,七郡地面上的可耕公私田地约有近三十万顷,也即是近三千万亩,其中超过十八万顷为私田,并且大多数都是前朝(杨隋)确定的地权,仅有极少一部分是北周、前魏、北齐时期传继下来,并且这里面又有超过六成以上的田亩为世家、大族所有,也即是所谓的族田。

此外,占地规模小于百顷的小地主所占的数目比重也是不小,差不多能有四分之一的私田被这部分人持有,但他们家中的雇工、佃户和农业人员数量却远远多于世家大族,可以是说人力资源的蓄水池。

至于公田方面,虽然数量也不算小,但其中能够达到上田(优质产粮田)乃至中田等级的土地却是占比极小,超过七成以上都是下田和桑田。但即便如此,根据从各地官府收上来的黄册显示,仅仅是大业年间,这些下田和桑田的出产,便几乎缴足了七郡的所有官方税赋,若不是杨广三征高丽和修造大运河实在是抽掉了太多的劳役和民夫,使得山东各地的民生当真难以为继,也不会搞成今天这般模样。

所以,黄小刚在几番权衡回后,也才决定将一直推迟的公田法,安排在了天凤四年来正式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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